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队,受害人的尸体还要继续打捞,这段河流往下,继续寻找。”
李想看着平静的河面,突然问道:“对了,咱们警犬基地有会血迹搜索的警犬吗?”
听到李想的问话,仇仓面露难色道:“血迹搜索我们警犬基地还处于摸索阶段,目前还没有哪只警犬能进行血迹搜索。”
血迹搜索比之气味搜索,又再次升级了训练难度。
它不是简单的地上有血迹,就算搜索成功。
他成功的标准很严,一滴血,稀释了几万倍都能识别出血迹,那才算是入门。
据说,在血迹搜索里有一只“犬王”,将一滴血,滴在螺丝帽上,再投入蓄水876吨水的水库中,第二天从水库取上一滴水滴入一瓶矿泉水里,第三天从矿泉水里再取一滴水,滴入另一瓶矿泉水,如此巡返往复直至第613瓶矿泉水,它也能一鼻子识别出来。
简直是天方夜谭。
一滴血,稀释了两千万亿倍,也能精准识别哪个矿泉水瓶子里有血丝味。
这种属于天赋异禀,就连开了外挂的煤球,也达不到这样的程度。
“早知道把煤球带来了。”
李想见他这边没有擅长血迹搜索的警犬,顿时想念起煤球来。
“李队,我回去接它?”
杨明在国外的时候,就见过煤球,对于这么一只聪明的小黑狗,他也很喜欢,见李想这么说,可能煤球也擅长血迹搜索。
主人牛逼也就算了,没想到宠物也这么牛逼。
真是应了那句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所以:李想=狗?
杨明摇了摇头,赶忙将脑海中不切实际的想法甩掉。
“不用,我让我媳妇送来!”
等杨明回去再回来,要花不少的时间,于是李想便准备让林菲菲送一下,这样能节约一半的时间。
“煤球?是警犬吗?”
站在李想身边的仇仓听到他们的对话内容,大概知道他们的意思,是说一只警犬。
难道它会学血迹搜索?
官二代就是官二代,随便养的宠物,也是擅长血迹搜索的,要知道,他们这么大一个警犬基地,都没有培育出一条擅长血迹搜索的警犬来。
再看看人家,随便一只宠物都身怀绝技,想想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李想给林菲菲打去电话,说明了情况。
林菲菲现在也忙,但李想的事在她眼里就是天大的事。
能用到煤球,就证明这个案子比较棘手。
她不敢耽搁,连忙让小艾开车,将煤球送来了龙海。
接到煤球,已经是三个小时后了。
车门刚打开,煤球就从车上跳了下来,化作一道黑影,快速地往李想这边跑来。
“嘿嘿,煤球到了。”
仇仓听到杨明这话,才知道这条在李想怀里摇尾撒娇的黑土狗,就是煤球。
浑身漆黑,叫煤球确实名副其实。
但……
他们这次需要的是警犬,还是懂得血迹搜索的稀有警犬,不是来土狗。
不过,这只土狗投胎投得不错,傍上了官二代,自己也达到了狗生巅峰。
“煤球,好久没有干活了,业务有没有生疏?这次要是找不出来,回家可就得加练了。”
“汪。”
原本对李想还抱有希望,认为他背后有人,应该能调一只擅长血迹追踪的警犬过来,没承想,就连来的警犬都是关系户,案情紧急,他也没了耐心陪太子读书,于是找了理由,先回专案组去了。
“李队,看样子这仇仓有些不买咱们的账的啊。”
看到仇仓离去的背影,杨明有些不屑地瘪了瘪嘴,显然很气愤仇仓看不起人。
尤其是看不起李想,这一点他是最不能忍的。
“算了,谁让我们年纪轻呢,他只是嫉妒咱们长得帅。”
“嘿,这倒是。”
“行了,我先带煤球沿着响水河畔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抛尸地点。”
“李队,听仇仓说半个月前下过雨,煤球还能找到吗?”
杨明有些担心,万一这血迹等痕迹都被雨水冲掉了,煤球要是找不到,那岂不是真的会被仇仓他们在背后嘲笑?
“问题不大,别说下过一场雨,就是再下一场,也没什么问题,只要凶手确实是在这段距离抛尸的。”
“那李队,能让我带着煤球去追踪吗?我挺喜欢煤球的?”
“行,那你们去吧,我回车里坐坐。”
有人抢着去干活,李想自然可以忙里偷闲。
时间过得很快,李想在车里眯了一会儿,天就黑了。
杨明敲了敲车窗:“李队,天黑了,今天就先收队吧?”
“嗯,你们找得怎么样?”
“还没跑完,找得比较细,所以慢了一点。”
“细点好,太快了容易忽略细节,走吧,今天就先到这里。”
李想拿出手机,才发现,仇仓在一个小时前给自己打过电话,但因为他刚刚准备睡一觉,就把手机调了静音。
电话回过去,原来是仇仓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好一起吃晚饭,顺便也帮他们把宿舍整理了出来。
“走吧,回去吃饭了。”
两人一狗回到专案组办公室,此时的专案组办公室里依然灯火通明,刚走进办公室,就闻到一股浓烈的方便面味道,桌上有一箱方便面,垃圾桶里也是大家吃完的泡面盒。
“还没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