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89章 我一定要争气(二合一大章节)(2 / 2)

蜀汉之庄稼汉 甲青 9796 字 2023-05-20

冯府的美味吃食是出了名的,已经洗干净的罗宪端端正正地坐在案前,看着眼前不知名的菜肴一道道端上来,口水不知咽了多少回。

坐在他对面的傅佥昂着头,眼中带着鄙视,仿佛在看一个乡巴佬。

虽然罗宪很想有点骨气,可是那吃食实在是太香了,也太好吃了。

所以他根本没有一点抵抗能力,刚开始的时候还矜持,越吃到后面,就越是忍不住。

这个好吃,那个也好吃,手上的箸筷根本停不下来。

魏容傅佥罗宪三人还没长大,故在一个角落摆上案几,另派下人服侍,没有让他们和大人一起。

坐在上头的罗蒙时不时地转过头去,看到儿子一点也不顾及是在别人家里,直接在那里狼吞虎咽,心头直叹气,这回当真是丢死人了。

先是在别人府上打架,如今又是这么一副吃相,老罗家的脸都被这个逆子丢尽了。

回去得好好吊起来打一顿才行,不然不长记性。

“罗县丞,孩子在那边,自有人服侍,别去管他们,能吃是福。”

冯永大约能猜出罗蒙的几分心思,笑着劝了一句,“来,我给你介绍两人,这位是南中庲降都督家的公子,李郎君……”

罗蒙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就凭他如今这样,冯郎君请他吃一顿饭那就是抬举他了,更别说是席间还有李都督的公子相陪。

所以虽然案上的菜肴很美味,可他却是食不知味,甚至有些心惊胆战的,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冯永为何会对他如此热情。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还是知道的。

再加上“巧言令色冯郎君,心狠手辣小文和”的称号,而且他去的又是冯永一手经营起来的地盘,要说罗蒙心里没点嘀咕,那怎么可能?

只是不管罗蒙怎么样的小心翼翼,直到第二日离开冯府时,冯永也没有别的任何表示,这才让略略他放下心来。

“吃饱了吗?”

罗蒙临走时,冯永摸了摸罗宪的小脑袋,笑问道。

罗宪点点头,有些不舍道,“冯郎君,以后我回锦城了,还可以过来吗?”

罗蒙听到这话,当下就差点把这混小子再揍一顿!

冯永哈哈一笑,点头道,“随时欢迎。不过,下次过来的时候可不能再打架了。”

罗宪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对不住冯郎君,是宪错了。宪昨夜里已经和虎头道过歉了。”

“哦,是吗?”

冯永看向一边傅佥,“有这回事?”

傅佥点点头,“先生,此事弟子也有错,昨夜里也跟虎儿道歉了。”

小孩子脾气来得快,去得更快。

两个同岁的小屁孩昨晚就又玩到一起了。

“知错能改,那就是好孩子,好孩子应当有奖励。”

冯永笑道,说着伸手入怀,拿出一个玉做成的小马儿,递给罗宪,“给,拿着这个东西,到了南乡后,有一个叫食堂的地方,里面有很多好东西,到时候你拿这个出来,自有人给你好吃的。”

罗宪看了看罗蒙。

罗蒙本想推却,可转念一想,只是个换吃食的玩意,应该没什么,当下就点了点头。

罗宪这才接过来,弯腰道谢道,“谢过冯郎君。”

“虎头,去,跟虎儿说说这东西怎么用。”

冯永又吩咐傅佥道。

傅佥此时两眼放光地看着罗宪手里的小玉马,急急地把罗宪拉到一边,先抢过来把玩一番。

这个东西对傅佥来说可珍贵啦,在南乡的时候,平日里若是有奖励,先生才会拿出来,让他去食堂大吃一顿。

想想食堂里的吃食,傅佥就止不住地流口水。

“虎儿,我跟你讲,这个东西你可要保管好了,千万不能丢了。以后若是我回了南乡,你去食堂时,莫要忘了把我也带上。”

傅佥恋恋不舍地把小玉马还给罗宪,嘴里说道,“这东西,你拿去食堂里,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里头什么都有。”

“比刚才还好吗?”

罗宪问道。

傅佥点点头,“刚才如何比得过食堂里?别的不说,就说那烤全羊,如今先生府上就没有。那羊整只烤得金黄金黄的,放在火上,那油滋滋地滴下来,一口下去,又香又好吃……”

话还没说完,罗宪滋溜一声,把口水吸了回去,两眼放光,“整只羊全烤了?”

“是啊,先生在南乡养了好多羊……”

傅佥连比带划地向罗宪解释起来。

李同跌跌撞撞地抱着一大把枯木扔进地上的那一大堆木柴里,看看天色已经模糊得看不清周围的东西。

他连忙掏出火石,“咔咔咔”地连打了几下,只见火星四溅,却是死活也点不燃那枯叶。

听到远远传来的一两声狼嚎声,李同急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狠命打了几下,有一次还打到了手上,痛得他直接把火石扔到了地上,抱着手指猛吹气。

手上的痛楚和心里的痛苦齐齐袭击着这个平日里锦衣玉食的世家公子,让他再也忍不住地流下泪来。

反正此时四周也没人,不怕人看到,李同抹着眼泪,咬牙切齿地在诅咒道,“不得好死!田舍郎!巧言令色!心思恶毒!幸倡!夃老……”

正骂得过瘾,这时只听得狼嚎声又传了过来,李同吃了一惊,又慌里慌张地重新拿起火石,“咔咔”地打起火来。

看来老天爷也是看不惯那个心思恶毒的田舍郎,就这么骂了一顿后,竟然把火点燃了!

李同蹶起屁股,小心翼翼地吹着,火越烧越旺,熊熊的火终于给他带来了暖意,也给他带来了些许的安全感。

拿过包裹,翻了翻里头,还剩下几块干粮——只是这干粮,却还是那个卑鄙小人最先做出来的。

因为族里经常派人从锦城运粮到南乡,故南乡的田庄里,从那工坊里买了一些干粮存上备用。

如今谁都知道这东西是出门在外必备之物,所以李同出来时也顺手拿了一些。

只是他刚刚骂完人,心里赌气,此时看到这个东西,哪里还有心情吃?当下又把干粮扔回包裹里,抱着膝盖呆坐着。

已经好几天没跟人说过一句话了,此时李同心里感到极是孤寂,觉得世间再没比自己更可怜的人。

也不知过了多久,肚子突然咕咕叫了起来。

李同强忍了又忍,终于咽了咽口水,伸手过去,从包裹里拿出一块干粮,默默啃了一口,心里说道,“我只是为了活着以后能出人头地,不然不会吃这个东西。”

啃了两口干粮,嘴里喉咙发干,想喝口水,拿过水囊,这才发现水囊没有一滴水。

李同只得沮丧地把水囊扔到一边,还用脚踩了几下,咒骂道,”连你也欺负我!“

以前出门,都是有下人服侍,什么都有人提前准备好,觉得出门除了累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

如今一个人跑出来,这才知道出门在外的艰难。

没有经验,错过了食宿的地头不说,现在连路都走岔了,也不知怎么就走到这山里来,走了两天都没走出去。

想想若是明后两日再走不出去,到时吃什么?

难不成我当真会死这里?

李同一时间又有些害怕起来。

只是一想族里的那些人,想起阿姊打的那几巴掌,再想起那个恨不得让其碎尸万段的冯某人,李同血气又涌了上来。

我李同,要争气,千万不能让人看扁了!一定要出人头地!

想起许家二娘那温柔可亲的模样,李同心里终于升起一股暖意,二娘,等着我!

山里的夜晚有些冷,李同往火边靠了靠,正要伸出手想要取暖,忽然听得身后“咔嚓”一声响,他一个激灵,伸手就抓起身边的佩剑。

哪知还没等他转过身,身后就有东西把他重重地撞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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