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欢知道,再也回不去从前了。
陶望舒也明白了,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态度。
以前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时时处处替陆欢着想,没钱就吃小摊呗,一碗面两个人也能吃得开开心心,甜甜蜜蜜。
现在,陆欢还是从前的陆欢,依然从容淡定,依然平静淡泊。
而自己,却已经无法接受了,甚至把他跟老板打招呼说成谄媚。
其实陶望舒很清楚,恰恰从陆欢那两句话简短的、淡淡的招呼就能听出来,他骨子里依然是那么倔强,那么平静从容的面对每一个人。
不管你是谁,他都是平视,既不会俯看谁,也不会奉承谁。
这是他真实的本质,其余都是装的。
当然,这也是他感觉城市人际关系复杂的原因。
这种性格在社会上是混不下去的。
除非,你有权势,或者很有钱。
但你又不能说他不懂世故,只是他不喜欢世故。
现在他不容推辞的带自己来吃海鲜,就已经说明了,他什么都知道,就是不想那么做,而已。
或许为了表达生分和客气,陆欢甚至点了一只龙虾。
陶望舒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陆欢的女老板和那个于质明会怎么对待他呢?
不像其他的同学会面,他俩既不回忆曾经的校园时光,也不打探彼此的感情和生活,聊工作也是浅尝辄止,好像说多了烫嘴一样。
到这种时候,有些话就不用明说了,陶望舒已经想好了,明天就订票,最迟后天就往回走。
虽然内心仍然渴望陆欢说一句,“我不回家了”。
但她知道,这不可能。
陆欢的这种话,很少随意出口,只要说了,基本都能做到。
至于感情……
要是没有现在的男友,或许还能争取一下,但很显然,随意的背叛,会让陆欢更看不起自己。
陶望舒喝了一口红酒,抬起手看着上面那枚廉价的银戒子,缓缓说道:
“就算我结婚了,也要带着它,这辈子,它是我唯一的一个戒子。”
戒子是陆欢买给她的,路边摊买的。
当时好像随手买的,戴的时候也好像随手戴的,当时陆欢说好看,说等她不喜欢了,再换个好的。
现在回想起来,这话说得就不吉利。
那时候的陆欢,每个月总会在生活费里省下来百十块钱,花给自己。
钱不多,但已经是他的全部了。
开始的时候,陶望舒还很开心,觉得这是一份很深的情意。
后来……
想到这,她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举起杯,将里面的酒干了。
陶望舒必须承认,后来她心里确实产生了怀疑,对这份感情的兑现值产生了怀疑。
就像手上这枚廉价的银戒子。
但她并没有放弃,她觉得陆欢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必有飞黄腾达的一天。
她觉得自己很有耐心了,能做的都做了,却没想到陆欢坚持要回小县城。
再后来,她知道陆欢有了女朋友,知道他做生意,也知道他生意失败之后,女朋友跟他分手。
然后他来了dl,但那时候她已经有了现在的男朋友,一个更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就是没有“感觉”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