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莫德斯于是又想起了老板那张狰狞恶心的脸。他总是没完没了的重复:派莫德斯,到这里来!派莫德斯,把这个完成!派莫德斯,把那些人杀死!派莫德斯,必须杀了他!
他总是说一些让自己生气的话,可他毕竟是干这个工作的人,老板还是有些优点的,比如会按时发工资,按时派给他合理的任务。
这就是雇佣兵吧,杀人的工具罢了。
派莫德斯恶狠狠地将白色的浴液涂抹在身上,“该死!”
这该死的天气一如既往的差,让他的心情莫名的烦躁起来。就不能给我留下几天好天气吗?
不知道今天又要杀死几只猴子,倒也无所谓了,这些猴子虽然烦人,但还是挺好解决的,找不着就全部炸死呗。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是伟大的神,我得信仰你,我得尊重你,我得以你为主,以你为尊……”
派莫德斯用手指扣了扣耳朵,那些没完没了的邪神低语又出现了。
“我得吃饭啊,我得买车啊,我得买房子啊,你能给我钱吗,天天让我信仰你,给我一个亿,我把你当爹供着……天天说,是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呢?”
派莫德斯冲着热水,自言自语地回答着天上的神明。
他不在乎那邪神,邪神低语对他来说就和玩笑一样,他像看个笑话一样看待邪神。至于视觉偏差,也是无关紧要的事情罢了。
低语的消失让派莫德斯心情平静了一些,但他还是不开心,略有些沮丧的关掉了水,用一块大毛巾擦干了身上的水珠,最后一股脑将身体塞进了他那些厚重无比的衣服里。
派莫德斯看了一眼手腕上华丽的积家joaillerie手表,钻石与贵金属正交织出璀璨的光芒,八点整。
他喜欢华丽的东西,哪怕这并不符合自己的身份,但雇佣兵的工资能支持他购买这些物品,当然了,买不到的也可以通过这层身份,利用一些手段去得到。因为他真的很喜欢这些华丽的东西。
今天有什么重要事情要做呢?他竭尽全力的去思考,不过刚才在浴室里的一通乱想耗尽了他的思绪。
去打个电话问问吧。他心里想着。记忆力一直是他的弱项,他不擅长去记住一些东西。
派莫德斯穿好自己的衣服,将自己伪装成东帝武的平民,这是最快融入这个国家的办法,必要的绿线条帽子一定要戴好,虽然这样不利于隐藏与伪装,但能避免被印塞尔的政府军当成平民误杀。
他在身上藏好毛瑟手枪与廓尔喀军刀,他是个很怀旧的人,很喜欢用这种没啥人用的东西,武器的强弱对他来说不算很大的问题,毕竟他也不靠这些东西来完成杀人的任务。
派莫德斯最后拿起他的藏青色的公武皮包,里面是一些武件盒报纸,还有一些杂用的东西和一大堆的软木酒塞。这些酒塞才是他的大杀器,也是他被业内人尊称为火龙的原因。
停留了片刻,派莫德斯在注目了一会儿这对死去的夫妻以后,他决定出门了,准备开始一天的任务。
可怜的他并没有早饭可吃,即使很饿,他也不敢随便吃这里的任何食物。可以说百分之一百都被下了毒,毕竟饥饿战争的含义就是饿死那些东帝武人。
尽管他早就筋疲力尽,但还没饿到失去理智的地步,在到达下一个补给点前,他都必须管住自己的嘴。派莫德斯带着一种莫名的空虚和寂寞感从屋子里挪了出来,一甩手关闭了破屋子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