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9章 吉斯拉公主与侍女艾莉西亚(1 / 2)

亚琛是查理曼的亚琛,作为王位的继承者,洛泰尔自然而然继承祖父大帝的帝都。

但是这座城并非他所建造,身为全新的“罗马皇帝”,为自己选定一座新的都城似乎理所当然。

法兰克人的统治核心区有四座重要城市:亚琛、巴黎、美因茨和斯特拉斯堡。

帝国境内有分布着多座皇帝行宫,这些城市与行宫,都可为洛泰尔本人设为自己的常住地。

他现在人在斯特拉斯堡,自己家族支系的王室成员很多暂时移居在这座城。

斯特拉斯堡更是重兵守卫,她成为洛泰尔的事实新都,亦是巨型兵营。镇守此地,兵锋直指北方的美因茨,亦可强行通过此处南北走向的来茵河上游河道,进入对岸的符腾堡山区,迂回杀入巴伐利亚。当然后者的举措只是理论存在,冒险进入山区发动奇袭的计划洛泰尔想过,但考虑到自己军队实力与指挥才能,这种事还是算了吧。

查理曼三个活着的孙子,没有一人觉得自己的军事才能可以超越或是持平自己的祖父大帝。

甚至对于洛泰尔,现在通过大规模征兵使得兵力快速膨胀,唯有如此也才敢于向自己的弟弟发动一场决定性战役。他缺乏战术上的自信,完全不相信自己可以用少量精兵即可夺下美因茨城。

当然,就在他依旧忙于征兵、训练新军有意发动一场决定性的秋季攻势,完全想不到自己的后方正被诺曼人捅得处处漏风。更想不到,为了胜利自己的弟弟路德维希与那些诺曼贵族做了秘密阴谋,一系列的行为犹如与魔鬼在做交易。

亚琛城似乎游离于内战之外。

洛泰尔与妻子已经育有七名子女。

两位王子与三位公主跟随父王就暂住在斯特拉斯堡行宫内。

三女儿尹明加德年芳十六,她天生丽质竟遭绑架。绑架她的正是拉蒙高伯爵吉尔伯特,这种事弄得洛泰尔哭笑不得。正所谓现在正是内战关键时期,拉蒙高伯爵的邻居就是在反叛与臣服间反复横跳的弗兰德斯伯国,这位伯爵事实上成为镇守中部王国西北边疆的贵族。

吉尔伯特就以此向要挟,于是直到这一年即842年,洛泰尔不得不承认这桩婚姻。

那慕尔城内住着一只金丝雀,十六岁的尹明加德并不喜欢这个比自己年长五岁的男人,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父王已经承认了这桩婚姻,而自己身为王室公主,也的确没有权力去亲自选择自己的婚姻。

当然,得到所爱的伯爵吉尔伯特并不会亏待自己的女儿。

不过现在的伯爵正面临人生中最严重的危机——诺曼人强势入侵。

却说蓝狐带领的罗斯联军沿着马斯河烧杀抢掠,大量沿河逃亡的难民涌入拉蒙高,涌向那慕尔城。

吉尔伯特在父亲去世后,年仅十七岁就被时任共治皇帝、如今的“唯一罗马皇帝”的洛泰尔本人册封为全新的拉蒙高伯爵。

正是那次亲身在亚琛王宫向自己的君主下跪,趁此契机,他见到了自己未来的所爱,时年仅仅十二岁的尹明加德公主。

他现在正值年轻气盛,当绑架的婚姻得到国王承认,又闻听马斯特里赫特出现严重敌情,不止是守卫自己的封地,亦是要帮助国王解决危难。这位年轻的伯爵毅然决然大规模征兵,尽可能在封地全域征召所有的农民为正义与信仰而战。

而这份勇气,也令尹明加德公主刮目相看。

至少这个男人在这一刻真的配得上一个勇敢者,那种男子魅力第一次令她倾慕。

然而,尹明加德公主并不清楚那些诺曼人的身份,也完全不知道这伙儿深入内河的海盗还要做些什么。

整个拉蒙高的贵族都想不到,不远的亚琛已经被诺曼人盯上,甚至这些登陆的海盗毫无阻碍地闯入城市内了。

亚琛并非市井之地,如此住在城内的人口长期维持在五千人左右。城市周围有着数以十万计的村庄人口,大部分则分布在于利希高伯爵领境内。每逢重大节日,往往有超过两万人的村民涌入亚琛,使得这座城短时间内堵得水泄不通。

坚硬的花岗岩石板铺设成街巷道路,尤其是王公与大教堂外的城市中心广场,这片颇为开阔的地带给予杀入城内的罗斯战士很强的既视感。

现在的蓝狐根本顾不得就地劫掠,道路两侧的房舍都很规制,仔细瞧的话它们仍是一种民居。劫掠民居能抢几个子儿?真是抢黄金还得是去教堂。

两支罗斯军的精锐旗队的攻势极富针对性,他们盯上了王宫与教堂。

由于军队是几乎没有遭到抵抗就攻入城内,城里的居民们起初只是听到了城外的聒噪,还以为因为圣伯多禄节结束不久,还有一些后续的活动,那些乡下人又嚷嚷着要进城来者,他们并没有在意,结果打开二楼的飘窗就看到大量带着圆盾的怪人在街道上狂奔。

民众起初只是看热闹,他们丝毫不觉得恐惧,直到开始有攻击飘窗的箭失飞射而来,和平居民才因惊恐而尖叫。

太快了!冲入城内的军队实在太快了。

穿着蓝纹白袍的罗斯军精锐冲得太快,想着肯定没法和这群狠人争抢,后进的约塔兰贵族们带着自己的乡亲们进城便开始劫掠。

他们攻入各个街巷,窜入民居、铺子,杀死居民之后翻箱倒柜。他们大可俘虏很多人,不过这些战士考虑到现实因素根本不屑于这么做。

他们大口啃面包,将面包块蘸着果酱吃。抢夺装着腌菜的陶瓮,缴获的面包又搭配腌包菜大快朵颐。

毕竟大清早出发时吃掉的食物到了现在也消耗了不少,胃部空下来的他们急需更多的食物填满。

亚琛不愧是法兰克的都城,虽说这座城轻而易举地那些令大家倍感意外,此地的美食不会说谎,甜蜜的果酱和蜂蜜缴获了不少,从民居里搜刮的钱财一并不少。

这些战士翻开民居的衣柜,将各种衣物翻出来,将长长的袍子穿在身上互相炫耀。

那些被杀者的尸体也没被放过,鞋子被扒下来为士兵占为己有,一些沾血的衣服同样如此。

毕竟北方约塔河流域还是太冷了,生活在那种环境没有任何人觉得自己的衣服太多。他们对劫掠衣服、鞋子、帽子手套的热情丝毫不亚于拿走金银,现在大家可以说自己在这方面收获颇丰。

这不,甚至连沾染了尘土的粗布窗帘都被扯下来,被使劲抖掉尘土后,就以它包裹大量劫掠的衣物,做成巨大布包后再以麻绳捆扎好,背起来继续参与劫掠。

“继续走!不要管周围的房子,让后面的兄弟抢吧!咱们去教堂!”奔走中的蓝狐叫嚷几句,罢了便闭了嘴。

他实在也没必要再都囔什么,自己头盔上这番特别插的一大堆羽毛,再伴随着队首飘扬的罗斯旗帜,已经为后面的军队指明了道路。

于是,就在城市的中心广场,城市守卫者们与闯入其中的罗斯军精锐狭路相逢。

见得一众异域大军,守卫者旗队长塞巴斯特大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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