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迪斯瓦夫思考一个美妙途径,或许有一天格丁尼亚村会因为商业优势比格但斯克更占便宜。虽然这在三兄弟看来不切实际。儿子们并非不敢忤逆老爹,实在是明日罗斯大军必过境,一个能让格但斯克大首领都不战而降的势力自己何德何能反对。
“让我们参与远征法兰克?罗斯人真的可信?”
“索克。你是大哥,可不要胡言乱语让你的弟弟紧张。我被封了伯爵,以后你理应继承这个。你必须跟着罗斯人前往!否则,我们家族的权势就完蛋了!”
索克斯瓦夫还是不理解,他眉头紧锁抓耳挠腮:“我愿意相信他们的强大。可是我要立刻离开妻儿去和他们走?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我又何尝不是?但是!”老父亲使劲敲打一下胸膛:“这是发财的机会。你们要去法兰克世界抢金子、抢好马、抢漂亮女人,还有去看看那边的酒。我老了,你们代表我去那边见世面。对了。明日罗斯人会给你新衣服和好剑,你们三兄弟人手一把。你们也都会骑马,罗斯人会给你们更好的战马,我要你们成为英雄!否则给你们的斯瓦夫称号就成笑话了。”
三兄弟当然是不情愿的,倘若给他们几天时间冷静下来好好想,三个聪明人自会计算利弊欣然前往。
三兄弟和他们的老爹,以及整个格丁尼亚村的民众都没时间了!
新的一天,罗斯军开拔日。
留里克本就知道格丁尼亚村位置存在一个正在发展的沙洲,它已经延伸成很长的海堤,这一点在当地首领瓦迪斯瓦夫处得到确认。
留里克中意这个男人,也很期待可以在途径格丁尼亚再对物资进行采买,而“货币”就是驯鹿。
就如罗斯军是突然抵达维斯瓦河,他们离开也极为迅速突然。
天气依旧阴霾,空气似乎变得潮湿,也许未来几天一定要下一场秋雨。
“幸亏没有下雨,是时候从这里离开了。”大清早,留里克以凉水猛激脸迅速清醒,接着召集战士们吃完饭后立刻撤灶离开。
铁锅用海水洗一把就得了,它们陆续扔到划桨长船,战士抛弃绝大部分搭帐篷的木梁,留下核心的与布匹打捆后扔到长船,为避免靴子湿,他们沙滩赤足将船推到海里后陆续爬上船,划着大桨离去。
海波上大船闻讯起锚,再逆北风向北偏东前进,后续长船紧随其后,以此绕过那发展一半的沙洲,准备进入西波美拉尼亚海岸线西进。
与此同时,罗斯骑兵与依旧庞大的鹿群沿着海岸线的防风林北上。
他们突然离开一如其突然来,这就是罗斯式的傲慢,当他们离开,一批格但斯克居民进抵罗斯旧营,以求在这里找些还可用的东西,还别说,有的人真捡到了丢失的小刀和手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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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这些村民就要和依旧驻扎于此的伯恩霍尔姆伯爵谈笑了。但双方的关系经过三天的奇幻经历已经变得极为和谐,歇渔的人们终于可以大胆得和占据港口的那些金发男人共同开发格但斯克港了。
驯鹿驮着大量草料和粮食,于是骑兵队再在海岸线进军就不必留心荒地突击放牧做补给,留里克估计自己只要不无端逗留,很快即可开始奥德河渡河行动。
尤其是未来进军依旧是在卡舒本一族的地盘前进,那位卡西米日摇身一变就成了全军最佳向导。
留里克无意在格丁尼亚逗留,他与瓦迪斯瓦夫约好了,抵达目的地立刻做交换。“也许交易速度之快如同我去超市买一瓶可乐。”骑在马上的留里克默默幻想着,因为他相信那些相对其他村子重商的人们无利不起早。
于是,浩浩荡荡的骑兵队在抵达格丁尼亚村前就已经与当地人相遇,以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形容他们毫不为过。
当长子索克真正看到了罗斯军强大军势,所有的猜忌都化作了崇拜。
索克以及两个弟弟就站在父亲面前。
“父亲,我错了。罗斯人强大不可敌,看来我应该跟着他们走。”
瓦迪斯瓦夫舒服得长处一口气,又看一眼三个儿子:“一会儿见到罗斯王向他单膝跪地行礼,接着立刻跟上他们的队伍。为父我……会目送你们离开。”
“遵命。”索克代弟弟们回复。
更多的村民连夜把准备好的麦子、草料、奶制品、蜂蜜、木桶封装的麦酒摆在土路一侧。
能立刻把富余物资倾销的机会仅是这个上午,各家族连夜被揪起来开会,他们带着起床气与会,归来又变得兴奋癫狂。
围在土路两侧的人们多数有着黑眼圈,他们在兴奋中折腾一宿,把物资搬到这里弄得大家很疲惫。可想到可以换到一些强力使役大畜和一批实用铁器,这些付出都是值得的。
留里克来了,他看到了所谓的格丁尼亚村:“这规模,也许它有五百人?”
菲斯克随口道:“他们村民应该都在这里,人数并不多。”
“但瓦迪斯瓦夫这个男人在当地绝对有权势,他昨夜跑归来,一夜时间全村都在和我们做生意。”
“这都是大王的威严使得他们臣服呀。”菲斯克嬉笑恭维道。
“你呀,什么时候会说这种漂亮话了?我喜欢。”
要在人群中认出留里克很简单,他刻意亮出金色马尾,凸显他的黄金桂冠,服装最华丽,连马头都做了一番修饰。
瓦迪斯瓦夫带三个儿子、全家族老幼站在路前,一声令下全体单膝跪地。
各家族观之也都纷纷跪下,他们毫无心理芥蒂,只因获悉只要把罗斯王哄好了大家都能得到更多利益。
“哈哈哈!你们都是忠诚的人!都值得罗斯的保护!都起来吧”
话是斯拉夫语说的,平凡的村民大吃一惊,不禁想着这个金发的北方男人是否有着卡舒本血统,是否本来就是大家的亲戚。
瓦迪斯瓦夫高高兴兴昂首看着一脸笑意的罗斯王,他立即介绍自己的三个儿子,继续标榜自己的忠诚。“我的三个儿子交给大王,他们头脑精明的,也有力量,他们都会骑马,我想大王可以得到三位聪明的战士。”
“竟然拿出三个儿子?你可真是下了血本。”留里克再瞟一眼那三人,观其身形每一个的确都较为强壮,就是人人都低于罗斯战士平均身高。“也好,我收下他们,还有你准备的物资。”
留里克旋即闻讯了这三人的名字,无出其右对其中的老大格外上心。
“索克斯瓦夫?很好。但你现在还不该用斯瓦夫标榜。”留里克近几天已经习惯了,这地方的阿猫阿狗都在用“斯瓦夫”做自称,而真英雄必然凤毛麟角。“你会战斗吗?你……杀过什么大型野兽吗。”
“我用矛戳死过花豹和狼。”索克如实回答。
“杀过人吗?”
“这……”索克吃了一惊:“这倒没有。”
“但你至少不怕鲜血。敌人如狼如豹,但愿你在战场上依旧有这样的勇气。来吧!带上你的两个弟弟加入我。记住,你是未来的格丁尼亚伯爵。”
三兄弟得了三把钢剑,留里克很愿意戏称他们是“三剑客”。事实证明他们真的会骑马,换上罗斯战袍的确与其他战士姿态极为相似,虽然他们不懂骑马作战。
于是本村人所有商品瞬间清空,他们也高高兴兴牵走十头鹿。罗斯军如此补充了一批卖酒,这实在是重要而特殊的补给。
浩荡罗斯军略过格丁尼亚,继续沿着海岸线奔向北方海岸,瓦迪斯瓦夫看着自己的儿子与军队消失不见,带着期待与难以割舍的不安回家了。“但愿,我的豪赌大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