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独孤求败(第四更)(1 / 2)

“因为近啊。”

这是闵聪达在很多次的面试中得到的最完美的答案。

那些神神叨叨的励志故事,或者一听就是编的和快船之间的情缘——谁tm从小喜欢快船啊,闵聪达都不相信。

他们只是想要取得闵聪达的信任,争取被选进入联盟,然后在快船打出一片天。

他们渴望成长,知道快船的三号位缺人,他们能和库里、小加索尔一起成为青年军。

这些都是闵聪达不想看到的,去nm的青年军,去nm的三少、三杰。

来快船打球,因为近,这是最好的理由。

充分体现一个软弱的恋家少年内心对未来挑战的彷徨心态。

他只想找个离家近的球队打球,这样空闲的时光可以回家看看妈妈。

休赛期也不用坐着飞机来回跑,就到洛杉矶棕榈泉市的小河、池塘边钓钓鱼,吃吃烧烤。

一年几百万美金拿着,靠着不错的天赋混混日子,打個七八年,拿到几千万美元的工资。

这些钱拿去投资,买房,足够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还能靠自己的情商或者关系网,在nba找个岗位领薪水直到退休。

这小日子真是乐无边,比那些挣扎在温饱边缘的黑人普通人不知要好多少倍。

难怪这些黑小子挤破头也要进入nba这个高薪圈子,命运的确彻底改变了。

闵聪达一时间想了很多,他把保罗-乔治退休后的生活都安排好了。

他对乔治这个瘦弱的小伙子印象很好,心中已经暗暗将他定为今年选秀大会要挑选的人。

就是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球队对乔治有兴趣,尤其是排在前面的队伍。

闵聪达问道:“你还去别的什么球队试训过吗?”

乔治如实回答:“去过步行者,印第安纳。”

“你想去印第安纳打球吗?”

“emmm……不太想,太远了。”

乔治并不是胡说,他说的是实话,他真觉得印第安纳太远了。

虽然在步行者他见到了曾经的超级巨星拉里-伯德。

步行者对他的试训和面试非常严谨,全方位的考察。

而伯德对他相当满意,说可能在第十顺位拿下他。

可是,乔治从没想过要去印第安纳打球,他对那里唯一的印象就是玉米地、赛车以及雷吉-米勒。

米勒和保罗-乔治一样,也是加州出身的球员。

他在选秀大会上被步行者选中后的第一反应就是:tm的印第安纳在哪儿?

结果,米勒在印第安纳呆了2年。

乔治不敢想自己在印第安纳呆2年是什么场景。

他读大学的时候之所以选择籍籍无名的费雷斯诺大学,就是因为这个学校在加州。

离家近,他可以随时回家,同时家里人也能一起来学校看他比赛。

和一些连老爹是谁都不知道的黑人球员不同,乔治有完整且幸福的家庭。

并且父亲很爱他,为了帮助儿子完成篮球梦想,一天打两份工。

这比那些贡献一个小蝌蚪后就消失不见的黑人父亲要强的多。

他还有一个球技不错的姐姐,从小陪他一起练球。

这点和雷吉-米勒很像,只是雷吉-米勒的姐姐太牛皮,雷吉打不过。

这样家庭出身的球员,性格上不会像那些单亲孩子一般倔强、乖戾。

他们大多外柔内刚,会把自己锋利的地方隐藏起来。

库里就是这样的年轻人,而闵聪达显然心理学不过关。

根本没有从库里身上吸取教训,还觉得保罗-乔治懒散、软弱。

中场休息的时候,闵聪达征询了一下球探团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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