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除了我们腾旭视频,国内其他同类平台,不得播放你们的音乐mv。”
郑阳思考良久,同意了这个条件。
但具体的买断费用,他坚持等张涵瑜专辑出来后再谈。
周文林同意了这个提议。
他也不确定郑阳后续的歌曲,是否还能保持如此高的水准。
就算专辑最后大卖。
导致价格会高一些,也不心疼。
只要能获得独家授权。
成功打压竞争对手,多花点资金完全划得来的。
网民就那么多,我有你没有,观众自然会用脚投票的。
最终,郑阳与腾旭视频签了正式合同。
按照对赌协议的说明。
分成比例还有买断价格,以《外婆的家》实际的付费下载量来计算。
付费下载量在1万次以下,不参与分成,电影版权直接免费,郑阳将血本无归。
付费下载量达到1万次,票房五五分成,腾旭还要支付5万版权费用。
付费下载量每增加1万次,票房分成增加5成,版权费用增加5万。
如果《外婆的家》最终能达到1万次的下载量,票房分成九一开,并且腾旭要支付1万的版权费用。
郑阳还提出一个条件。
电影上映时间一个月,期间不得播放任何广告。
并且一个月期满后,腾旭必须在一周内,支付票房分成和版权费用。
而郑阳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放弃所有额外的收益,比如广告收益等,这才是视频网站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周文林之所以答应这个异想天开的对赌协议,是有仔细思考的。
首先,他并不看好《外婆的家》,扑街了也无所谓,还不用支付版权费用。
其次,他只是想获得郑阳音乐mv的独家播放权,双方已经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目的初步达成了。
最后,就算电影真的大爆,达到恐怖的1万次下载量,那腾旭视频绝对不亏。
那恐怖的流量,后续会带给腾旭视频,源源不断的广告收益。
怎么算都是赚的。
所以这次合作,可以说是双赢的局面。
唯一的风险,反而在郑阳这边。
要是下载量没有1万,他一毛钱都拿不到。
郑阳并不担心。
棒子那种小地方,4周都有4万观影人次。
我们大华夏不是随随便便碾压?
他一点都不慌。
更何况搞了两次网络海选,还有《天空之城》的音乐加成,不知道怎么输。
郑阳与腾旭的合作模式,跟前世的网络电影有很大的差别。
前世的分成是按照有效点击来计算的。
比如每个会员用户观看6分钟,算一次有效点击。
同一个观众反复观看,只要达到6分钟都算一次有效点击。
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万恶的广告。
而郑阳选择按付费下载量来计算,是为了避免麻烦,想早点上映。
毕竟是网络电影的开山之作,视频网站没有任何经验,没时间让他们开发新的系统。
《外婆的家》定价五元。
郑阳想靠量来取胜。
这个价格已经很低了,还比不上流量明星的新歌单价。
现在万事俱备,只等龙标下来,直接上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