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兵队如此这般,白天时,这两个新兵队的兵卒教骅本部兵马们山行、山斗;晚上时,山田源志则再把他们集中起来,教他们军法。
成田隆孝、山本重国、多摩相耀对山田源志进行过考校,山本重国说:山田君晓习军法,娴熟律文,吾服也——这句佩服之言半点不假——在与山田源志接触的这段日子里,骅每每问起军法之事,他对答如流、情理兼顾——骅深感捡了个人才。
骅军中的军法之事本是由山本重国、浦源西助等负责的。山本、浦源等人学的不是军法,是民法,在民法这一块儿上,山田不如诸人,而在军法这一块儿上,诸人不如山田。
“晓习军法”四字说来似轻易简单,然在古代这种文盲占了绝大多数,专业类的知识往往被少数人掌握在手中,只向门徒弟子传授,以至号为“家学”的整体背景下,一个谙熟军法的人是不可多得的。尤其相比学的民法,军法的专业性更强,学习的人更少。
所以,骅对山田源志是十分欣赏,也很倚重。
军法对一支部队来讲有多重要,这就不必多言了,所谓军法者,“立武以威众,诛恶以禁邪”,一支军法不严的部队是绝能成为一支善战的常胜军的,只有使兵卒“畏我”,也即畏惧军法胜过畏惧敌人,部队才能令行禁止,百战不殆。
是以,一军之军法官或许没有先锋战将的悍勇,也许名声不显,但却实为一军之约束准绳,细论其重要性,一个优秀的军法官乃至远胜过一个勇悍的将校。
岛国承华夏汉唐制度,军中专门设置有“军政目付”一职——即军法官,“主军法者也”。军目付在军中的地位较为特殊,位虽在主将之下,然却不归主将指挥,执法“谨按军法”,只以军法为根据,有一定的司法独立权,主公以下的将校如有违法者,可直接执法。
山田源志不负骅之厚望,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三令五申”,使新兵队的兵卒大致知晓了军中之法。
军中之法的条款是很多的,上至约束将校,下至约束兵卒。新兵队的兵卒虽然大致了解了这些条款,国分町的吏卒、精壮还好一点,那些“山贼”散漫惯了,一时间却是难以做到,时有违法之举。现下正用人之际,非立威之时,山田源志征得了骅的同意,对这些新卒小的触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暂且不加理会。
教练本部兵马山行、山斗之术分为两步:第一步先由新兵的兵卒教“理论”,“理论”教过,第二步再把本部们分批拉到城外近处的山中“实践”。为了逼真一点,骅还令山本等把参与实践的部曲分成黑红两队,一队守山,一队攻山,轮换练习。
时当暮秋,天越来越冷,家兵、郡兵均换上了厚衣。
紧张地教练工作进行了半个月,到得十一月初,下起了雨,风雨连日。
天本就冷,风雨更增寒意。
这一日,骅与诸将登高远眺,阴沉沉的风雨下,远山苍茫。
浦源西助眺望良久,对骅说道:“风雨袭人,山中冷寒缺衣食。主公,等这雨停了后,山中的寇贼也许就要出来侵扰诸町村了。”
骅以为然。
“经由这些日的教练,我部均已知晓山斗之术,虽称不上谙熟,却也足可一战了。与其待贼来犯,不如先击松井贼。”
山本重国同意他的意见,说道:“浦源君所言甚是。”顿了下,又补充说道,“广本君带二百郡卒扼守桑榆岭,亦不宜让他长期的孤悬在外。”
骅把手伸出楼檐外,接从天而落的雨丝,雨下甚密,片刻就把他的手、衣袖大湿了。他蹙眉说道:“奈何雨后山滑?”
他的本部们是初学山斗之术,本就不甚精通,下了雨后,山路必然泥滑,却是更加大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