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你有什么高见?”
“这样如何?其实我不是被父母抛弃的,而是被人贩子拐卖的,拐卖到了某个穷乡僻壤的小村子。我十几岁的时候,偷了家里的一点钱,逃出了村子,一路靠省吃俭用和乞讨,来到了沽城。然后有一天遇见了你,就被你捡回家了。”
于颂:“……呃……这故事倒是完整。可为什么是被人贩子拐卖的?”
“因为我父母是爱我的,我是因为不可抗力而离开了父母身边。”姜与归一脸认真。
好么。
这姑娘还当真了。
行吧,随她喜欢好了,只要谎能圆上。
“那如果警察问你,那个村子在哪里,你怎么回答?”
“就说时间太久,记不得了。”
“也……行吧!”于颂说,“如果警察问你为什么要逃出来呢?你怎么说?”
姜与归攥起小拳头,脸上还带着点愤怒挥了挥:“因为村子的人买来我,是想让我当童养媳!我强烈反抗这种陋习,为了自由,才逃出来的!”
于颂一脸震撼。
“厉害……你竟然还知道童养媳,网没少上啊!”
“还行吧!”她脸上带着一点小得意。
于颂把姜与归的“生平”重新捋了一遍。
好像确实在逻辑上是说得通的?
“那么,咱俩是在哪一年,认识的呢?我为什么要把你捡回家里啊?”
姜与归歪了歪头:“我觉得,咱们俩得早点认识才行。”
“为什么?”
“因为我在沽城流浪,只靠乞讨的话,撑不了多久吧。总不能在沽城一直流浪了好几年吧?早一点遇见你,才能被你收养啊。”
“有道理。”
“所以,就四年前好了,你大一。那时候我十五岁,在天桥上乞讨时,遇见了刚下火车,提着行李,正要去大学报到的你。你走过我身边,又折了回来,在我面前放下了一个面包和一盒牛奶。我很感激,然后捡到了你不小心掉下的学生证。”
于颂目瞪口呆。
半晌,他才憋出一句:“姜姜,你不去写小说,屈才了。”
“还没完呢。”姜与归兴致勃勃的继续,“根据学生证上面的信息,我来到你的学校,经历重重困难才找到了你。你请我吃了饭,聊了天,得知我的过去后,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帮助我不再流浪。”
于颂已然化为观众,观看姜与归表演。
“为了能让我自食其力,你教我画画赚钱,并发现了我在这方面的天赋。我终于可以通过画画养活自己了,并在相处的过程中,和你成了朋友。至此以后,我就和你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共同负担生活开支,直到现在。”
姜与归显然对自己的故事很满意。
“如何?这样说下来,有什么破绽吗?”
于颂仔细想想,确实毫无破绽。
这一套说辞中,唯一跟姜与归产生联系的,并且能查到真人的,就只有于颂一个人。
逻辑上也说得通。
这样一个环环相扣,逻辑链完整的故事,用来说服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该……是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