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廷内外形成了“东林大盛”之局面。
虽然,还有礼部尚书温体仁、礼部右侍郎周延儒、吏部尚书王永光、兵部侍郎申用懋等非东林党的官员,也被留在内阁之中。
崇祯皇帝的本意,是以他们来制衡东林党的势力,可这四人却被东林党人暗地里称为“内阁四凶”,急欲除之而后快。
而东林党人在掌握了朝廷权力之后,虽也做了一些有利国家和民众的事情,但更多的则是为其党人牟利。
他们上对大明皇帝的威权阳奉阴违,下与士绅豪族富商们相勾结,通过手中权力制定出偏向商人的国家经济政策,把朝廷赋税全部加在土里刨食农民阶层身上。
更为甚者还通过手中权力抑制大明朝廷对盐税,矿税,酒税的收取,甚至直接免除了江南外贸的出口关税。
财政的缺失使得大明国库枯竭,入不敷出,直接导致了围剿流贼的不利,以及边疆对战建奴上的的失利。
这一切,早已经让崇祯皇帝忍无可忍,曾经的他,对东林党人是怀有敬佩和感激之情的,不过即使对东林党的表现十分失望,但此刻的崇祯皇帝还没有同东林党人彻底决裂的资本。
东林党之所以能够在推翻阉党后,彻底把持朝政至今,主要有三个优势。
其一,崇祯皇帝在朝堂上就吵不过这群书生,他们都是进士的出身,大部分又在最能吵架的御史台历练过,更何况东林党人本身就是通过卖嘴皮子才树立起来的清流名誉。
其二,东林党人在民间士绅圈中享有很高的声誉,这个才是最让人头疼的事,因为他们制定的各项国策,总是有着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
再加上东林党中又确实有几位是一心为国的大明忠臣,他们故意大肆宣扬这些人不畏强权,忠勤王事的事迹,极大地混淆了民间对东林党的坏印象。
其三就是东林党的势力几乎已经庞大到皇权难以制衡的地步,他们掌控着大明朝廷几乎是所有的要害部门,那些对他们不利的奏章压根进不了内阁,更别说崇祯皇帝的御案了。
而且,崇祯皇帝虽然大力裁撤东厂和锦衣卫,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权力,但作为大明皇帝掌控全国、维持皇权的唯一手段,他绝对不会将这两个机构,彻底的废除掉。
然而,当崇祯皇帝发觉东林党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美好,他们也没有能力阻止帝国的衰落,甚至于他们才是帝国衰落的唯一原因。
他已经无力将之铲除,放眼望去,朝廷内外几乎都是东林一党在主政,虽然贵为大明帝国至高无上的皇帝,那又如何?
难道还能将满朝文武百官,甚至举国各地的督抚、知府、知州、知县等等,统统全部都就地免职,换一批人重新来过不成!
若崇祯皇帝真的这样做,那传承两百余年的大明王朝,也就真的离灭亡不远啦。
所以,崇祯皇帝中期时起用周延儒、温体仁等非东林党人为首辅,入阁主政不是没有道理,其目的就是想要制衡东林一党。
然,一切皆为时已晚!
朝廷上东林党一家独大之势已成,又岂是一朝一夕可以扳倒?
想当初,山东人的齐党、湖北人的楚党、安徽宣城人的宣党、江苏昆山人的昆党、浙江人的浙党等都有一定实力,对东林党也起到了一定的制衡作用。
可随着围绕光宗朱常洛被立太子及其即位前后,所发生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三案,东林党人彻底夺得话语权,开始无情打压非东林党一派。
此举,致使齐党、楚党、宣党、昆党、浙党诸人彻底倒向魏忠贤,以寻求皇权的庇护,从而形成“阉党”这一特殊的党派形式。
自崇祯初年阉党倒台至如今,朝廷上下倾轧的尽是东林党人。
就如前督师杨嗣昌之所以能成为阁老,被崇祯皇帝万分信任,并委以重任,除了他本人确实很有些本领外,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其不结党,不是东林党人。
其实,崇祯皇帝不是不知道东林党之所为,可又能如何呢?
就不说为了大明帝国,就算是为了他自己,他也不可能将朝廷上下,以及各省、府、州、县的官员悉数免职。
那样一来,且不说大明朝廷又该如何运转呢。
恐怕他朱由检自己的性命能不能够继续保全,都还难说呢!
对于崇祯皇帝来说,既要与东林党人相抗争,打击他们,但又不能完全撕破了脸,他现在还离开东林党人。
至少在目前这一阶段,他和他的大明帝国都离不开东林党。
因此,永宁伯张诚更像是崇祯皇帝的刀!
张诚最初虽是前宣大总督卢象升保荐,才得以由千总升任游击将军,但卢象升战死巨鹿后,东林党人并未给予其足够的重视。
这就导致张诚向崇祯皇帝的宠臣阁老杨嗣昌靠拢,在名义上成为了杨嗣昌的马仔,此后杨嗣昌自缢于沙市,张诚又倒向了兵部尚书陈新甲。
后来,当他们也开始注意到张诚的时候,一切皆晚矣。
那时的张诚,已然升任宣府镇副总兵,非但有兵部尚书陈新甲的呵护与扶持,更是得到了崇祯皇帝的爱护,再也不是当初入不了他们眼的小小游击。
得不到,就毁灭!
东林党人将兵部尚书陈新甲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一心想要取而代之,张诚自然就成为他们要对付的第一个目标。
所以,他们对于山右众商家陷害张诚一事,其实是乐见其成,不过就算如此,他们也不会冲在前边,最多就是安排手下的马仔小弟,上一些弹劾的奏折罢了。
既然奸商们与东林党穿上了一条裤子,对于紫禁城里面的崇祯皇帝而言,自然是乐见鹬蚌相争,因为他要作那个最终得利的渔翁。
他甚至还暗中传讯给边永清,要他密切观察张诚有否异动,至于其抓捕奸商、查抄奸产之事,只要不伤及国本,便不用去管。(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