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掘铜以铸币 阵前辞锋利(今日一章见谅)(1 / 1)

法律明确规定了“死事”的法定继承顺序,依照儿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姐妹、妻子、祖父、祖母、同居户籍中人的次序继承同级爵位。

“疾死”,即因疾病等原因而非因公的自然死亡。“疾死”下的爵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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