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贾环一早就被贾冬梅从被窝中挖了起来,让他教授自己唱洋文歌。
只可惜,贾冬梅没有两个弟弟那样的语言天赋,即便贾环一句一句地教授她,她也唱得磕磕巴巴,发音不准。
最终,贾冬梅自己放弃了。
「算了,我是华夏人,学什么洋文歌?要学就学本地的唱法。」贾冬梅的眼神闪啊闪,对贾环道,「小弟,你会帮姐姐的吧?」
贾环疑惑地眨眨眼睛,点头:「嗯啊!」
贾冬梅:「那你赚了钱,能够借给二姐吗?放心,二姐会还你的。」
贾环:「二姐,你要做什么?」
贾冬梅:「我要去学时调。」
贾冬梅目光灼灼:「好些茶楼中都有时调表演,看着是赚钱的样子。我若是学会了唱时调,以后也能够赚大钱了。到时候姐姐养你。」
贾环看贾冬梅这副样子,便知道她早就有了想法。
只不过,以前家中没有钱,她无法去学习唱时调罢了。
现在弟弟能赚钱了,她便将主意打到了「最好骗」跟她关系最好的小弟弟身上。
贾环想明白以后也没有拒绝。
贾冬梅想要前程,他不会阻止,还会支持。
相比于贾秋菊这样的传统女性性格,贾冬梅很有些现代女强人的闯劲儿。
对此,贾环是欣赏的。
他一口答应了贾冬梅的请求。
贾冬梅要求贾环先不要将她要去学习时调的事情告诉父母和兄姐,她怕贾二子夫妻不让她去学,她想要先斩后奏。
贾环依旧答应了。
中午饭非常丰盛,当然,这是相对于这一家人来说。
相比起贾环在其他世界吃的饭菜,这一顿其实非常寒碜的。
张春妮买了一条鲤鱼红烧了,用油渣和白菜炖了一锅,又炒了一盘子萝卜丝炒肉。
孩子们吃得异常满足。
贾秋菊火速地吃完饭,便急匆匆去码头给贾二子送午饭去了。
贾满仓和贾满屯吃完饭后,将自己仔仔细细地收拾一番,牵着贾环的手,前往港口。
昨天唱的是赞歌,大多是信教的洋人给的钱。
但他们只会给第一次,第二次就不会再给了。
毕竟,要听赞歌,他们每个周末去教堂就可以听到。
第一天只觉得本地小孩儿唱赞歌新鲜,第二天新鲜劲儿一过,便没有人会再听再给钱了。
这一切,早在贾环的预料之中。
所以,今天他先带着两个唱了一遍《赞美主》后,便唱了一首新歌。
「i「davidyedahelord……jah,hallelujah……」
(我听说曾有一个神秘的和弦,是大卫王为取悦主所奏……饱受煎熬的国王写下了赞美之歌哈利路亚。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这首赞歌,现在可还没有出现过,要过个百年,才会出现在世上。
因此,没有听过这首曲子的洋人们都被吸引了。
好听的曲调,从来没有过的福音曲子……
不但信教的洋人掏出了钱包,便是不信教的洋人也驻足倾听,然后掏出了钱包。
一曲唱罢,一个身穿面料考究的西装的男人站在了三人面前,用英文询问三人。
「孩子们,这首歌是谁教你们的?」
贾环抬起头,用英文回答:「先生,没有人教我们,是我听一位金发的女士歌唱一遍,然后学到的。」
男人问道:「那金发女士呢?」
贾环:「我不知道,但离开了吧,我听说她要乘船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