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3章 公主与蓝狐(1 / 2)

亚琛遭遇劫掠,乌得勒支有什么损失?

移民到尼德兰地区的亨利拿骚一家已经爱上了乌得勒支这座城。并非自己成为伯爵使得身份地位的上升,而是自己的家族得到了梦寐以求实实在在的好处。

以乌得勒支城为中心的区域有着大量人口,其规模是拿骚老家的数十倍。亨利控制着最精华的区域,他初来乍到之际为了能迫使当地人迅速接受自己的统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平民的赋税,又重申本地贵族对自己仅有军事义务,如此一来民众与贵族皆欢迎这样一位外来者。

这位外来者不一般,亨利拿骚将家族主支迁至乌得勒支,基于一些列的条约,整个尼德兰伯国将不会遭遇诺曼人的蓄意袭击,她与丹麦王国、罗斯王国已经是同盟。

到了842年,亨利赏赐的减免赋税已然结束。

这个秋收季他的最大工作就是自己的扈从军队在领地巡逻,收取民众上缴的十一税,再计划将新麦运抵鹿特斯塔德卖给罗斯人换取资金。

相比于河对岸的弗兰德斯伯国,亨利拿骚的尼德兰伯国的羊毛产业是逊色的。就整体实力而言,他全面逊色于弗兰德斯,但这并不会令他气恼。

亨利并无大志,而今守在滨海的尼德兰过着稳定又逐渐富足的日子在过去根本不能想象。原则上他是效忠萨克森公爵柳多夫的,后者已经带兵冲向美因茨的战场,亨利理应亲自带着拿骚军加入作战。

他并没有,或者说自己留在拿骚老家的女儿已经在高举着拿骚旗号给国王路德维希办事。已经有人代表拿骚出战,自己还是继续待在乌得勒支过舒服日子吧。

就像弗兰德斯伯爵突然得到一支丹麦渔民构成的佣兵队,亨利拿骚也拥有了一支仅有百人的由丹麦人构成的卫队。

尼德兰伯国现阶段不需要养活大量军队,丹麦人罗斯人与自己已经是盟友关系,那就再没有谁能威胁本地区的安全了,养兵实属费钱。

亨利拿骚维持这一支人数在五百以内的常备军,他是故意效彷罗斯王国的制度,好歹自己的封地人口很多、此身是伯爵身份,供养一个罗斯标准的旗队足够合适。

兵少就必须精,再基于老家的习惯,这支旗队理应发展为人人会骑马的骑兵部队。

而丹麦人的卫队有善于航海,使得尼德兰伯国拥有了袖珍的航海作战能力。

他很需要马,如此当得胜的罗斯联军开始向尼德兰输送训练得不错、正值壮年、清一色母马的战马时,就算是要支付大量的粮食,亨利咬着牙也全部买下。几乎是一瞬间他的常备军就做到了人人有马骑,那么这就足够了?

已经足够了!

“我还要担心什么?南方北方东方都是朋友,西方是无尽的大海。我这里物产丰富,我的臣民很多。今年,萨克森公爵没有要求我去作战,路德维希王也没有要求我去作战。我只要在这里舒服生活就够了,没有任何的事件会打乱我家族的好日子。”

他觉得一生已经得到了可以想象的极限,现在年纪也不小了,年少时的棱角早已被磨平,清贫了前半生,现在就该享福。

靠着向鹿特斯塔德输送农产品,亨利拿骚发觉自己的发财即可稳定增值。这一次,尼德兰伯国最大一次的农产品销售行动正在进行,他输送的新麦也的确能确保数以万计的丹麦人在来茵河入海口的定居点稳定过冬。

至于洛泰尔的三女儿吉斯拉,这个女孩亨利完全不知,也没必要知道。

当蓝狐趁着拜访的机会提及此事,他是真的一问三不知绝无半点掩饰。

“奇怪,博杜安和亨利都拿出了态度,莫非那个吉斯拉身为公主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哦?洛泰尔真的不爱这个女儿?贵族们不知道这个女孩,真是可怜。”

蓝狐不得不好好思考一番,搞不好路德维希身为叔叔也懒得搭理这个侄女。

毕竟蓝狐当年在雷根斯堡只是被冷落并非被软禁,他打听到了一些消息,所谓路德维希本人也生了一堆孩子。

那么吉斯拉若是不被她叔叔带走,又当如何?

谁知道呢?

蓝狐无意改变决意,他令大军就在来茵河口休整舔舐战后滴血的伤口,等待九月份再返航。

于是,公主吉斯拉的软禁生活终于告一段落。

她在舒服的房舍里不愁吃不愁喝,奈何就像是笼子里的金丝雀,虽无枷锁也不能自由飞翔。可是,就算自己走出房舍又能去哪里?此地到处都是诺曼人,法兰克的权威已经荡然无存。

“叔叔,你会收留我吗?如果收留了我,是否再过几年就把我嫁给某个大贵族?我……现在孑然一身。”

这些日子吉斯拉毫无乐趣可言,她愿意相信那个诺曼贵族约瑟夫蓝狐的承诺,至于真的去了叔叔那里,搞不好是从一个鸟笼运到另一个鸟笼。

可是还能怎么办呢?王室公主又如何?还不是与平民女子一样,没有人能自主的决定个人命运。

吉斯拉反倒有些羡慕起自己的前侍女艾莉西亚。

也不知被软禁了多久,这天夜里她被告知明日就是离开之日。闯入房舍的诺曼壮汉颇为粗鲁地扔下一些衣服,罢了就把大门关上。

到底也是新衣,没有宝石、金丝的点缀,款式非常朴素倒是较为得体整洁。

此乃一件罩袍,所谓要给公主一个体面,蓝狐特别从乌得勒支大教堂处找到大主教花钱买了一件女修士的服装,再突击裁减一番就穿在了吉斯拉身上。

她以酷似女子修士的姿态在罗斯战士的护送(或曰监视下走近码头,并在这里与换上一身华丽衣装的蓝狐会面。

清风吹拂女孩的脸,她慢慢摘下罩袍缓缓抬头看向蓝狐的那张并不令人厌恶的笑脸。

“现在……我们要走?”

“就是今日。吉斯拉,看来你的脸色还不错。准备好了吗?”

“准备……我无所谓准备。去美因茨会发生些什么,谁知道呢。”

“傻孩子,别吧事情想得很糟糕。”蓝狐耸耸肩:“你要明白,我们和你叔叔是同盟,我断不会害你。一路上你只要乖乖听话,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吧。”她点点头。

“现在跟我上船。”说罢,蓝狐勐地抓住吉斯拉的细嫩胳膊,双双站在作为旗舰的长船上。

事实上蓝狐并不觉得吉斯拉真的高贵,或者说高贵与否主要取决于自己的军事实力。她就是一介被自己紧紧拿捏的贵族少女,吉斯拉最好乖乖听话,若是耍些刁蛮性子那就捆起来。

好在这姑娘的确很听话,这番上了船便一言不发坐下来,没有笑意也没有悲哀,就像是一块木头,似乎怎样安置都无所谓。

这支全由划桨长船构成的舰队开始了行动,船桨上下翻飞,各船桅杆都飘扬起罗斯的旗帜。蓝狐与随行人员将必要的甲衣都仍在穿上,他们紧急穿着白色亚麻衬衫,至多套上白底蓝纹的袍子。

当持续的划桨弄得战士们燥热,很多人自发脱掉上衣,阳光照在他们浑身的金色汗毛上,也更彰显了五花八门纹身的霸气。

吉斯拉的内心有着小小的惊讶,她仍旧保持着镇定。比起一开始惊恐到魂不守舍,这些日子与诺曼人尤其是罗斯人接触久了,也慢慢觉得他们不是单纯的恶魔。

不是恶魔,也不是什么好人。吉斯拉不想和普通的诺曼人打任何的交道,倒是身为贵族的约瑟夫蓝狐是不得不与之交流的男人,拉丁语就是双方沟通的工具,也恰是这种语言,使得她认定了约瑟夫蓝狐的确是高贵者。

当然,蓝狐一样能说法兰克语,为炫耀自己的不凡,拉丁语也没少说。

持续的航行唯有在夜里靠岸休息,她惊讶于诺曼人的耐力,整个白天他们似乎都在划船。就在这种环境下,一个女人身在其中是何其的尴尬。

起初还好,但到了傍晚时分,忍了一路的吉斯拉就盼望着靠岸休息时紧急如厕。

蓝狐注意到了公主这段时间一直下意识捂着肚子,本是平静的脸庞也显露难色。

“吉斯拉。”他问:“肚子难受?憋得慌?”

搁在以前没有人敢如此粗俗的询问自己,事到如今她没有说话,以默默点头回应。

“船队不会等人。你一个女人上了我们的长船真是难为你了。再忍忍,很快就该靠岸了。”

合适靠岸休整还不是蓝狐一个命令的事?他当然不会偏袒这么一个女孩,船队只要继续航行吉斯拉就必须忍耐,此举就是蓝狐故意压制她可能的锐气。

看得时间也差不多,夕阳柔光照得奋力划桨战士们汗津津的后背成了橘红。

牛角号在蓝狐的授意下吹响,船队就在一处多芦苇之地靠岸。

蓝狐的大手一把压在吉斯拉的肩头,引得趔趄着嘴的女孩侧目。

“下船后你跟我走。我会给你体面,你也不要妄图逃走。我不害你,森林里的狼可不管那么多。你是聪明人,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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