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大受欢迎(2 / 2)

“嗝儿……”

黄捕头打了个嗝,摸着肚子,舒服的直叹气,“真是吃的太对胃口了!比干巴巴的窝头咸菜强上一百倍啊!”

冯乙:“我的天,我都多长时间没吃这么饱了……”

那个自称能干掉好几个人的老陈,腆着脸凑过来:“大人,还,还有饭不?”

素心兴高采烈的回答:“没了啊,都被你们吃光了啦……”

老陈有些遗憾,看见桌上还剩一根大葱,他捡起来咔嚓咔嚓咬着过嘴瘾。

至此,一大锅蜀黍米饭,一捆大葱,一摞小黄瓜,包括蘸酱,都被吃的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素心和桂香愉快的收拾着碗筷,青萝笑吟吟看着衙役们,“你们觉得,这个还算能吃吗?”

老陈第一个表态:“太好吃了,要是能天天吃上这个饭,俺连婆娘都不想娶了!”

冯乙嘻嘻哈哈道:“哈哈,就你这饭桶样,本来也没婆娘愿意嫁给你!”

老陈气的扑上去就要揍他,辛亏被黄捕头踢了回去。

只有冯甲老老实实给了反馈:“大人,这个真的太好吃了,又香又饱,比俺娘过年时做的大米饭还好吃呢。”

青萝笑道:“这个可没你娘做的大米饭好吃,要说做法,也简单的很,就是酱油泡饭,以后你们也能试试。”

黄捕头纳闷道:“怎么我吃着,跟大米饭有点不一样?”

青萝笑而不答,看向冯甲冯乙,问道:“你们俩能吃出是什么吗?”

弟兄俩相互看看,同时摇头:“从来也没吃过。”

他们自己割来的蜀黍,结果自己也完全不知道就是刚才吃的东西。

既然反馈不错,青萝几乎可以肯定,这个所谓蜀黍,就是她所知道的高粱。

虽然不知道这个品种和她前世知道的高粱是不是一样,但只要能吃,能填得饱肚子,那就是好高粱。

最后一丝担忧也消除了。

青萝立即派了任务给冯甲冯乙,让他们明天开始,去七里村协助章里正,把七里村附近的所有蜀黍都收割回来。

想着马上要到雨季,灾民们也不能一直住在帐篷里,青萝又和林四商量了半天,分别在盐碱地和林家庄子附近,划出两块地出来,给他们盖房子安家用。

如此一来,青萝的私房钱,又缩水一大截。

自从林四来了以后,她从兰昊那里赚的银子,除了留下一部分给桂香做家用,剩下的,全都交给林四打理。

林四带着小眼镜,噼里啪啦划拉着算盘,一边算一边肉痛。

“啊呀,这笔银子干嘛花了?”

青萝探头看一眼:“哦,那天跟贵香她们逛街,买了点胭脂水粉。”

林四心疼的要命:“买什么胭脂几十两银子?粉蝶轩的也不过二两银子一盒啊!”

“没想到林四哥对胭脂水粉这么有研究?”

林四不为所动:“老实回答我,到底花哪儿了?”

青萝弱弱道:“顺便又买了点锅碗瓢盆,布料,衣服,鞋子,首饰……”

林四:“……”

他忽然想起来,自从林家知道二爷与她解除了婚约,就再也没让人给她送过衣服首饰等物。

她这种宠丫鬟的,可不是得自己花银子买?

毕竟是朝廷命官,就凭她那点俸禄,恐怕连买两身好衣服装装门面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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