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着之前战争中饶命的最后一小撮性命尚存的战俘,留里克在大祭坛最终准备出十五名信使。
现在的他们被饶了命,一个个换了件更能御寒的衣服坐上了罗斯人为他们准备的雪橇。
有的人经历了战争,他们最知道在维捷布斯克与波洛茨克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跟着瓦季姆打仗的士兵很清楚瓦季姆还活着,更清楚对手的确切身份。
至于十名被释放的格涅兹多沃战俘,他们的内心更多的是恐惧,巴不得罗斯人赶紧将自己放走苟活一命。至于自己在大祭坛处被杀的亲朋。为他们报仇?那也要先活着。求生的本能胜过了理智。
清晨,一些被砍下的脑袋塞进粗麻口袋里,所有的头颅都有共同的特征——皆为用白垩泥涂面的男性。
经过曾到访这里的里加湾战士所言,如此打扮之人即使本地祭司。
“大祭司找没找到已经无所谓,可能这里面就有大祭司的脑袋,大王只要尽量收集一番,足够震慑斯摩棱斯克那边的人。”
留里克听取了这番建议,甚至故意破坏敌人神职人员尸体也是表现武威的手段。
亟待离开的十五名信使吃了一碗热饭,他们勾着头面无笑意皆有惧色,哪怕用余光去敲乱窜的罗斯人也不敢。
一大包不明物被扔到雪橇,办理此事的战士趾高气昂:“斯摩棱斯克人,看看这里面有哪个脑袋你们认识?可有大祭司的?”
说罢,那战士就笑嘻嘻地离开了。
他们为之一惊,急忙蠕动着身子敞开虚掩的口袋,面对一颗颗狰狞的惨白头颅当即吓的连连后蹿。
因为,被杀的大祭坛大祭司,那位一脸褶皱的中老年男人,他的脑袋就静静堆在这里。
留里克的手下做得很仔细,祭司们的衣着、化妆与普通村民差异巨大。固然尸体早就在哄抢中遭遇破坏,大量尸体又被堆在一起,从京观众找到面目涂白的尸体再对其步斩首是相对容易的。
还是有大胆之人忍着浑身颤抖,双眼瞪大如铜铃,他凑回去将麻袋口子狠狠捆牢。
他扭过头惊恐低语:“神使死了,我们……我们已经完了。”
大家愣了一阵子才有人反问:“该……该怎么办?”
“就给那些高贵的主人看看吧。反正……我是要逃走了。”
“逃走?逃去哪里?”
“还不如听罗斯人的话,我们办完事就再逃回来,我们给他们做事。”
“愚蠢!”有人小声反驳:“罗斯人都是恶棍,你回来可是要被他们剥皮抽筋。还不如……逃走。”
随着一阵马蹄疾,他们闭了嘴。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带着骑兵队耀武扬威而来的菲斯克。
得到了命令的菲斯克得以在里加湾兄弟的引领下,带着第一骑兵队,将所有被释放的战俘拖曳着直接送到斯摩棱斯克。
骑兵队可有三百兵力,他们衣着盛装,厚实的皮衣遮盖了里面的板甲衣坎肩。
他们决定轻装而行,故此也就没有闯入对方定居点打草谷的计划。
突然杀到的三百骑兵足够在斯摩棱斯克的村庄里肆虐一番纵火破坏,若是别的骑兵骑兵保不齐就真的这么做的,甚至美其名曰“给他们进一步震慑”。
留里克所要的极端杀戮暂时告一段落,他需要一支亲信军团高速杀到目的地后在那些村民眼皮子底下耀武扬威一番就扬长而去,恐怕只有第一骑兵队能按捺住杀戮抢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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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熊皮的绒帽上又插着大量蓝色大雁羽毛,反曲弓整体塞入皮袋中,箭袋里有着棕黄羽毛的箭失塞得满满当当。
人吃了饱饭,战马一肚子燕麦,骑兵们不安躁动着。
被这些虎视眈眈的骑兵团团包围,处在夹缝中的战俘生怕罗斯人突然改了主意使得自己被骑兵所残杀。
可看着他们这样子……如果放任这样的骑兵队冲入斯摩棱斯克村庄少不了一番野蛮杀戮吧?
缆绳套住雪橇,菲斯克不愿再磨蹭。
他清清嗓子使劲以拽缰绳,战马随即向着德聂伯河主河道走去。身后的骑兵们也就随着老大的脚步,拖曳着一雪橇的战俘、以及“赠给”本地贵族的大礼离开……
再说格涅兹多沃祭坛以及周边的居民区。
一条本地人谓之为斯维涅茨的河里流经这里的森林注入宽阔第聂伯河河道,它的名字来自于“烈火”,就本定居点存在的意义,它谓之为“火葬之河”才是其本意。
但早就到访过这里的里加湾来客有着对它的称谓——猪牙角湾
格涅兹多沃毕竟是本地区最大的祭坛所在,那些为利益而穿行漫长琥珀之路的里加湾丹麦商人,他们崇拜财富神弗雷,便在这里顺手祭祀自己的神。
黄金闪光大野猪,这是弗雷神的坐骑,传说那猪都懂一下身子,就有黄金掉下。
里加湾的丹麦社区在过去的时间与整个斯摩棱斯克社群毫无敌对的必要,他们对本地人毫无恨意,但也不会做偏袒,彼此过去的交流不过是纯粹的生意往来。
即便一些丹麦人已经住在了斯摩棱斯克,甚至从本地人手里买来女人充当妻子还生下孩子。于心,大家从不认为自己就与他们是同族了。
有丹麦人、瑞典人、约塔兰人和日德兰人,各路北方商人被本地人谓之为瓦良格人。里加湾丹麦社区因作为海运内河交织的贸易点而崛起,社区里住着一批兄弟,却仍有一些说着诺斯语划着长船的人追求着孤僻。
现在,骑兵已经在冰封的第聂伯河上游快速移动。
随行的里加湾丹麦战士是首领斯特坎德精挑细选的数人,他们都会骑马,过去的时光来过斯摩棱斯克多次,自然这些人的年纪也较大了。
也许这些人可以作为罗斯一方的真正使者,去向本地贵族声明罗斯征服者的意愿。
然而大家很担心因为自己在大祭坛做得太过分,导致气急败坏的当地人怒斩来使。
因为这方面的顾虑,随行的里加湾战士多少有些拘谨。
反观菲斯克和他的伙计们,大家精神格外放松,仿佛去斯摩棱斯克是冬游一番。
“兄弟,到了斯摩棱斯克我们一定要撂下俘虏就走。你可千万不要在当地多逗留。”说话者胡子一把,怎么看都比光头的菲斯克年长一代人。
“你叫我兄弟?你明显比我大很多。好吧,我也不想无端逗留。除非……当地人向我们主动袭击。”
那人急忙解释:“我们担心的就是这个。军队在他们的大祭坛杀戮太甚,还有很多人逃走。恐怕我们的杀戮已经为他们知道,整个斯摩棱斯克的村庄采取戒备,我们一旦出现……”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的人会杀死他们一些再扬长而去。”菲斯克摇摇头一脸的不屑。
虽是如此,老头子的话实在给菲斯克提了个醒。
他不愿相信一个泱泱势力经历一场损失惨重的大战就内部无兵了。他从之前的战俘嘴里获悉,被动员参战的是一些苦大仇深的农民,其次就是各贵族家族的债务奴隶,一些一批村庄里有过偷鸡摸狗行为不受待见者。
可能斯摩棱斯克仍有巨大的战争潜力,一旦他们受到强烈的生存威胁
,怕是男男女女哪怕是拿着一根木棍也要充当民兵了。
换位思考一番,倘若罗斯也遇到类似的危局,自然是十岁小孩都要拿起武器。
老者顿顿气又提及此事:“我还有着一些担心。”
菲斯克不耐烦地侧过脸叱责:“老叔,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他们胆敢挑战,我就敢于至少杀死他们五百人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