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们是冠军!(1 / 2)

广告回来后,费利维登场了。

他留在这一轮的歌又是自己刚刚改出来的歌。

是他的成名曲《溪流公路》融合了歌剧《叠影子的猫》的部分唱段改出来的。

全新风格,全新编曲。

观众也是大呼过瘾。

而踩着线进入总决赛的艾米妮,直接炸裂。

艾米妮一样是拿出了一首模仿韩舟风格而衍生出的歌曲。

但是,她的团队,她个人对于歌曲的理解,都远不如费利维。

一首《群山之侧》虽然把韩舟的《最后的莫西干人》模仿了个五成以上。

但并没有在这之上衍生出自己的东西。

对比之下大家会觉得很耳熟,但是完全比不过《最后的莫西干人》和费利维完成度超高的作品比,更是没有任何胜算,直接裂开。

当四组表演结束后,主持人开始公布韩舟和安岚的票数。

“让我们来看看安岚最终的得分!”

屏幕上数字狂跳。

北美这边,发短信非常便宜,远不像国内那么贵,所以导致他们这边都没发展出类似于企鹅和微信息一样强势的聊天软件出来。

这一次比赛用短信投票,意味着很多歌迷可以刷票。

疯狂的刷,一首歌从头听到尾,一直在刷。

数字不断地提升,最终逼近了一亿大关。

当1这个数字出现时,意味着正式突破了九位数投票,达到了一亿。

而后面的数字并没有再次狂跳,而是在2就停了下来。

一亿两千万,具体尾数多少就固定的很快了。

“一亿两千三百三十七万一千八百五十二票!”

主持人笑着:“让我们来看看韩舟的投票数!!!”

韩舟的数字条出现后,肉眼可见的比安岚跳得快。

虽然两人都有很大一群铁粉,但是,比赛最终的结果,还是要看路人歌迷如何选择。

特别是从第一期一直看到现在的,没有太大的倾向性的歌迷。

他们投票积极性不如铁粉,但是比只是决赛了才来看一看的人高得多。

很明显,今晚的歌曲,韩舟这一首更讨喜。

乡村摇滚在《心碎旅馆》登顶公告牌之后,本来就有复起的趋势。

而现在的歌手可不会也写不出来这个。

歌迷只能找老歌听。

今天韩舟又拿出一首乡村摇滚,杀伤力太过于巨大了!

数字最终突破了2!

第一位数字突破2,不用去数,大家都知道,这是两亿,不是两千万。

数字还在狂飙,并没有因为突破2而减慢变化的速率。

最终,票数第二位停留在了八。

两亿八千万!

这可是实打实的需要编辑的短信啊!

这绝对不是单独的米国歌迷投票的结果,就算米国歌迷铁粉们再怎么疯狂的刷,也刷不到这个量级来。

这应该是全球的歌迷一起投的。

“两亿八千四百一十三万一千一百七十二票!!!”

“在第一组对决中,韩舟获胜!!!”

安岚转身笑着和韩舟拥抱了一下嘴里小声:“应该是稳了,他们拿不到这么多票。”

主持人:“好了,我们现在给艾米妮封票。”

“马上统计结果,别走开。”

这个时间,当然是广告时间啦。

广告噼里啪啦的投放。

导演都笑麻了。

虽然一开始做出邀请韩舟来参赛的决定比较仓促也比较冲动。

但事实证明,冲动不一定就是魔鬼,也有可能是彩票中奖啊!

今年的《歌唱》收视率已经完爆掉前三季了。

虽然出场费方面,掏出来接近八倍的数字,但赚的,更多。

很快,广告结束,主持人:“看看费利维的票数。”

费利维现在有点紧张。

如果自己在第二组,虽然赢了艾米妮,但是输给了安岚,那就很难看了。

费利维觉得有点悬。

第一,安岚是华国人,华国有多少人大家一清二楚,投起票来,这谁顶得住?

第二,虽然男歌手在这种pk中更占优,但是安岚是近几年的后起之秀,歌迷也都是年轻人,自己那些十几年的老歌迷,真不见的来看节目来投票。

就这两点,就让费利维非常担心。

但其实费利维的担心是多余的。

因为安岚早就知会过自己的粉丝群管理们给韩舟拉票了。

虽然给韩舟投票不代表他们不给安岚投票了。

但是投票效率被影响,铁粉们能刷票的短信条数也会受影响。

要知道,这个事情不是比钱多,不是一块钱一条。

投票口是不额外收费的,比的是铁粉们谁投票效率高。

他们给韩舟投了票,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给安岚刷太多票数了。

主持人惊呼:“一亿五千九百三十七万八千……”

费利维这才暗中松了一口气,但是紧接着马上又眼前一黑。

自己第一轮比韩舟少了一亿两千万票。

什么概念?

第二轮韩舟瞎几把唱,光是他的铁粉投票,都够送他登顶了。

费利维感觉要凉!

主持人:“艾米妮!八千四百万……那么,恭喜费利维和韩舟,会师决赛二进一终极挑战!!!”

安岚和韩舟面对面站着,安岚大声:“加油!”

艾米妮也走了过去,跟韩舟说:“真遗憾没能一对一比一场,加油。”

韩舟笑着:“有的是机会。”

艾米妮微笑:“你比我刚认识你的时候,可进步太多了,当初我都没想到,你会走到这一步来。”

“不只是赢下冠军,我认为伱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迈克尔我们这个时代的普雷斯!”

费利维摊手:“你们都不给我加油,都给韩舟鼓劲。”

“拜托我才是需要鼓劲加油那个。”

现场观众笑了起来。

电视机前的观众也笑了。

好家伙费利维这玩笑开的恰到好处,喜剧效果拉满。

费利维没办法啊。

如果可以冷酷的装逼,谁愿意当笑星?整节目效果?

这不是打不过嘛,先展现一下态度,总是个好事。

免得事后被路人说‘一心想要赢结果一败涂地太惨了。’

自己先搞笑一波,展现一下好心态,就没人会说我惨了。

我真是个小天才。

韩舟伸出手,和费利维来了个街头友好握手撞胸:“加油。”

“虽然不讨女人喜欢,但你的歌我挺喜欢的,我给你加油。”

费利维故意板着脸:“我真是谢谢你!好心人!”

这跟被发了好人卡有什么区别,有什么区别!!

主持人:“那么,你们自己决定谁先唱。”

“韩舟票数领先,拥有优先选择权。”

韩舟:“那我后唱吧。”

主持人愣了一下。

很明显,单挑之中,先唱是有优势的。

因为先打动了路人歌迷,路人歌迷会先给投票,后唱就算水平一样,也处于劣势。

这和之前的七人一起唱后面有优势完全不同啊。

费利维:“那我先来。”

韩舟走向了台下。

费利维,从没有打算过认输。

作为流行天王,费利维正是当打之年。

在韩舟凭空出现之前,他才是全球乐坛现在声量上的第一人。

强大的唱功,超强的作曲能力,虽然作词能力不行,但是以他今日的地位,光是给他一个人服务的顶级词人,就有三位。

背靠亚特唱片,背景深厚,各种音乐资源,只要想要,一定能调用的到。

在这种情况下,费利维怎么可能认输。

费利维才是王座之巅的被挑战者。

哪有第一和第二之间和平过渡的?

第一轮之所以优势那么小,单轮投票数被韩舟碾压,完全是因为时间不够做出两首有资格成为超级经典的歌曲,所以,第一首的水平差些。

但是第二首,费利维认为,自己能唤醒路人歌迷对自己的喜爱,唤醒自己的老歌迷给自己投票!

台上,灯光暗了下来。

费利维带着礼帽背对着舞台。

当前奏响起的时刻,费利维同一时间转身,靠拢话筒:“wheniwas……ahild!”

前三个单词,音高直接直上云霄!

费利维的唱功,不是那么简单的。

台下的张策永变了脸色。

张策永是现在真正意义上的华国第一天王,费利维是世界第一天王。

张策永一直觉得,除了英文歌更容易转音以及和曲调节拍契合度更高的优势之外,自己绝对不输给任何天王。

但是仅仅这一句,张策永就知道,自己至少要低半个档次甚至一整档。

这句歌词,那可是一点没节奏,一点不押韵,非常不好唱。

但是费利维唱的没有丝毫弱点。

费利维靠拢话筒,摇晃着身体,轻声的演唱:“我喜欢如云的你,

小心翼翼,

把一朵玫瑰放进玻璃瓶里,

在校车路过的泥泞路口,

迎着风挥挥手。”

费利维这一次并没有用他刚刚开始尝试的歌剧和流行歌曲融合的唱法。

而是选择了古典和流行乐融合的自己擅长的曲风。

这样的歌词,路人歌迷一般更多欣赏的是曲而不是词,显得有点文绉绉的。

但是,费利维演唱的时候,热情如火。

让人似乎能亲眼看到那炙热的初恋。

随着演唱的深入,大量的路人歌迷开始投票。

“费利维还是费利维,真强!”

“太好听了这首《情书》。”

“哈哈哈,这么酷的费利维,也有这么呆子的经历吗?所以这是他自己的写的词?”

美式校园,大家聊的都是派对,舞会,运动。

谁要聊学习?谁会给女生写情书?

一万封情书,不如派对上走上前说一句:“做我的马子吧。”

不过,歌曲是歌曲,生活是生活,这首歌因为古典风格,所以歌词方面更多是描绘的一种纯真的东西。

因为文化差异,韩舟听得也是有点惊讶。

费利维敢用这歌词,应该是有什么依仗吧?

唱到副歌,吉他声加快,费利维睁开双眼,力量爆发:“嘿,安迪,幻想梦境不是现实。

在舞会上只敢偷偷看你,

在路口我收回了情书,

在十八岁的夏天,我看着你坐上了前往扭约的跑车。

法克,我失去了你!”

高昂的高音,接踵而至。

歌词风格瞬间切换成了时下流行乐的写法。

很多接地气带脏话的词汇。

费利维仰起头,闭上了眼睛,拔下了话筒:“字迹落在情书上,sasasasa!”

“轮胎碾过泥泞,sasasasa!”

“sasasasa!”

“风迷糊了眼睛,树叶sasasasa!”

“远方的房子里,喇叭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带我走了进去。”

“失去了你,我把情书写成了歌,sasasasa!”

“sasasasa!”

“baby,sasasasa!”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失去了你,在我的歌声里,吉他知道我多想你。”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

当费利维唱完时,现场非常的疯狂。

这是一首情歌,特别是sasasasa那个旋律,让人难以忘记。

当一首歌极度悦耳时,其他东西就不重要了。

费利维这首歌注定了短时间要流行全球。

韩舟深吸一口气:“真强啊。”

说实话,这么久以来,韩舟制作音乐,早就习惯了乐理,习惯了写歌。

长久以来做与原曲不同的编曲,也让韩舟有自己写一首歌的冲动。

但韩舟知道,自己现在虽然没有真的去写,但写出来应该比一般歌手好得多。

但肯定不如费利维这一首。

这首就算放到前世,也是注定要流行一时的流行歌曲。

只要不聋,都听得出来sasasasa这个旋律是配合着舞曲的写法写的。

费利维错过了年少时候的舞会,在歌中完成了这一舞。

这种级别的巧思,虽然并不罕见,但是配合极度悦耳的曲调,绝对是顶级的。

现场观众疯狂高呼时,费利维非常满足。

费利维感觉,世界上没有人可以赢自己。

人力有尽时,费利维不相信韩舟在准备了一年做了一张专辑后,还能写出超越经典的经典,来战胜自己的必杀。

但是……

韩舟很平静的登场了。

费利维的确代表着歌唱界的最高水准,就算放在前世也一样,怎么也是距离迈克尔一步之遥那种。

但是,在强大的人,一辈子也就一两首代表作,多的最多最多有七八首非歌迷路人耳熟能详,已经非常牛逼了。

可这种歌,对于一颗星球来说,一抓一大把。

本来韩舟准备随便唱唱得了,拿个冠军,然后走人。

现在看来,得认真点对待了。

韩舟登台后,走着走着,就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顺手丢向了观众。

如此潇洒的动作,让很多女歌迷疯狂了。

丢掉外套厚,韩舟双手一扯,把针织衫的扣子崩飞,顺手把针织衫脱下丢了出去。

“啊啊啊啊啊!”现场歌迷更疯狂了。

穿着一件如同汗衫一样的背心。

说了要摇滚,那就要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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