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天涯何处觅知音(1 / 2)

告别了杨宏斌,夜色已经是暗下来了。

今天的作业小凡在最后一节自习课就完成了,说来也怪,自从身体得到改善以后,自己的智商也水涨船高,最近几日学习并没有以前的压力了,无论是语文数学,还是以前最不喜欢的英语化学,自己在课堂上只要认真听讲,老师布置下来的习题,完成起来都是游刃有余,调取脑海中的知识点也是左右逢源,异常轻松。

对这种改变,小凡自然是暗暗窃喜乐在其中。

和照常一样,回家吃过老妈留给自己的晚饭,小凡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心爱的洞箫出门而去。

刚到初一没多久认识钟晓岚的时候,钟晓岚帮自己在语文老师何婉心面前挡下了一次挨打的局面,他为表感谢专门购买了一份自认为很高端好看的折叠式明信片,上面精心写了很多赞美之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趁着课间操教室无人的空档,小凡偷偷摸摸把明信片放到钟晓岚课桌,怀着忐忑的心情用眼角余光观察着,直到钟晓岚坐回座位。

翻书的时候看到明信片封面,钟晓岚也是吃了一惊,脸色红彤彤的打开明信片,看清楚不是暗恋表白之类的情书,钟晓岚才迅速恢复脸色松了一口气,朝着身后的小凡做了个鬼脸,然后装作没事发生。小凡见钟晓岚并没有喧哗喊叫告诉别人,心里对这个女生的好感又多了一层。

本想着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过了几天,小凡同样在课桌收到了一份礼物:一只装在包装盒里的橘黄色洞箫。

里面同样装着一张明信片,与自己送的相比还要精致一些,上面简单的写了一句话:我帮你不图回报,不过你的礼物我很喜欢,就收下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听别人说你喜欢吹笛子,托人从别处给你买了一只,希望你喜欢。—傲雪寒梅

钟晓岚的笔名就是“傲雪寒梅”,彼时同学们都喜欢写点东西,不管是摆弄诗词歌赋,还是写散文情书,都喜欢给自己起个文艺范的笔名。包括小凡自己,也给自己弄了个“水仙”的笔名,尽管没怎么使用过,除了在某个崭新的笔记本上胡乱写上一两句话,后缀“—水仙”,自我感觉瞬间文艺范内涵十足,高大上了起来。

收到钟晓岚的回赠,小凡自此对这个阳光自信且漂亮的女孩有了一种说不穿道不明的情感。从小到大,他没有过此类经历,第一次有异性同学对他如此关心照顾,尤其是这个女同学还漂亮的过分。

钟晓岚倒和以前并无二致,照常对小凡无论学习还是生活上都照顾有加,慢慢的小凡也和她越走越近,直到以“闺蜜”相称。

小凡拿着洞箫出门已经是习惯性动作,尤其是黄昏时分,借着昏暗的光线掩饰,碰到熟人也并不觉得尴尬,低着头路过也未必认得出。

毕竟大白天拿着一只长长的洞箫出门,再怎么掩饰也会吸引眼球,甚至给人以装“洋相”的感觉。

沿着小路七拐八拐,到了小凡的“老地方”,也就是前天晚上他们篝火晚会的地点。小凡站在崖上,观察着此时眼前明暗相间的一切:地面上万家灯火通明闪烁,夜空苍穹中亿万星光点缀其中,自己独立于天地之间,手中横握一只洞箫,一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幽然之感顿生。

这就是小凡喜欢这里的原因:安静,独处,完全的自由自在,完全的放空自我。

小凡并不排斥热闹,也喜欢和朋友同学们一起疯疯癫癫,但他同样对安静情有独钟。

小凡固执地认为,所有人一起伤心,并不是真正的伤心;同样,与众人同处的快乐,并不是真正的快乐,或者说这种快乐是短暂的,低级的,缺少灵魂的快乐。

他心中的快乐,就是眼前的这一幕:纵然万家灯火,纵然星光迷离,我就站在这里,用一种造物主的视角观察着眼前的一切,可以不怀有任何情感,可以眼中波动心中冷峻,也可以目光坚毅百感顿生。

无关风与月,无论风和雨。

心念所至,洞箫递与唇前,一首不知名的乐曲缓缓飘出,逸散在小凡身周清凉的空气中。

箫声并无定性节奏,此时若身边有人,也听不出欢快还是悲切,只是心之所至,有感而发,时而舒缓,时而急切,时而轻盈,时而呜咽。

箫声对别人而言或许是一种表达情感的特殊方式,于小凡而言,它是自己与天地共鸣的媒介。

以前通过洞箫,通过洞箫引发的震颤,发出的声音,他明白了人生一世,不过匆匆百年,王侯将相也好,平民百姓也好,平平淡淡的过好自己的一生,如此便好。

今日,他又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或许以前的理解是他对本就平凡的生活的一种妥协,只能用另一种不一样的视角来安慰自己,让自己更好受一些。今时今日,他在雪狼附体,生活经历大不相同的境遇下,心情更加舒畅,心中犹如一个压了十几年的石头被挪开,更多的是一种对明天的期许,对未来的憧憬。

俗话莫欺少年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此刻的小凡,犹如一个在战场屡立战功王者归来的将军,做好了准备迎接所有人对自己的拱手相拜,对自己的笑脸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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