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眼看人低,狗仗人势,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狼心狗肺,狗不理。。
最后一个除外,狗是多么出名的动物,早在几万年以前就生活在这个地球上,曾经也是在家畜中称霸一时。看着已经冰冷的旺财尸体,一切不重要了,管它生前多么的优秀,拥有偌大的成就,现在仅仅是一具尸体,毫无价值。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至于把旺财烤了送到里正家,这事王不死还是做不出来的,这已经触及到王不死的底线,人死灯灭,狗死了也是如此,前世的帐已经了结,何必让狗死了也不安生,最重要的是,狗肉自己又吃不到。虽然你是里正家的公子,虽然你是官二代,虽然你手里有权利,但是好男儿王不死坚决不从。
如果王不死懂风水的话,还是打算给旺财选一块好的地方,最好是有龙气的地方,下辈子也能当个皇帝,最次也能是个国公,不要像这辈子一样似的如此丢人现眼。
毕竟也主仆一场,只是王不死现学风水也没人教,也就只能委屈旺财,将就将就,在小庙的后面,挖个坑,埋点土,把旺财的尸体放了进去,一切就结束。
王不死久久站在旺财的墓前,泪滴留下,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喜会哭,悲会哭,可是为了一条狗还掉眼泪的人,还是很少的,特别是旺财还不是优良品种,不是哈士奇,也不是宠物犬,只不过是农村土狗。由此可见,王不死对旺财还是有感情的。
重新填了几锹土,为旺财树碑立传就没有必要了,但是最基本的东西也还是不能缺少的,一块木牌插在了旺财的墓前,用笔写上几个字,旺财之墓。
王不死喃喃道:“旺财,哥现在没钱,等我有了钱,一定把你的墓好好的修缮一番,比帝王陵墓都好上千倍万倍,记着,千万不要腐烂了,否则,到时候你就没办法住了”。
劈叉,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的脸,难道雷公电母与旺财也是挚友故交,看到旺财就这么走了,就想着下点雨,搞搞气氛,就当是送别。
王不死一身冷汗,如果看到旺财从墓地里爬出会是什么场景,好在旺财的墓地还是安然无恙,几滴雨落到脸上,雨终于下了起来。
“你今生有太多的留恋,有那狗窝里的鸡骨头,还有自己的配偶,以及狗崽子。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解决,让你们一家团聚”。王不死许诺道。
跑回小庙,挖出鸡骨头,王不死就埋在了旺财的墓地里。狗死了也不能饿着。
做完这些事,王不死就下山了,孤独是可怕的,他不能让旺财一个狗死了,去那阴曹地府,总要给它找个伴。
老不死走得很快,因为心中有事,就连自己最喜欢吃的烤鸡,吃的都少了那么一点香气,年纪大了,很少消耗这么多的体力,老不死只能是走一走,歇一歇,然后吃几口鸡,还没有天黑,三两只鸡就吃完了,可见,老不死投胎之时,孟婆汤也是喝了不少。
老不死很后悔,鸡还是要多带几只的,以防不测啊。
后悔也没用,老不死只能是站起赶路。
一声闪电,划破了山上天空的脸,山下也好不到哪去。
“快要下雨了”老不死看了看慢慢阴下来的天空,自言自语道。
老不死加快了步伐,前面就是五户村的村口,以前那里有个茅草屋,已经十几年没有下过山了,不知道还在不在。
雨滴开始落下,落在枝叶上,受到树叶的阻挡,留在了树叶中,然后随着风摆,再慢慢的滑落,落到了草丛中,落到泥土里,从新轮回,就像是许多人平凡的人生。留下的只是一捧黄土。
树叶在雨中,变换着无数形状,但总是会在那一刹那,坚强的挺起,再恢复本色。洗去了尘土,自己还是自己。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老不死脚步飞快,但心中无比的沉重,十几年前,自己一气之下,离开了那里,没有人阻止,也没有人挽留,现在回去,自己又能为王不死争得什么。
自己的同僚,自己的泽袍兄弟,会不会举刀相向。
自己现在赶回去还来不来得及。无数想法交织在脑中,老不死这么大的岁数了,着实有些受不了,脑袋疼。
把电脑往怀里揣了揣,老不死的脚步又快了很多。
有句话说得好,想来可以,想走就不会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