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风波过后,其他7个实习生对陈东野刮目相看,都是同龄人,怎么陈东野就比他们优秀那么多呢,特别是陈东野的那一身武功,简直蒂花之秀,秀到天际了。
大家虽是都是名校出身,但也不是有什么天才光环,一学就会。
都是多年勤学苦读,才最终脱颖而出,考上名校的。
陈东野居然能一边读书考上名校,一边练就这一身卓然不群的武艺,不知这得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的勤奋和刻苦。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大家能有今天的专业知识和学霸抬头,都是一路苦过来,对于陈东野的优秀没有嫉妒,只有羡慕和敬仰。
当一个人只是比同龄人水平高出一点点的时候,往往会被同龄人嫉妒,然而当一个人的水平远远超出同龄人时,则完全不同,只会被崇拜和仰望为偶像,而不再会被嫉妒记恨和诋毁。
陈东野的表现出来的综合素养无疑已经远远超出了同龄人的平均水平,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其它实习生的敬仰对象,也成为了日后他们口中一直对别人说起的传奇。
这一切也都被记录在李美的网络博客上,有图有真相,陈东野的帅被李美用文字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程度。
本应该会被网迷们嘲讽,然而却恰恰相反,支持李美的人甚多,以至于网络上渐渐有一群年轻人因崇拜而模仿起陈东野戴墨镜的装扮。
还不约而然地结成了一个团体,自称为尼奥陈的平行宇宙粉丝团。
当然这些还只存在于互联网的一个极小众的不起眼的小角落。陈东野对此一无所知。
陈东野每天的主要任务依旧是去录节目。
节目组今天选的主题是给一个景女士写一封民事二审上诉状。
大概案情是:家住gd省fs市高明区的王*壮老汉因急性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遗体被火化之后,“小三”景女士拿着大壮生前的遗嘱到法院与大壮的妻子和两个子女争夺房屋继承权。
fs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遗嘱纠纷继承案件,作出驳回原告诉请的判决,判决理由是遗嘱因其内容和目的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符合遗嘱成立的要件,系无效遗嘱。遗嘱无效,其遗赠行为自然无效。
而小三景女士理由是自从王*壮老汉查出心脏衰竭晚期后,该小三一直照顾王*壮老汉的饮食起居和接送去医院治疗。
而他的妻子却对王*壮老汉不闻不问,置之不理,且不同意同意王*壮老汉生前提出的离婚协议。
景女士认为自己和王*壮老汉才是真爱,并不违背道德,只是欠缺了一张结婚证书而已。
只是形式违法,实质上他们的感情真挚,远比世俗的爱情要是纯洁而高尚得多,并不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正所谓,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各个实习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民法的诚实守信及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再到自然法学派的恶法非法,分析法学派的恶法亦法,社会法学派的强调现实的法律,各抒己见,大开脑洞,议论纷纷。
小组讨论进行到一半时,幕后的编导小组接到通知,这个选题有些传导不良社会价值观的可能,决定放弃掉。
这时恰巧律师导师这边的律所接到法援处的一个周末法援任务。
明后周末两天去上海的郊区一处农村给当地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