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耕战制度(三千字章)(1 / 2)

经过了昨日一天并不激烈的讨论,新法的律政部分已经讨论的差不多,今天要讨论的就是田假最为关心的耕战部分。

秦国之所以强大,是得立于秦法,而秦法的关键就是耕战制度,秦之法规定,百姓平时只能种地,对于粮食产量最多的百姓,可以获得爵位和赏赐,对于那些粮食产量较少的百姓,要进行罚款,如果连续几年生产的粮食都不达标,全家都要被贬为奴隶。

为了让官员监督百姓生产,秦国每年还对各郡县进行评比,上缴粮食最多的郡县可以得到秦王的赏赐,上缴最少的郡县,官吏第一次要被斥责,第二次要去咸阳被秦王当面问责,第三次就要下狱,故而秦国的官吏为了保住乌纱帽,都拼命的鼓动治下的百姓生产种粮,这也是秦国粮食出产一直高于关东六国的原因。

秦国的百姓不允许经商,也不允许做其他没有意义的事情,只被允许种地,种地就是百姓翻身的唯一机会,当然如果百姓不想种地,也可以去替秦王打战,秦之法每斩首一名敌军,赏田一顷,晋爵一级,斩首三名就可以获得住宅和奴隶,普通百姓要想翻身,除了耕地,就只有替秦王打仗,这也是秦军打起仗如狼似虎的原因。

此处多说一句,秦国的将领打仗,并不需要亲自斩首,而是计算队伍斩首总和来计算军功,一场战争结束,如果带队将领的斩首与己方伤亡不成正比,就要被问罪,如果不想被问罪,可以用爵位来抵消罪行,这也是秦法埋下的一个坑。

商鞅疲民弱民,制定各种严苛的法律,只要官吏百姓稍微犯法,就要拿爵位抵罪,没有爵位的就要缴纳大笔罚金,大部分百姓触犯一次秦法,就会被罚的倾家荡产,为了翻身老百姓只能不断替官府生产打战,秦律严苛又繁杂,许多老秦人都会经常触犯秦法,大部分人都时常被罚款,秦国百姓始终贫弱,他们想翻身的唯一途径,就只有寄希望于秦国的耕战制度,这就是秦法厉害之处。

秦法是在当年的魏法上改良而来,秦魏两国的国情和齐国都不同,齐国根本不可能照搬商鞅的耕战制度,齐人散漫难以约束,使用严刑峻法,只能适得其反,这是韩非和田假反复讨论出的结果。

所以如果想调动齐人的积极性,只有官府出台大量的福利政策,韩非在琅琊制定的新法,第三步就是以优厚的福利政策激励齐人的积极性。

琅琊新法中规定,从此之后琅琊效仿秦国实行爵位制度,不同于秦国的2等爵,琅琊只有十等爵,由低到高依次下士,中士,上士,少尉,中尉,校尉,国尉,偏将,正将,元帅。

想获得爵位的途径有两个,第一个途径就是种地,每年琅琊各郡县会进行评比,而后从每个郡县挑出1名产粮最高的人记功一次,每记功一次就可以升一级爵位,赏半金,下士以后每次晋升,功劳次数需翻一倍,例如第一次记一功即可升爵为下士,中士则要记两功,想升到上士就要记四功以此类推。

第二个晋爵途径就是打战,百姓每次上战场打战,与秦国一样,琅琊的百姓也将以首级论军功,每斩首一名敌军记一功,一功就可以晋爵为下士,而后每次晋升所需要的首级也将翻倍。

除去耕战晋爵,韩非还规定凡持有琅琊户籍者,每在官府生育三个子女即可记一功,每户通过生育子女的方式,最多可以记三功,这样就避免了将来琅琊可能出现的人口暴炸。

为了鼓动琅琊百姓对获取爵位的积极性,韩非在新法中规定,每晋爵一次获得的赏金翻倍,爵位到达上士,每次升爵除却赏金,将额外赐田一倾,到达少尉后,如果本人病死或在战场阵亡,爵位可以传给儿子,但儿子继承爵位后自动降低一级爵位。

所有到达尉爵者,子孙可以免费在琅琊的学堂读书三年,官府每月补贴在学堂读书的学子3斤粟米,琅琊各城邑每年举荐官员时,优先举荐在学堂中读过书的学子,这样不仅可以刺激齐人对获取爵位的积极性,更可以为琅琊培养出一大批优秀的人才。

各国之中,最为愚昧的就是秦人,秦人只知道种地和打仗,不知道读书写字,所以秦国的人才稀缺,大部分人才都来自外国,秦国统一天下后,由于秦国缺乏本土人才,只好把一些军中的将领重任到各郡县为官,这也是为什么秦末许多官吏都很不尽职的原因,他们都是武将,有些甚至是一字不识的平民,用这样的人为官,秦国又怎么能不崩溃。

秦之法每斩首一人就可以获得相应赏赐,但如果你不幸在战场上阵亡,即便你斩首了1人,也不会获得任何赏赐,你的家人也不会得到任何抚恤,这是秦法一个极为坑人的地方,不过秦法比较良心的是,允许儿子在父亲死后继承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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