第二百一十七章探监!(1 / 2)

诏狱,又名天牢,位于东华门附近的东厂胡同内,与别的牢狱不同,负责看守这里的不是普通狱卒,而是大明天子的亲军——锦衣卫!

同样的,天牢内关押的都不是普通犯人,而是犯了罪的王公贵族、文武重臣,其中官职最小的也是正四品,再小的话就没资格关在这里了。

崇祯四年三月十八—阴,有风。

中午时分,一名身材修长的英俊青年、带着两个人熊般的壮汉来到了天牢大门前,其中一个壮汉提着黑漆食盒,另一个提着酒坛子。

看到有人靠近,四名负责看门的锦衣卫立刻上前阻拦:“站住,天牢重地,闲杂人等不得靠近!”

“诸位不要误会,我们是来探监的!”

“哦,探谁的监?”

“前任蓟辽总督—袁崇焕!”

“你是何人,敢探袁崇焕的监?”

“榆林镇—游击将军—秦锋!”

“啊,您是秦将军、杀了很多女真鞑子的秦将军?”

“正是!”

人的名,树的影,秦锋多次大败女真人,其威名早就传遍了京师的大街小巷,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就没有不知道的。

甚至连秦锋的外号:玉面人屠,都被一些好事者打听出来了,并四处宣扬。

再看四名锦衣卫,验过秦锋随身携带的腰牌之后,原本阴沉的冷脸、立刻换成了温和的笑脸,其中一个更是撒腿如飞,进去送信了。

片刻之后,从天牢大门内走出一名身材消瘦的中年男子,狐狸脸、细长眉、两只眼睛精光四射,一看就是个精明之人,而且身上穿着银白色飞鱼服,腰间跨一口绣春刀!

飞鱼服、绣春刀,常被视为锦衣卫的象征。

事实上,在锦衣卫当中,只有百户以上官员,才有资格穿飞鱼服、佩戴绣春刀,至于普通的总旗、小旗、校尉、力士之流,只能穿锦绣服、佩戴雁翎刀!

否则锦衣卫鼎盛时期,足足有十五万之众,如果人人穿一件飞鱼服在大街上溜达,那飞鱼服就太不值钱了,又如何能成为四大赐服之一呢?

中年人出来之后,上下打量了秦锋几眼,而后抱拳行礼道:“锦衣卫北镇抚司—副千户—刘墨见过秦将军!”

“原来是刘大人,秦某有礼了!”

“不敢当,听底下人说,秦将军想要探袁崇焕的监?”

“正是,不知刘大人可否行个方便?”

“这个嘛……”

按照大明律法,犯人在没有判决之前,是不准任何人探视的,以免暗中串供。

犯人判决之后,其父母、兄弟、妻妾、子女这样的直系亲属们,每个月可以探视两次。

袁崇焕是皇帝钦点的重犯,虽然已经判决了,可秦锋与其不是亲属关系,按理来说,是不能进去探视的。

不过嘛,秦锋年纪轻轻、屡立战功,更是数次进宫面圣,只要不是瞎子都看的出来,秦锋以后必定高官得坐、骏马得骑!

若是拒绝其探监的请求,待其飞黄腾达之日,只要动动小手指头,只怕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因此上,刘副千户是左右为难。

秦锋何其精明,立刻看出了刘副千户的心理活动,于是往前凑了凑,同时右手轻轻一翻,从荷包里翻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宝石,悄悄塞进了刘副千户的手心里,而后耳语道:

“刘大人,行个方便吧,算是秦某欠你一个人情,日后定当厚谢!”

“这个嘛……好吧,秦将军请随我来!”

一名锦衣卫副千户官,除去灰色收入,每年的俸禄是八十四两银子,而那枚鸽子蛋大的祖母绿宝石,起码价值两千两银子,是前者的二十多倍,真可谓是出手阔绰了。

不过与祖母绿宝石相比,更让刘副千户看重的,还是秦锋欠下的人情,那可比金银贵重多了,若是用的好,以后或许自己就能飞黄腾达了。

为了银子和前途,冒点险也是值得的。

因此上,权衡利弊之后,刘副千户点了点头,带着秦锋三人进了天牢大门……

天牢里什么样子?

阴暗潮湿、又脏又臭,蟑螂满地爬,臭虫四处飞,囚犯们吃的是猪狗食,喝的是馊黄水,躺在冰冷的地面上,痛苦哀嚎,生不如死,还要受锦衣卫们的折磨和打骂,犹如身处人间地狱一般?

大错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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