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于意云何。是微尘众宁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尘众实有者。佛则不说是微尘众。所以者何。佛说。微尘众。即非微尘众。
这何尝不算一种重生?
默默诵读一段《金刚经》,吴介再度睁眼时,已是满含热泪。
马车驶过闹市,却鲜有过路者回头,这种披着云纹罗布,帘上饰以软玉,橙黄相间的马车非得富贵或权贵才能拥有,多看一眼也许就会引来祸端,原本拥挤的街道上自动错开人流,空出一条主干道来。
“直接去皇城,不用过丁府了,快些。”车内传出阴森却慵懒的男声。
车夫带着顶椭圆形毡帽,身着青布袄子,蓝布裤,唇上留着八字胡,两颊略鼓,黝黑皮肤说不上粗糙,甚至发着油光。他双腿壮实,稳稳踩在轼上,听完主子的话,毫不犹豫地挥臂抽马。
“畜生,跑快啊,再不用力跑抽死你。”车夫轻骂,不敢扰到主子。
做大户人家的仆从必须有些本事,常在河边走,但绝不可湿鞋,不然可不只是饿肚子的问题——而是要命。
阿葛已经做了丁家足足三年的车夫,而且是丁仲的专属车夫。
他做事稳稳当当,又讨人喜欢,主子给的月钱自然可观,也就能把自己养的膘肥体壮——阿葛干这行是有窍门的,第一,顺着主子心意;第二,手上要有绝活。
阿葛的绝活就是他的腿,那双牛股般的腿踩在车上极稳,下盘稳了,上身才能更好地拽住马匹,抽动马鞭,车子才能驾得又快又稳——光有手艺不行,还得会察言观色,阿葛就是这样的好奴才,没用多久就摸清了主子的脾气。
丁仲不允许下人说一有二,每回他的命令字数越少,事情就越急,比如现在,若是紧急的头等大事,丁仲就会说,“快去皇城,快。”因此阿葛听了主子这回的命令就知道事情颇为重要,但不算太急,驾车时无需过快,稳字当头——要让主子坐的舒服。
丁仲确实有些心烦意乱,好在马车驾的平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