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嫣:“骸骨们称穿一身黑袍的男子为使君。”
闫桉:“你为何送他一匹龙驹?阻拦救你的人出手?”
“如果不是他,有具骸骨要喝我和吴师兄的血。我阻止是因为他们并没有伤害我们,再说你们也打不过。”夏雨嫣小声道。
“这回明白了吧,他们就是魔鬼凼里的恶鬼!还要喝人血,喝血是必然,没喝你们的血是偶然,除魔卫道是我仙侠宗门的本分!”闫桉慷慨激昂,三绺胡须乱抖。
木华黎:“你的意思是铲除他们?”
闫桉:“是!”
吴沛霖:“应该先派人去摸摸底。”
夏雨嫣:“门主,使不得。”
“什么使不得?”
夏雨嫣:“你们不知道,那个黑袍人已经离开魔鬼凼去睢城了,他们之中只有他长得像个人,说话也和气,其他的都是骸骨,很凶恶,咱们派人去得吃亏,我觉得他们都很不好惹。”
……
正在老槐门高层他们争执不下时,王二已经牵着毛驴住进了就近小城的一家客栈。他要做的事很多,首先要饱餐一顿,他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仅剩的肉干在和秦泰文斗时都吃完了。
得换身衣服。
感谢大法师赠袍,这个袍子穿着挺合身,但有些扎眼,尤其袖口的两个金色骷髅,看起来像黑社会,他准备按照这个样式再做两套。
他现在也只能穿长袍,因为自身完全是皮包骨,穿长袍能遮丑。
王二洗涮完毕,先去集市做了多套衣服,有自己的,也有方廪他们的。然后又采购一些日用品。
小千世界钱币金银币灵石混用,他身上还有金银币,灵石他也有。
把该做的事都做完,他进入一家三层酒楼就餐。
这是他的习惯,就算再饿也要先把该做的事做完,心里没有杂事,饭才能吃的香。
王二坐在第二层靠窗的位置,一边等上菜,一边看街上的风景。
虽然小千世界在仙界最下层,百姓的衣着打扮,和华夏古代有相似之处,但毕竟是仙界,这里与人间还是些许不同。
第一,空气要比人间清新。
第二,百姓的穿着比较体面。没有以翻垃圾箱为生的百姓。
第三,百姓的精神面貌不错,没有为生活愁眉不展的。
第四,美女多,夏雨嫣是他在大世界遇到的第一个美女。虽然她头戴纱巾,但美貌是能感觉到的。
就这个小城而言,和人间相比,可以说遍地美女……
要么人们怎么都向往仙界,一来到仙界,寿命就增加了二百年以上。
如果是上层仙界,寿命更长,只是不知是人因为仙界而增寿,还是因为人修因为而增寿。
“相遇是缘,这位公子,介不介意在下与您共进午餐?”
一道声音打断了王二的遐思。
王二回过头,看见桌旁一位二十多岁,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正看着他。
边上还有一男一女似乎是和他一道的。
“介意。”
王二随口就拒绝了,不是因为气恼,而是旁边的桌子没人,自己点的菜很多,没拼桌的余地。
“呵呵,”
年轻公子讪笑一声,没想到对方会直接拒绝,面带一丝尴尬,转身向旁边的桌子走过去。
“这位公子真是英俊潇洒,仪表堂堂,又快人快语,哈哈哈。”另外一名三十多岁男子面对王二大笑道。
英俊潇洒?如果不是讽刺,那完全就是睁眼说胡话,王二此时的形象,就像地狱刚放出来的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