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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开大学的第一美女导师加上外语系的系花,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并肩走在校园内,真是引无数色男为了欣赏而驻足。
面对这样的注视,两个女人司空见惯,自然而言产生了免疫能力。
走在通往教学楼的林荫小道上,陈子歌嘴角一直弯着弧度。今天她一直很木讷的老哥为了她站在了“坏人”的面前,虽说并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可却让她感觉十分的幸福。
有个大哥,真好!
“你还笑得出来。我问你,这种事情是第几次发生了?”杜星晴无奈的摇摇头。
陈子歌跨上杜星晴的胳膊,有些撒娇意味的说道:“星晴姐,这能怪我吗?要怪也要怪我妈啊!”
“这跟你妈有什么关系?”
“谁让她把我生得这么花容月貌了。如果把我生得丑一点,也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了。也就不会让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你头痛了。”
“你啊!就是小嘴甜。以后尽量少跟这些人接触,那个叫做孟翔海的男人我了解一些,不是什么好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并不是所有美女身边的好朋友都是丑八怪的。红花配红花,更加让人赏心悦目。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看选美比赛的原因。一枝独秀哪有百花齐放吸引眼球?
杜星晴虽为导师,但年纪只比陈子歌大几岁。因为总是帮陈子歌解决麻烦,所以两人之间倒是建立起了不错的友谊。
“星晴姐,孟翔海不是好人,这个我知道。但是,另外一个绝对是好人,这点我可以用人格保证。”
“你还没有了解到社会的现实。看人并不能只看外表。”
“话虽如此。但是周周去老人院,孤儿院献爱心,没事还去义务鲜血的人,会是坏人吗?我可是亲眼看到他扶老太太过马路的。”陈子歌夸张的说道。刚刚觉得好玩,就没有帮忙解释,现在总得为老哥在杜星晴面前洗清冤屈才是。
“你不觉得你说得太夸张了吗?”杜星晴真是服了陈子歌。
“一点不夸张,你以前听过我在你面前夸奖过某个男人了吗?”
杜星晴摇摇头,还真没有。
“那不就完了。所以说,我说的都是事实。人虽说很好,但是年纪太大了,不适合我。星晴姐,你跟他年纪差不多,我觉得你们两个刚刚站在一起倒是挺合适的。要不,我就把他介绍给你吧!”
站在校园门口不远处,一直看着陈子歌和杜星晴两人走进校园。死神有些纳闷,这两个女人在说些什么,怎么转眼间就笑得那么开心?
死神也听不到两人的话语,笑了笑,转身离开,陈子歌安全进了校门,他就放心了。接下来他去该完成陈晴风生前最大的遗愿,寻找到沈七七。
昨天晚上,他在床上的时候已经想了很多细节的地方。
沈七七消失已经很长时间了,原因不详。那个时候陈晴风已经进入到三十六队,任务繁忙,寻找的时间不多。
死神觉得该去寻找的地方,陈晴风肯定已经都寻找过了。既然是这样,那么他就得改变一下思路,否则肯定找不到沈七七。
人在经常做某件事情后,久而久之会养成一种惯性。这就是所谓的习惯。
死神觉得可以从个人的生活习惯下手,看看能不能得到消息。
陈晴风和沈七七生前最喜欢去城东一家名为“风之恋”的咖啡厅。沈七七如果还在东开市,会不会偶尔去那里坐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