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没想到,当三件仙位伴生宝物同时加身后,所起到的连锁反应,会让那束我之冠的威能完全展露。
那一刻,方晋宇有了可镇压无上真仙的实力!
但也在那个时候,方晋宇失去了全部的情感,变得和一个机器人没什么区别,唯一遵循的,便是仙宫的天规。
那会儿,方晋宇虽然还有生命,但他连独立思考的能力都没了。
这司法仙君之位,反过来将他给完全掌控!
不过,方晋宇现在恢复如初,自然是已经解决了那束我之冠对自身的控制。但不是依靠“+1”天赋,而是在方晋宇来到仙宫归位后,那自发运转起来的天心即我心法!
这一秘法原本已经“缩水”了,哪怕方晋宇有“+1”天赋,也完全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去修炼这一秘法。
而现在……方晋宇还是不知道。
因为这天心即我心法的运转,完全是这一秘法自行为之。
“这个小丫头的这一门秘术,其威能可真霸道,竟然能将我的意志,完全取代成这司法仙君之位的意志……”
方晋宇忍不住嘀咕起来。
也正是因此,他的意志才能够解脱出来,恢复本性。
要不然,他这会儿还是一个只知道按照天规办事的傀儡,所做的一切,都是沿着固定的顺序来。
如方晋宇记忆里有仙族褫夺天运之事,但由于固定办事顺序中,第一步是要有人来告发。而要是没有这第一步,那么方晋宇便不能做任何有关针对仙族方面的事情。
“不过这样一来,我又可以做一个老实人了……”方晋宇微微眯眼,而他这话里的“老实人”,自然是别有他指。
于是,方晋宇拿出了自己的天钜境令。
“只是简单封印那四个仙族,那可不够啊!而且一万年的时间也太短了,之前是因为我道行不够,现在嘛……”
方晋宇嘿嘿一笑,然后将自身千万年道行灌入其中。
原本他的道行没这么多的,但是归位来到仙宫后,他却是意外发现了一个“宝地”——尽妄之地。
一开始,方晋宇也不确定,只是进去试一试。
而现在他能有那么多道行,很显然是那尽妄之地的时间流速,确实是能够影响到“+1”天赋,加快其“结算”每日收获。
这仙域才过去了几日,但方晋宇已经在里面待了几十万天了。
这让方晋宇的一身道行,直接达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
……
不周仙朝,九天之地中的玉虚天。
这里有不少仙族,其中有四个仙族的实力最为强大,并称玉虚天四大仙族。
而这四大仙族,正是那大罗山王氏仙族、白蛇龙宫许氏仙族、天河储氏仙族和丹府南宫氏仙族。
这四个仙族,平素一贯共同进退,不是联盟,但胜似联盟。
因此,哪怕族内有“天上仙”之境始祖的顶级仙族,比如玉琉璃仙族,对于这玉虚天的四大仙族,也是不敢有半分小觑。
此时,在南宫氏仙族内,天罡雷仙南宫初的消息已经传了过来。
“初族兄说,那方晋宇去了尽妄之地,并且要在一年后才出来?他在那尽妄之地待那么久做什么?”
虽然那尽妄之地只有仙宫之仙,才能够进入,没有仙位的仙境,是无法进入其中的,但关于尽妄之地的各种信息,却是早就在各个仙族中传开了。
甚至对于仙族而言,仙宫其实早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毕竟随着一位位曾经的仙宫之仙退位,各种仙宫的秘密,也都被带了出来。
“也罢,一年而已,一年后再让初族兄前去找一找那方晋宇。”强行打破那司法封令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以静制动,再等上一阵子。
“那要是一年后那方晋宇不肯撤去封令呢?他可是已经戴上了束我之冠,一旦开始对我们动手,那么就会一步一步往下走,绝不会因为好处,或者顾忌什么而中断。”南宫氏仙族中,又有人提出了异议。
“让初族兄去打探,正是为了弄清楚那第一步是谁引起的,只要解决了引起第一步的那个人,那么后续的针对就会直接中断。而要是没办法弄清楚,那么只能去请另外五位司法仙君中的一位出手了。”
仙宫司法仙君之位,目前一共有八位,除去方晋宇,第一位司法仙君秦日月百万年前,便已经离奇消失;而第二位司法仙君也早已经销声匿迹多年,据说是想要修成“天上仙”之境时出了意外,是以就只剩下五位了。
而这五位,都已经将各自的仙位,提升到了三品的上仙位层次。
实力强大不说,在司法封令上,更是具备优先级。
不过,去请那五位司法仙君中的任意一位出手,都是万不得已的选择。因为这样一来,会导致自家仙族,会弱对方出身的仙族一筹。
这可是会严重影响到自家仙族对于天运的“收割”!
这一点,南宫氏仙族中的人都清楚,但也知道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所以对于自家族长做出这么一个决定来,没有半分异议。
突然,就在这时,有道道雷霆自天而降,只一瞬间,便将整个南宫氏仙族所在之地,给重重封锁住。
“咫尺之靴失落人间,疑似为南宫氏一族所盗,现封南宫氏一族百万年,每隔千年,历经雷劫一次,直到咫尺之靴寻回为止。”
接着又有天音至此,这咫尺之靴是司法仙君之位最后一件伴生宝物!
而当这天音落下后,漫天雷霆也随之轰然落下,这是第一次需要经历的雷劫。
毕竟在人为操控下,这雷劫可不会真等到千年之后才降临。
而不光是南宫氏仙族一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白蛇龙宫许氏仙族、天河储氏仙族、大罗山王氏仙族,无一例外,都被雷霆封锁,然后雷劫直接降临!
尤其是那大罗山王氏仙族,更是被重点关照,降下来的雷劫中,任何一道雷霆,都达到了仙法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