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舆论战(下)(1 / 2)

明初,老朱曾言:“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为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封爵,分镇诸国。”老朱是说到做到,从洪武三年到洪武二十四年,十一年间先后分封了24个儿子和一个侄孙为蕃王,他们的封地遍布边疆及内地的许多主要城市。

靖难之变后,朱棣推行藩禁制度。

藩府成员不农、不工、不士、不商,只能作为宗室享受正治待遇。爵禄也有明确规定,分六个等级,分别是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不具备亲王、郡王头衔的宗藩人员隔代降级,直至第六代都降为奉国中尉。具有亲王、郡王头衔的这类人的嫡长子、长孙都可被册封世子,世孙。

随着对这些宗室藩王的严格管控,高贵的藩王们几乎完全是被圈养了起来,他们不能统兵参政,只能坐食岁禄,“生儿育女”逼迫成了这些人的唯一爱好。

明初,宗室人口统共才一百二十多人,到嘉靖年间,已发展至近三万人。

《明实录》记载,嘉靖三十一年的全国粮食收入是2285万石,但各路藩王当年的消耗却达到853万石,几乎占据了当年全果税粮收入的37%。

嘉靖帝本就是个爱花钱的主,每年让他掏钱养这些宗室藩王,你想他能乐意吗?

“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下部覆议,从之,至四十四年乃定宗籓条例,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六分折钞,郡县主、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他冒滥者多所裁减,於是诸王亦奏辞岁禄,少者五百石,多者至二千石,岁出为稍纾。”

嘉靖四十四年,意识到宗室问题的嘉靖帝出台了《宗藩条例》。宗藩条例中规定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六分折钞,郡县主、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宗室受禄年龄由十岁提高到十五岁,亲王岁减5到2石,并且宗室待遇全部锐减,“三分本色,七分折钞”,于是减到郡王待遇只能领到3石了,实际上减少了百分之七十。

根据《徐光集:处置宗禄查核边饷议》记载,隆庆初年(1568年宗藩总数28人,应发禄米扣除亲王后为832万石,则人均297石,相当于县君的级别,也就是3石/人。

按嘉靖四十四年的宗藩条例,县君禄米实领224%,则禄米实发832万石乘以224%等于16876万石,加上亲王禄米合计共1858万石。

185万石,相当于当年明朝2668万石米麦收入的7%。

这样算下来其实还好,老朱制定的藩王“养猪”正策似乎在嘉靖朝得到了根治,其实有个难点易被人忽视,那就是藩王的庄田。

明廷一方面赐予宗室大量田地,另一方面允许宗室兼并田产来补贴自己,这些庄田享受免税权,一时成了贪官污吏上下起手的重灾区。

这些田地由于是地方官吏控制和征收。每亩地地方官一般可征收得3到5两银子,但只交给藩王15至3两,地租收入绝大部分都被这些文官和当地大地主豪强们给瓜分了。例如万历皇帝的三儿子福王朱常洵有封地2万顷(即2万亩,但实际每年只能得到转交的银子4万两。万历皇帝的弟弟潞王有4万顷(即4万亩,是所有藩王中最多的,但每年总共也只能得到6万两银子。

宋洲对明朝藩王“养猪”正策的批判,不光针对藩府成员,还有其寄生于宗番制度上的寄生虫,可以说是无差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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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第三个攻讦核心——对明朝贪官污吏的讽刺。宋洲笔杆子们首次以一个杜撰架空的故事,将主角黄世郎如何攀附权贵,寄生朝堂,如何陷害同僚,置对手死地而后快,同时结党营私,贪赃纳贿,写得是绘声绘色,其中一些官场的秘闻描绘的大胆且直白,让人看过,欲罢不能。

在明朝众多读者中,有一位仁兄初读此故事,就觉得有些眼熟,其中因病辞官,为地方修志的经历,就像是在说他自己。

这位仁兄不是旁人,正是在金陵城任吏部尚书的严嵩。

“老爷,这是最新分发的小报!”管家从轿帘处将几张泛黄的纸递了进去。

严嵩接过,瞟了眼内容,询问道:“衙门查了这么久,难道还没查清是谁在散发这些民间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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