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新员工培训(2)(2 / 2)

懂行的直接上告城隍,碰到不懂行的,还有点背景关系的,上告一圈漫天神佛,某位大佬又喜欢多管闲事的话。

然后城隍派一队鬼差,专门为你大开鬼门关,遍寻阳间把你押入了冥界。

然而,这并不是一种幸运。因为入了冥界,并不代表你可以进入轮回,你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游荡而已。

只有忘川摆渡人接引的阴灵,才代表着可以进入地府,才代表着轮回。

若是你运气实在太差,碰上城隍他老人家后院起火,最近心情比较差,直接给你送上灰飞烟灭“表彰”,也是有可能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不幸中的不幸”。

但所谓运气差,通常都不会只有一种途径,大概率你会碰到个非常不懂行的家伙,找了一堆道士、和尚“超度你”。

阳间的那些道士、和尚,有几个愿意为了你一个还没来得及“惹是生非”的阴灵,浪费自身功德,为你念一遍《往生咒》这种经文,来超度你?

功德没得赚,还得倒贴。

十个里面,有九个直接桃木剑一挑,或者木鱼一敲。恭喜你,成功的达成灰飞烟灭成就,度过了“罪恶”的鬼生。

符啊、咒啊啥的,都懒得给你配上。

浪费……

当然,正常情况下,经历过之前的几次教训,大家对于鬼神之流,还是十分敬畏的。

通常也不会主动想要招惹阴灵,但实在抵不住总有一些傻大胆……

这《冥界通史》里面就记载了这么一段,让人耳熟能详的故事,招惹的不是阴灵,而是一位判官。

从前有个书生跟朋友喝酒,打赌他若是晚上去十王殿,背个判官像回家,众人请他喝酒。

这家伙还真去了,去的时候也小心翼翼,不断的给判官像赔不是,把酒洒在地上祷告:“学生此行为狂妄轻率,如果大宗师不介意,改天可来我家,一同喝酒,就当我是为您赔罪。”

这判官也是一时兴起,第二天半夜时分,便去找了书生喝酒。开始书生很惶恐,但也叫出了妻子,准备了酒菜,小两口细心招待,一来二去一人一鬼竟然成了酒友。

一次醉酒之后,判官看站在一边拿着酒壶的书生妻子说道:“弟妹为我斟酒百余次,每次都让为兄兴尽而归,今日为兄便解你苦闷,为你换一副花容月貌。”

说完便走了,留下夫妻二人面面相觑,久等不见判官回来,小两口便睡下了。

第二天书生被妻子的惊叫吵醒,才发现坐在房间里的,竟然是另一个容貌倾城的女子,上前就叫他“相公”,一颦一笑让书生怦然心动。开始书生还以为判官给他换了个妻子,两人聊下来才知道,她还是自己原来的妻子,只是容貌大变。

虽然当时女子不宜抛头露面,但二人大喜之下,还是忍不住叫了一群朋友回家喝酒庆祝。其中一个酒友,看到书生的妻子,却是神色大变,借着尿遁走了。

当晚便有一群衙役上门,二话不说锁了夫妻二人,带回了太守府衙。

连夜审讯之后,书生才知道自己现在的妻子,竟然跟当朝御史的女儿一模一样。而御史的女儿,前不久去十王殿为祖母祈福,遭遇歹人,惨遭杀害,尸身头颅不翼而飞。

太守认为,是书生杀害了御史的女儿,还用邪术,把她的头颅换在了自己妻子的身上。书生虽然大喊冤枉,讲出判官之事,众人却无一相信,以至于百口莫辩。

半夜判官照旧前往书生家喝酒,想着此时夫妻二人应该对他倍加感激才对。没想到却发现屋里不仅空无有人,还剩下一片狼藉。判官笔勾连生灵之息,很快便发现夫妻二人竟然被关在了大牢里面。

判官大惊之下,前往牢里找到书生,一番询问之后,不禁大悔:“是我误了贤弟,那女子本是前日在我殿中被害。后来想着弟妹,本想做一番好事,便提出送她进入枉死城,但需要借她头颅一用的交易,才有了近日之事。”

书生听了判官的话,却是大惑不解:“兄长乃是地府判官,执掌善恶刑罚,为何见死不救?”

判官闻言,笑着说道:“世间万物,皆有定数。天地三界,自有规条。我虽是阴间判官,但这阳间之事,却绝非我能触碰。除非,他死了。”

书生一听判官这话,赶忙问道真凶是谁。经过判官的描述,书生发现歹人竟是当晚跟他回家一起庆祝的酒友。

第二天,经过书生的当庭指认和对峙,凶手当庭被抓,判了秋后问斩。书生和妻子二人,也无罪释放,并且妻子还被御史收为义女。

凭借御史的背景,书生当年高中进士,步入官场,平步青云。而那位判官,也在歹人被问斩之后,拿了魂魄,直接丢进了地府第七层刀山地狱。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坏就坏在歹人的妻子。歹人被问斩之后,他的妻子不堪邻人羞辱,把这事告诉了自己出家修行的弟弟。

这个弟弟本是在当地一座禅院修行,听闻此事便叫了一众师兄弟,砸了十王殿。

这事,自然就闹到了十殿阎罗那里。而且由于打砸十王殿的人,属于佛门子弟,身份特殊。加上当时地藏王于地府开辟枉死城不久,判官还把御史女儿魂魄送进了枉死城。

某日鬼门关提前一刻关闭,堂堂判官喝酒之后错过了时辰,发现无法回归地府之后,便返回书生家,准备阳间驻留一日。

恰好龙虎山嫡传弟子下山历练,以为厉鬼误入阳间害人,一道天雷劈的当场灰飞烟灭。

所有的纷纷扰扰,一时间也因为陆判的“消失”,而彻底归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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