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次在酒吧碰到她的样子吗?”艾瑞莎问到。
“上次,酒吧?……”
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记得罗百强带了一个女性共同来到酒吧,那个女性,不对,应该是女妖,头顶长了一对“羊角”一样的卷曲物,耳朵尖尖的像精灵的耳朵,身后长了一条1米左右的尾巴。
从某个角度看,她俩长的一样,就是同一个人。原来如此。
艾瑞莎继续解释到:“但是你要知道,被文森送礼的人,不可能只有好处,而不付出代价!
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魔契约”。神界和魔界达成约定,不可直接踏入人界半步。所以,必须要借助合适的替身,而这个替身往往具备“通灵”的特质,他们的命格大多属水。因为水是生命之源,是贯通三界最好的介质。
相传和恶魔签订灵魂契约之后,必定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能在短期内实现,那些辛辛苦苦许多年,甚至一辈子都无法实现的目的。但是作为签约方,还要履行散播契约的责任,一,保证自身的恶魔之力不会慢慢消散,二,保证人世‘魔格’的永续传承。
很多人贪图一时享乐,不慎和恶魔签订灵魂契约,刚开始还好,肆意挥霍轻而易举得来的财富,强壮,欢愉……而掉入傲慢、嫉妒、愤怒、懒惰、贪婪、暴食、**的深渊。
当他们发现‘魔格’无法传承的时候,恶魔之力会反噬其灵魂,最终灰飞烟灭。”
我吃惊的说到:“啊!不会吧!那我还想让文森送我一件礼物呢!看来是没戏了?”
艾瑞莎说到:“也不好说,文森只是唤醒了人们心中的原罪,那要看你心中的原罪是什么了!”
我问到:“原罪是什么?”
“原罪就是你心中最渴望的一切。”
我心中最渴望的一切,嘿嘿!那肯定就是数钱数到手抽筋,美女佳丽一大堆咯!
把我变成一座金库?或者一件比基尼也行啊!哈哈!
艾瑞莎瞪我一眼说到:“龌蹉。”
我笑着,突然想起刚才艾瑞莎说的一个词--魔格。第一点我明白,三界的能量转化,恶魔寄生在人身上会消耗大量的能量,必须要不断的吞噬新的恶魔契约才能在人界留存。而这个魔格到底是啥,实在不懂,便问到:“什么叫做魔格?为什么会传承不下去了呢?”
艾瑞莎诡异看着我笑到:“嘿嘿!你知道的太多了!”
我被艾瑞莎这诡异的笑容吓了一跳,身上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正在闲聊之际,听到外厅有人喊我,仔细辨认,是林予曦,只听她说到:“弋尘,快来,有订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