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2章 东法兰克之王路德维希窝囊地栽了(2 / 2)

骑兵队无意全力奔袭,他们晃晃悠悠抵达被他们亲手焚毁的奥斯布吕纳克,在这里休整一夜又继续北上。

越是北上就越是凶险,一路上颇为无聊的战士们在菲斯克的好心提醒下才打起精神。

他们围着篝火煮麦子喝麦酒,啃食烤熟的冷鲜肉。

“大王肯定胜利!我们的远征耗时很久,也许敌人的大部队仍在易北河畔盘踞。倘若我们继续北上很可能与敌人遭遇,所有人保持警惕,发现敌人立刻出手,毫不留情!”

菲斯克如此命令,奈何现在多了大量的瓶瓶罐罐,骑兵的灵活机动力已经大打折扣。

不得已他不得不处于保险起见兵分两路,一路有他指挥在前侦查,一路大量大量战利品在后方稳步推进。

他们旋即兵分两路推进,直到突然在道路上不可思议地与一支马队遭遇。

期初,菲斯克带领一百骑兵只是闲庭若步,如此马匹不累人也不累。战士们甚至懒得持弓,他们把双手互塞进衣袖,控马的缰绳就套在袖子上。人人戴着墨镜,毛皮做的围巾裹住面部,搭配着毛茸茸的白熊皮帽,使得全身没有半寸皮肤露在外面。

菲斯克自己也放松警惕,他带领的钱队呈两列纵队,与后队始终保持约莫五百米的距离。

现在,再通过一处道路弯折,森林掩护消失前方突然出现另一支马队。

见状,领队的菲斯克瞬间机灵,下意识左手抓起皮袋的弓,本能大呼:“是敌袭!”

一声吼叫全队震动。

训练有素的罗斯骑兵一改松垮模样,缩在衣袖被捂热的双手极为灵活,各个麻熘地抓起弓,又纷纷从右侧箭袋揪出一支箭。

什么叫做先发制人?只见前队把头的一些战士顾不得把阵型稍稍展开,在菲斯克的引领下立刻射箭。

箭搭在右侧,一发之后转瞬间又是第二发、第三发。

此乃一场遭遇战,虽然罗斯骑兵还不清楚对方身份,在这四下无人静谧的冰雪森林,非罗斯的骑兵就是敌人。

有些战士索性下马以步弓手的姿态射箭,如此他们站位更加紧密,射击精度也极高。

他们甚至没工夫摘下墨镜,以互相争功劳的姿态拼命射击。

愈发密集的箭雨打得对手方寸大乱!

或者说,从遭遇的一瞬间,对方的方寸就已经乱了。

莫名的敌人开始坠马伤亡,马匹也接连倒下。更多的人开始陷入混乱,若非其人却有穿着甲衣之辈,菲斯克才确定自己袭击的的确不是平凡的商人马队。

“不好!他们一定是法兰克士兵!还在骑马的人,拔剑跟我冲!”

说罢,菲斯克已经一马当先。

二十余骑紧随其后,兄弟们甚至没时间摘下棉帽戴上贴皮盔,就已经拔剑冲刺。

只见后方的步弓手,他们背着圆盾顾不得拔剑,继续拎着反曲弓追击……

一场不可思议的遭遇战也已罗斯人莫名其妙的轻松取胜告终,以至于令菲斯克觉得自己的胜利毫无荣耀可言。

他们击杀了大量浑身裹着麻布的人,这些人分明是武装者,奇怪的是他们似乎毫无抵抗力,甚至挥剑的手都是坚硬的。有些武装者忙于逃跑,可惜马匹也像是虚弱至极,后被轻易杀死。

射人先射马的道理罗斯骑兵太懂了,大量对方战马跌倒,连带着将裹得极为臃肿的人甩在雪地上。

须臾,大量罗斯下马骑手赶上来,或是继续射击或是直接拔剑砍杀。

当兄弟们听到有些体态臃肿的武装者在用法兰克语求饶,一切都释然了。

“居然是法兰克人?!居然是他们的军队?”已经横扫整个敌人队伍的菲斯克听到了求饶声,急忙带着兄弟们调转马头再反冲一次。

罗斯骑兵已经开始追杀逃进冰雪森林的敌人了,他们持弓射击好似猎杀野鹿,轻松完成一箭封喉的狙杀。

在雪地上坐着不少人,他们并没有惊恐得哀嚎更没有拼死一搏,而是像看透了一切面无表情引颈受戮。

一些兄弟正要挥剑刺杀许多准备受死者,这一切太反常了,菲斯克策马而来:“都住手!先留下俘虏的命!”

没听到命令的战士已经赶紧利落完成除却,其他人纷纷暂停。

菲斯克的心脏在狂跳,想不到自己在半路上还能再打一仗。

“你们互相清点一下,是否有兄弟受伤!”

于是,众人七嘴八舌皆嚷嚷自己一切正常,好似整个遭遇战罗斯人的确毫发无伤。

事实也确实如此,只因他们攻击的是一支在冰雪中不断逃遁、一直得不到补给、人困马乏忍饥挨饿又挨冻的战败之师。

这些人还能继续在冰雪世界艰难南下,简直是在创造人类的奇迹。

他们绝非超人,即便没有面对这场遭遇战,战败之师退到尚有人烟的杜塞尔多夫也要面对一场致命的跋涉,成功率十不存一。

能坚持到与罗斯骑兵遭遇的人已经不足五十骑。

他们在通过结冰的威悉河后就因为寒冷饥饿,于宿营时折折损了一半。一位极为尊贵的男人傲气不再,只是处于活命的本能继续浑浑噩噩南下。

现在,这位高贵者已经曾为一介不知名罗斯战士的俘虏。

在这个男人捂着整张脸,当罗斯战士试图将其裹脸的麻布拉开,不了这个看似放弃抵抗的男人突然发作,趁人不备拔起自己身上的短剑就是一刺。

好在,战士机敏一躲,其人刺了个空。

“愚蠢。”

战士勐踢一脚将之踢翻,温热鼻血也流淌出来。但他正欲对倒地的偷袭者勐刺一剑时,只见那差点杀了自己的剑,居然是一支罗斯钢剑!

“是我们的剑?”大吃一惊的战士凑近一看,赫然看到剑柄上的确明明白白用罗马字母拼写着这样的名字“克拉瓦森”。

克拉瓦森可是罗斯最着名的老铁匠,年轻的罗斯战士都知道他的大名!

终于,战士终于解开了此流鼻血之人的所有遮掩,那裹脸的麻布下掩藏着一张灰白铁青的脸,其人面部狰狞愤怒,可惜一看就知他的憔悴。

就是这样的人,偏偏脑袋上还戴着一顶金色有大量凸起的冠?

不!此乃鸢尾金冠,这个人身份非同一般!

“老大!快来!我抓到熊啦!”

“什么就抓到熊了。”菲斯克骑马而来不禁吐槽,直到他看到侧卧雪地的男人那张憔悴的脸,以及头顶极为醒目的金冠,再也不澹定了。

“啊!这个男人?!”

一个人名字呼之欲出。

菲斯克脸皮都在颤抖,大吼一声:“路德维希?法兰克人路德维希?!”

虽然那个侧卧着没有反应,但其不断颤动的眼神,以及在僵硬中难得动两下的脸证明了一切。

菲斯克脑袋嗡得一下,他头皮发毛浑身汗毛颤栗,甚至一瞬间双脚冒汗。

“的确是一头大熊!是你俘虏他的吗?布罗迪·哈拉尔松?”他急忙问

“是我。我这是立功了吗?这个男人像是非常尊贵。”

“当然。兄弟们快来看呐!”菲斯克大吼一声,旋即引来不少搜罗战利品的战士们来看戏。

罢了,他饶有兴致地嚷嚷:“布罗迪,虽然这令我们大家都非常震惊,恐怕你俘虏的正是东法兰克王路德维希。你成了大英雄!”

战士布罗迪的脸在颤抖,他摘下墨镜再看看虚弱的头戴金冠者,实在不敢相信如此窝囊之人居然是一个王。

事实的确如此,保守饥饿、寒冷,以及战败耻辱心灰意冷的路德维希,以为自己逃出了诺曼-萨克森军的全面反击,以为可以全力以赴逃走并在途中获得关键补给。

他的确逃过了威悉河,理论上距离“文明世界”已经很近。

然而……这是一个非常尴尬的巧合,他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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