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秦琼、程咬金都到了,郑华稍微收拾了一下,快到天黑的时候,这才抵达军营。
秦琼和程咬金都有亲兵,郑华就一个人,这种反差,也是让郑华有些尴尬。
好在他只是个参军,倒也没有什么好撑场面的。
感受着军营肃杀之气,郑华的血液,也开始热起来。
没当过兵,很难体会这种感受。
当晚,军营便埋锅做饭,正式开张。
虽然军营稀稀拉拉只有几十个士兵,但是烟火一起,意味着这座军营,便是大唐一处杀器。
郑华倒是到处转悠,熟悉军营的情况。
跟士兵,也是交谈不少,了解他们的状态。
对于打仗,他们倒是没有什么抵触,毕竟,大唐和大秦颇有一脉相承的味道,依靠军功来实现自我价值。
士兵们打仗一旦立功,回来意味着可以多分田地,多娶老婆,多挣钱,他们没什么不乐意的。
晚些时候,一批马匹送到了灞桥,郑华也来查点。
大唐的战马,还是可以的,饲养得都很精壮,显然,是有专人伺候的,可能照顾马,比照顾人还要好。
看了看马之后,郑华有些诧异的说道:“这马怎么没有钉掌呢?”
这些战马,配置了马鞍和马镫,可是就是没有钉掌。
骑兵的发展,是一个摸索的过程,不少东西,都是在实践中发明出来的,而钉马掌这个活儿,现在大唐还没有人发明。
“钉什么掌?”
程咬金一旁听了,一愣一愣的。
郑华说道:“就是给马穿鞋子啊,这样,马掌不就可以得到保护了吗?这样战马的使用寿命,也会更长啊。”
程咬金大喜,拉着郑华就进了帅帐。
“二哥,这小子又想出新花样了,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咱们的战马,这次要强大起来了,更适合长途奔袭。”
程咬金说道。
秦琼也来了兴趣,招手让郑华近前,说道:“贤侄,你这真是惊喜不断啊,说说看,怎么个钉马掌?”
郑华马上画出马蹄铁的图形,然后解释道:“这就是给马儿穿的鞋!战马经常奔袭,马掌磨损严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们如果给马儿钉上马蹄铁,就能有效的保护马掌,延长战马的使用寿命。
现在我们大唐的战马还是数量稀缺啊,如果不好好保护起来,咱们的骑兵,可没有那么快强大起来啊。
一旦我们做了这种保护措施,可以让咱们的骑兵长期保持在一定数量,这对于维持我们的军力,那是很有用的。”
“好东西,的确很有道理。
知节,你跑一趟吧,回去跟陛下亲自汇报,争取这次,把马蹄铁和陌刀一起打造出来。”
秦琼说道。
程咬金笑道:“二哥,那我就跑一趟了,明天可能我会晚一点到,练兵的事情,就只有靠你和郑家小子了。”
“嗯,去吧。”
秦琼说道。
等程咬金走后,秦琼接着说道:“贤侄,想不到你的主意一个接一个,让老夫大为震惊啊。
你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这一次,突厥人和其它想要跟大唐作对的人,都要遭罪了。”
“嘿嘿,秦伯伯,我这不是有感而发吗?
真打起来,还得靠你们这些猛将才是,我就出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