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杂毛狗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宛如一头死猪,看的麟岚都想把它跟蛮荒妖兽炖成一锅。
一黑二黄三花四白,虽然杂毛狗的品相不好,但是吃了这么多的蛮荒妖兽,本身应该也是一个大补之物了吧。
仿佛看到麟岚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小杂毛赶紧卖起萌来,疯狂地摇尾巴,在麟岚的裤脚蹭来蹭去的,还将腹部暴露给麟岚。
麟岚看这样的小杂毛,也是揉了揉它的狗头。
谁叫自己毁了对方的临时窝点,现在也就只能将责任负责到底,待在身边。
他其实想过养一只猫的,猫这种生物不像狗这么粘人,但是养熟了会更有成就感。
“小杂毛,你说你到到底是什么品种,这么这么能吃,难道是饕餮不成?”
可是根据天地人三书的《山海经》介绍饕餮其特点是:其形状如羊身人面,眼在腋下,虎齿人手。
跟眼前这只杂毛狗完全不像啊。
杂毛狗见麟岚眼中的不对劲消失,赶紧将赤红毒蛇剩下的残渣也一并消灭了。
“圣主,我们真的要带着这小杂毛吗,我怕养不活啊。”
麟岚也是无奈,南陵凤舞也没有说为什么,只是让自己将小杂毛留在身边,好吃好喝招待着就是。
就跟当初的朱雀圣元引领他去接近霜霜,然后将霜霜留在身边一样,给个信号,然后就不解释了。
“本座让你留着你就留着,那蛮荒妖狼都能养得活,到你这里还能饿死不成!”
南陵凤舞也发现麟岚跟自己说话是越来越随便了,最开始的时候还是跪着的,当现在直接变成躺着了,连动一下都懒得。
夜晚的蛮荒之地温度降得很快,这里属于半干旱气候,稀疏的植物,连找个水喝都困难。
好在以南陵凤舞的修为眨眼间便可横跨整个云溪洲,倒是能给麟岚解决了这个问题。
天地间火属性的能量极其充裕,也造就了这蛮荒世界的整个生态环境都是以火元素为基础。
麟岚拿出这半个月以来收集的火属性蛮荒妖兽的妖丹,仔细数了一下,大约有二十五颗,其中以今天击杀的赤红毒蛇的内丹品相最好。
这些都是自己的宝藏啊,忍不住就摸了几下,蛮荒妖兽内丹的能量透过他的皮肤表面进入他的经脉之中。
刚来的蛮荒之地的第一天,麟岚杀了两只妖狼,差点命丧黄泉。
第二天直接没有战斗能力,直接被南陵凤舞嘲讽的不要不要的,不过跟周阳威的嘲讽不一样,她这是恨铁不成钢。
第三天才击杀一头蛮荒野牛,也就这两天的战绩才好看一点。
光是今天这一整天就击杀了十头的蛮荒妖兽,但是大多数道丹初期的蛮荒妖兽。
也就两只乾元境界初期的蛮荒妖兽。
感受着这些妖丹内散发着的火属性能量,麟岚狂喜。
朱雀焚天决需要积累海量的火属性元素,火系精元,若是体内还有朱雀圣元他大可不必如此麻烦。
那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朱雀圣元,哪怕是陵光神君这样的境界一直挥霍个数百年也不怕体内的火元素用光。
所以当初的第二次神魔大战,还出动的好几位的魔君才与他拼个同归于尽。
不过朱雀的身躯虽然没了,但是圣元还有神魂却是保留了下来,一直到今天都还没入轮回。
现在朱雀圣元在南陵凤舞的身上,未来的她一定会继承陵光神君的大统。
麟岚倒也不亏,因为在这场交易之中,他得到了御龙符,一个不知流传了多久的破界与结界的神器。
他将这些妖兽内丹悬浮在自己的周身,以散发出来的火属性能量温养自己的身躯,一直到夜幕降临,麟岚像把自己点燃一样,照亮这个黑夜。
每天夜里麟岚都不知道南陵凤舞在哪里,其实就算是白天也很少见到,除了在麟岚烤完肉之后才会出来吃上几口解解馋。
但是麟岚知道南陵凤舞的意识肯定会笼罩在自己的周身。
就像当初他与白霜霜新婚之夜,准备酣畅淋漓的缠绵一场的时候,关键时刻总会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