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车队归来(1 / 2)

凌霄出城时,内心开始犯嘀咕,那具血色尸体如何能够卖出高价呢?

凌霄和它战斗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得出这家伙才是首领,实属不凡,要是和普通爬行种卖一样价,岂不是亏大了。

此时,他拾荒者职业病又犯了,脑海中算盘声噼啪作响,不放过任何一个让自己“富裕”起来的机会,见缝插针。

他决定血色尸体要藏一藏,先把那七具尸体卖了,看看情况先。

凌霄没有按李掌柜说的,找辆板车一次都给拉回去,那样就太惹眼了,不符合凌霄的作风,低调,最好是闷声发大财的那种才是他的爽点。

索性找来两个大麻袋,一次装两具尸体,往肩膀上扛起来就走,别人看见也只会以为是打到的猎物,或者是拾荒挖到的什么东西,这种场景在荒野上还挺常见的。

以凌霄现在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承受得住,而且这样还有个好处。

杨梦华受伤,没人跟他一起出来,遇到什么情况也方便行动,把麻袋往地上一扔就行,要知道白天这荒野上游荡的人很多。

搬动那具身上有纹身尸体的时候,凌霄犹豫了一下,虽然那文字因为皮肤褶皱疙疙瘩瘩的变化,弄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是有心人仔细观察还是能认得出上面写的是什么。

还是不要让人知道这件事情比较好,哪怕推迟一些时间,以免引起恐慌,索性凌霄拔出脚腕的短刀,认认真真地切割起来。

一来这怪物就算死了皮肤也坚硬得异常,他用的那把短刀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割开这爬行种的皮肉。

这让他有些羡慕起雷然的那把大刀,决定有了钱也弄一把耍耍。

二来是它这尸体是要卖给实验室的,到时候肯定会被仔细研究,身体上如果有个特别明显地被切割掉的皮肤部分,令人生疑。凌霄是个谨慎小心的人,做戏做全套,他要把伤口切了又切,伪装成打斗受伤的样子。

凌霄第二次扛着麻袋返回寨子的时候,路过街边的酒馆,凌霄没事干的时候,总喜欢坐在门口,听里边的人讲灾变前的故事。

此时酒馆里一张桌子前,正坐着一高一矮两个人,都不怀好意地盯着凌霄远去的背影。

其中尖嘴猴腮的瘦高中年人说道:“大哥,凌霄这小子真能折腾,这是第二次出寨子了吧,也不知道又弄到什么好东西了。”

“不知道,”矮胖的中年汉子搓掉手中的花生皮:“看那大口袋的样子,像是什么值钱的猎物。”

“咱们还继续等吗,要不要跟上去做了他,”尖嘴猴腮的中年人骂骂咧咧说道:“上次去他家翻了个底朝天,啥值钱的东西都没找见,咱们可白跑一趟啊。”

“在等等,”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像是在考虑什么:“这小子有点古怪,你忘了昨天他一个人抓了那么多猎物回来?而且被咱伤了的那老头和那大头娃子,听说在诊所里活得好好的,尤其是那孩子,你一刀竟然没捅死他。”

“兴许是运气好呢,”瘦高的中年人有些不忿:“我跟上去瞧瞧,看他到底干啥去了。”说着就要动身追过去。

矮胖的中年汉子拦了他一把,叮嘱道:“在寨子里远远地跟着就行,出寨子就不要再跟着了,寨子外人少,太容易暴露!,而且拾荒的人都警惕得很,不太容易被跟踪的。”

“知道了,哥,等我信儿吧。”说完,他急匆匆地跑出了酒馆,鬼鬼祟祟地混入人流之中。

因为跟着的距离太远。凌霄并没有发现异常。

他照旧来到李掌柜的店里,将东西扔在后院,跟李掌柜打声招呼就又出了寨子。

凌霄若无其事地走出寨子以后,隐藏在半人高的草丛中,十多分钟,没人跟踪,他这才向那片废墟走去。

出寨子防止跟踪,可以说是拾荒者的基本素养。

但是凌霄跟其他的人还不太一样。行走一段路,在第二片林子里又突然低身钻入灌木丛,隐藏起行迹来。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