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指银为金(一)(1 / 2)

常风成婚之日。

四更天常风就起来了,忙着准备去刘府迎亲。

黎明前,突然有两千多名团营兵涌入了宅子里。领头的是萧敬。

萧敬高喊一声:“细细的搜!”

不知道的,还以为常风惹上祸端了呢。

常风迎了上来:“萧公公。”

萧敬笑道:“新郎官儿,气色不错啊。殿下今日要驾临,我怕有刺客混入这里。你知道,姓万的那一坨现在是穷途末路”

常风道:“明白。您怕他们狗急跳墙。”

萧敬点点头:“对。所以今日由我手下的两千团营兵,负责宅子的安全。得先搜查一番。”

“你不用管我们,你忙你的。”

辰时,常风骑着高头大马,披着大红花,领着花轿出了府,前往刘府接亲。

接亲队伍的最前面有十六骑开道的团营顶马骑兵。后面跟着百名团营步卒压阵。每一名兵卒的身上都披了一道红带子。

花轿前,则是詹事府专门从太常寺请来的乐工,“嘀哩哒啦,嘀哩哒啦”吹着喇叭。

照规矩,一个试百户成婚,请太常寺乐工吹打是僭越重罪。

常风倒是不怕。因为花轿两边,各有人打着一个牌子。左边牌子上写着“太子赐婚”,右边牌子上写着“福泽绵长”。

太子赐婚是可以使用太常寺乐工的。

不用说一个试百户,就算是勋贵世子成婚,恐怕也没有这么大的阵仗。

道路两侧看热闹的百姓议论纷纷:

“这是哪位宗室子侄接亲嘛?场面真大啊。”

“哪儿啊,听说是太子身边一个大汉将军成婚。”

历代的京城百姓,都喜欢胡侃朝局。譬如后世的京城滴滴司机,动不动就说“海里面”如何如何。

一个年长些的百姓捋了捋胡须:“你们不知道吧,骑马的新郎官,那是太子身边的大红人。”

接亲队伍,终于来到了刘府门前。

刘秉义见接亲队伍排场十足,给自己赚足了面子。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一番繁琐礼节后,喜婆搀着披着红盖头的刘笑嫣进了花轿。

刘笑嫣的左手握着一枚金枣,右手握着一枚银栗子。取“早立子”之意。

上花轿后,生性刚烈的刘笑嫣竟然在盖头下流下了眼泪。

整整十年的等待,无数次的以死抗婚。终于跟情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即便内心坚硬如铁的女人,此刻也免不了潸然泪下。

常风生父已经亡故。刘秉义今日又要当岳丈,又要代行父职,他跟着接亲的队伍前往怀恩外宅。

毕竟,今日他还要到怀恩外宅狂舔太子朱祐樘一番呢。

接亲队伍回到怀恩外宅。常风和刘秉义站在门口迎客。

不多时,客人们络绎不绝的来到了府门前。

最先过来的,是内阁纸糊三阁老——“万岁阁老”万安,“棉花次辅”刘吉,“吐沫阁员”刘珝。

三人当中,刘吉是刘秉义的靠山、座师。

常风和刘秉义连忙给三人行礼。

万安道:“婚娶之时,喜主天大。常百户、刘藩司不必多礼。”

说完万安和刘珝走进了宅门。

以不怕弹劾著称的棉花刘吉则停住了脚步,对刘秉义说:“贤徒,你好福气啊!”

“十年前会试阅卷,我看你字迹圆润饱满,像个有大福之人,才拔了你的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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