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奇葩打脸(2 / 2)

接着其中一个面试官,按照流程问陈东野有什么专业特长。

陈东野想了一下,自己厉害的方面明显不能公开说,能公开说的那些好像都挺普通的。

左右权衡了一会说道:“我会背各部门法的所有法条。”

问话的面试官听了一愣,这是什么特长?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谁不会背法条。

等等,他是说所有的法条,这实习生有些夸大海口了吧?

就算是我们这些执业多年,对法条熟念于心的资深律师,最多也只敢说对自己专业所属领域内的法条熟悉。其它部门法最多知道一些常用的法条,不可能有人特意去把所有部门法的法条都背下来的。

这太耗费时间和精力不说,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面试官决定挑几条生冷法条试一下陈东野有没有信口开河。

面试官道:“你说一下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陈东野立马背诵道:“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几个面试官表情都明显楞了一下,见陈东野如此流利,一字不差的背诵出来。可见其对法条的熟悉程度有多么惊人。

另外一个女面试官有意要给陈东野一个下马威,不能让实习生一开始就这么自信,不然接下来一个月怕是不好管理。

女面试官问道:“你说一下,全国高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陈东野在心里思索了一下,这有点偏啊,调出脑中的记忆库仔细找了起来,一时答不上来。

其他几个面试官有点面面相觑,相互疑惑的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似乎在问:这也算部门法条?算吧,常委会有立法权的,但这也太偏了吧,你记得?

我不记得。林丽这问题问得太狠了。换做我们,别说背诵了,用电脑查找,也得搜索好一会吧。

陈东野大概沉默了二三十秒的样子,就在几个面试官认为陈东野答不出来,想要出言安慰,给他个台阶下的时候。

陈东野终于找到了这个决定,立马背诵道:“全国高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9修正)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全文几千字一字不漏的背出。

这一下把几个面试官都给镇住了,心里底线完全破防了。

女面试官林丽心里道:“这真是天葩,天才+奇葩。”

“没有那个正常人会花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把所有法条包括生冷法条都背诵下来的吧?

因为很多法条,可能做一辈子律师都用不上,背诵那么没啥用啊?

再说想背也背不下来啊。”

“这真是个天葩,无语了。”

几个面试官觉得自己的脸今天被这个实习生打肿了,不愿再和陈东野多说一句话,挥挥手示意陈东野可以走了。

等陈东野走后,几个面试官纷纷起身向现场导演请求把刚刚那一段裁剪掉。

这要是节目播出去,给其他同行看到,他们几个在法律界有头有脸的大律师故意跟一个实习生过不去,找茬不成,反被打脸,绝对会被笑掉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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