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有利可图(2 / 2)

林森问道。

不知道他问的是事还是问的是人。

不过李梦妍也不含糊。

“赵阳人还可以,这个项目是有操作空间。”

“不过如果这样的话,我们需要新成立一家公司去做这个事。”

“不能用木林森作为交易主体。然后看看赵阳的想法。”

“毕竟他也不想做个打工人。可能会寻求入股。”

“哦?”林森听到这也是想到了。

“嗯,那就看他能出多少钱吧。这家公司的财务和印章我们需要抓在手里。”

“实际的销售让赵阳去。可以给他设置考核激励条件。”

“嗯对。”

说着两人便开始商量如何设置。

转眼来到了下午。

赵阳去而复返。

看起来很有信心的样子。

三人坐在会议室。

“我想入股一起做这个项目,林总,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赵阳直奔主题。

“没问题。可以,不知道赵总想怎么合作。”已经意料到的林森没有惊讶。

毕竟赵阳这些年做营销经理赚了不少钱。

“我想出资15万,再加上我的管理,想占股15%”

赵阳也没有狮子大开口。

林森想了一下赵阳这样一年的工资大概就是75万的价格。

可以接受,但他和李梦妍想了一套方案。

“赵总,你看一下,这是我们商量出来的方案。”

说着,李梦妍给赵阳递了一份方案。

方案写着。

“赵阳出资15万,占股1%,木林森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5万,占股9%;

营销费用15万;

赵阳月薪5万,另外设置激励方案;

若三个月内去化超过7%即49个车位,则奖励1万。若六个月内去化超过7%,则奖励5万。超过六个月不奖励。

车位销售不得低于5万一个。

合资公司财务和工商证照由木林森负责管理。”

赵阳看着方案,也是心里在计算。

就按5个车位,假如3个月内卖掉,也就是能拿到115万,加上占股的1%能分红3万。也就是这单生意能赚个两百多万这样。

“可以,不过去化超过7%后,我要退出公司,剩下的车位由你们原价回购,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再搞后面的租赁。”

林森想了想也没问题。剩下2个车位,一共5万。每个月租4万,年化大概9%,也不介意自己多个固定收入。

“好,那就这样定了。”

林森和李梦妍说。

“理就按刚说的这个和张清说,让她拟合作协议吧。”

“然后让陈诗诗去注册一家公司。”

“名字就叫日出东方营销有限公司吧。”

林森取了一个恶趣味的名字。

不过赵阳也不在意,公司名字不重要。

他现在想的是如何用15万的营销费用去创造3万的收入。

因为条款简单,没一会张清就拟好合作协议了。

赵阳看了一下没问题就直接签字了。

这样,木林森旗下第三家公司成立。

日出东方营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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