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延平狼吞虎咽的吃完了面条。
才用手抓着酱牛肉,胡伦的全都塞进了嘴里,嘴都塞圆了,还不忘了瞧着面前的女孩谄媚的笑呢。
他也不要脸了。
什么肉麻就说什么,“……我想好了,从今以后……”
那女孩厌恶的皱了皱眉,“把你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再说话!”
孙延平狠狠的嚼着牛肉,右手飞快的抹了抹嘴角,等牛肉咽下去了,这才接着往下说,“我的意思是,从今以后我就跟着你了,你就是我的金主,你说什么我做什么!”
那女孩阴冷的一撇嘴角,“那当然!这是一个金钱的社会,只要手里有钱,什么都可以得到,别说是权力和地位了,就说是要你的命,我也像是碾一只蚂蚁一样,都不用我出手,就让你死无全尸,你信不信?”
信!
反正孙延平现在已经不算是全伙人了,他就是个太监……
想让他有全尸?
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他身上的一部分早就被顾忆梅剪下来,留在河边喂狗了。
孙延平卡巴的眼睛,“那我能问问你,该怎么称呼你吗?”
那女孩显然没把她当人。
甚至连通名报姓的机会都没给他,“你不是说我是你的金主吗?那金主就只有一个称呼,你叫我老板吧!”
“呃……”孙彦平没屁了。
经济地位决定社会地位。
他一个要饭的,叫人家老板也不为过。
孙延平使劲点了点头,“老板,那我吃完饭了,咱们现在就走吧?”
恭恭敬敬的站起身,唯恐人家把他甩了,亦步亦趋的跟在人家的身后,就像是条哈巴狗。
两个人再次上了车。
这回车子一路就奔着市里去了。
一直开到了路边的一个小招待所,那女孩才停了车,从兜里拿出了几张大团结,一下子甩到了孙延平的脸上,“换件衣服!洗洗澡!”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孙延平半跪着把钱都捡了起来,紧紧的捏在了手里,这才扭头向着招待所一看,“那我就住在这儿,等你的消息!咱们明天一起去河边?”
“滚吧。”
“好!好!”孙延平点头哈腰的下了车,还怕人家再也不找他,又特意补了一句,“老板,不见不散啊!你记住我就是一条狗,只要你能帮我再重新站在阳光下,你让我咬谁我咬谁!”
“……”
那女孩也没说话,一踩油门,车子嗖的一声开出去了,只留给了孙延平一脸的尾气。
孙延平拿了钱,闻着汽车的尾气都觉得特别的香,他站在午后的阳光里,忽然有了一种重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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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孩谁呀?
不用说也知道,当然是安琪儿了。
安琪儿本来打算在县里多呆几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