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从来不还手(2 / 2)

极恶男子 腹黑人物 6384 字 12天前

是以后来林兰盯紧了李易,可是李易机灵,躲在车里就是不出来,而且李易的车太快,司机车技又好,林兰一时也拿李易没有办法。

等到李易和秦兰偶遇,误以为秦兰就是杀手,李易便跟着秦兰到了工人文化宫的楼下。

而林兰这时正在市里到处开着摩托寻找李易的下落。找了半天找不到,便打算用俯视的方法。

他们狙击手都有自己的一套技巧,多是找一处视野开阔,位置又高的地方,向街区里俯视,正所谓站的高看的远。

偏巧,林兰正好到了工人文化宫那一片区域的附近,见文化宫对面的楼位置很合适,便带着枪上楼去,打算居高临下,向四周寻找李易的那辆车。

哪知,无意中看到李易就在对面文化宫的楼顶上,不由得喜出望外。

与此同时,林兰也发现秦兰居然也在对面文化宫的楼上,这一下更是又惊又喜。

林兰并不知道秦兰在广宁也接了任务,他们在托克兰大教会中向来是自行其事,上头有什么任务分配,彼此之间都不知道。

林兰本就对秦兰有恨意,这时一见,不由得起了杀心,她不管李易为什么要爬到楼顶,也不管李易跟秦兰是不是认识,对于林兰来说,任务就是全部,杀人才有乐趣。

她这才出手,而且子弹更多的是打向秦兰,对她而言,李易一离开车,那就是枪口下的小白兔,除了死,就是等死,无非是时间长短的差别。

可是秦兰则不同,如果不能一击即毙,一来秦兰还击,自己极有可能不是对手,二来秦兰回到组织以后,没准还会向上头汇报,虽然会里没有明文规定,但是组织内部互相残杀,肯定是不允许的。

当时林兰本以为能一枪即中,可是秦兰的第六感极为敏锐,竟然及时躲开,而李易的身手也不一般,两人居然一个也没死。

这时李国柱和黑豹向她所在楼下潜来,因一时不便,没有上楼,却被赶来的哈兰撞见,见这两人身手敏捷,又欲上楼,那一定是敌人了,便出手伤人。

要不是李易及时赶到,李国柱和黑豹不死也是重伤。当时这两个人本以为以二人之力,对付一个人总不是问题,哪知一时托大,李国柱的手腕先被对方折断。

黑豹几次想找机会掏枪,却都腾不出手来,所幸李易赶来,打破了这个局面。

在托克兰大教会中,这些被培养的杀手,大多没有什么感情,他们神经麻痹,性情冷漠,恐怕除了秦兰,所有人都是阴冷阴冷的。

秦兰天生活泼。在托克兰大教会中,很多男性杀手对秦兰都有意思,不过组织里禁止内部人员发生关系,秦兰又向来是单干,所以这些男性杀手也只好忍着不说。没有机会表白。

而林兰跟别的女杀手一样。脸上只有冷漠的表情,往往一年都笑不上几次,就算是笑,也是冷笑。

但是林兰毕竟长的漂亮。漂亮是女人的通行证,哈兰一直以来,都是跟林兰一组,常常一起出任务。他性子古怪,对秦兰这种天真活泼型的并不感兴趣。偏偏喜欢林兰这种类型。

可是林兰不知道是内分泌有问题,还是心理上有疾病,对哈兰的明说暗示都不给予回应,而且哈兰对她越好,她心里越反感。

在大教会内部,哈兰还不敢怎样,一但出来做任务,哈兰便表现出对林兰的好来。

林兰向来没有好脸色,有时被烦的急了。还大大出手,要论打,十个林兰也不是哈兰的对手,可是哈兰居然痴情若斯,从来不还手。你想打我就把脸递过去,你想骂我我就听着,反正林兰也不怎么会骂人。

有时林兰下手不知轻重,身边有什么。随手抄起来就打,有一次险些把哈兰的眼睛打瞎。但是哈兰仍然忠情不变。

林兰那次在印尼的岛上,要凭一人之力,把所有特战队员都做掉,可是却被黑豹在她脸上打了一枪。

所幸这一枪打的偏了,没有伤到重要的神经血管,但是却在脸上留下一个疤,从此相貌毁了一小半。

但是哈兰却心思不变,仍然像以前一样对她,甚至更好,只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这么僵持着,没有好转。

这一次也是一样,接任务出来以后,没能把李易做掉,林兰心情很不好。

像她这种人格不大健全的女人,心情一不好,根本不会安慰自己,不会发泄,不懂调节,又赶上经期,肚子疼的要命。

哈兰一直在她身旁小心照顾,但是说也奇怪,越是照顾,林兰肚子疼的越是厉害,最后林兰心里起急,撇开哈兰,自己一个人出来做任务。

哈兰在后面找她,一开始找不到,后来才在文化宫对面的楼上,发现了林兰的铃铛,这才跟李国柱和黑豹相遇。

哈兰出手狠辣,毫不留情,他不管李国柱和黑豹是干什么的,反正杀了就是了,大不了任务不做了,直接离开广宁,几年之内不再回来也就是了。

那一天,哈兰和林兰离开之后,林兰气不顺,便又把哈兰臭骂了一通,她没提秦兰的事,但是哈兰听她话里有话,也猜个不离十。

今天两人又找上了李易的车,结果被冯伦甩了一溜够,林兰自然大骂哈兰不会办事,骂完之后,又一个人离开。

林兰回到李易那家医院门口,心想我继续在这等着,就不信你不出来。于是爬到了对面超市的楼顶。

这地方她先前已经来过了,于是很自然的来到上次的位置,拿出狙击枪来,向下一蹲。

蹲的时候,左腿自然要向前迈一步,刚好踩到其中一只鼠夹子上,那还哪里躲的开,当时便被夹中了左脚踝。

脚踝是突出的骨头,被夹中之后疼痛难忍,林兰立刻抛下枪,伸手去掰,哪知金属夹子上缠着装有强力胶的塑料袋,先前夹子弹起来的时候,强力胶已经挤出来一部分,粘住他的脚踝了,这时她一抓之下,更是挤出了不少的强力胶。

这胶极粘,对皮肤又有亲和力,粘住之后,怎么甩都甩不掉,林兰立刻坐下使劲,哪知屁股下面的报纸下也有胶。

这胶先前被她踩了一脚,但是因为太薄,是以并没引起注意,这时胶水已经浸透了报纸,她再一坐下,屁股便立刻被粘住了。

这一下可好,完全定位,林兰不管怎么使劲都掰不开,她在这已经半个多小时了,哈兰给她打了几次电话,她连接都没法接。

这种感觉跟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也没有什么区别。

林兰有些心力憔悴,昏昏沉沉的,忽然感觉身旁有强光,似乎是只手机被抛了上来,林兰大惊,心想必定有人会上来拿手机,要是看到自己,一定会报警。

林兰便再次用力拉扯,可是仍然没用。

这时李易走上了楼顶,林兰不喜欢跟外人说话,她没怎么跟人接触过,不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见有人上来,便把头扭了过去,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李易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笑嘻嘻的道:“林妹妹,看看我是谁?”

林兰扭头一看,吃了一惊,没想到竟然是李易,心里一凉,知道这次完了。

做猎人的,却被点子给摆了一道,林兰有一种猎人掉进狼窝里的感觉。

李易见她粘的牢牢的,便放心的蹲下来,一托林兰的下巴,道:“哇,小模样还挺不错的,咦,脸上怎么有一道疤?难道你是小太妹,常和人火拼?”

林兰从没跟人调笑过,听李易说话怪里怪气的,不知他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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