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宁为盛世狗,不做乱世人(国庆求鲜花)(2 / 2)

慕千君傻眼了,不禁指着万太岁身后刚才怒骂的老头脱口说道:“难道这个就是……”

“不错,剑西来,我的老兄弟,小丫头,你莫怕他,有你姐夫在,她不会伤害你的。”万太岁乐呵呵的说道,笑着看了一眼身边的剑西来。

剑西来冷哼一声,双眼只是盯着秦昊不放,眼中满是冰寒,显然对其十分不满。

慕千君吓了一跳,想不到她刚才也就随口说说,竟然真的把这个黑道大亨给招来了,真是恨不得打自己大嘴巴子,让你嘴贱!这下好了,姐夫要出事了!

“秦昊,像你这般的人物,近二十年,也只有向云天可与你相仿,若论岁数,或许也只有内蒙孙满弓与你比肩。听说你之前还和我那死去的义子发生过冲突,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取代他的位置?

你也看到了,我这儿子天生就不是这块料,一个纨绔子弟,小混混,撑不起这半个天海城,最终我这基业还是得由一个信得过的义子来继承。你若跟我,我给你一个足够大的舞台,捧你上位,我敢保证,你将会是下一个杜爷,黄爷!天海城未来必将是你的囊中之物。”

这可是天大的诱惑,慕千君,万飞等人都傻了眼,就连剑西来都有些诧异的看了万雄一眼,这动则就是整个天海,其中的利益可想而知。

可惜,秦昊却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看了一眼身边有些神往的慕千君,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答非所问道:“看见没有,这就是你所说的大人物,也就这样,一个鼻子,一双眼睛,两只耳朵,混得再好,爬得再高,还是混混,只是身份上的区别而已。

丫头,江湖不是电影,不是小说,那些快意恩仇,行侠仗义都是放屁!混江湖,不过是作践自己而已,好好的生活不过,去过那种迟早横死,连个收尸的都没有的日子。告诉你一句话,宁为盛世狗,不做乱世人!”

秦昊丝毫没有给万太岁面子。

万太岁?张佛爷?孙满弓?龙帮?洪门?

在他眼中,这些都不过是一个马仔多,名头响,人多势众的大混混而已!也同样只有一条命,死了,也都一样没了,即便你混得再好,爬得再高,都没了!

道上混的,特别是混出头的,能有哪个是傻子?万太岁很明白秦昊的意思,对方这番话已然是在婉拒,不仅婉拒,话中还有着之前一般的狂妄,或者,用剑西来的话,就是无知!

“你到看得挺通透,不过,有些事情还是不要太早下决定的好。这样,这周末便是我的六十大寿,你来看看,到时再告诉我你的决定也不迟。至于万飞,这事儿就翻篇了,这小子确实是该教训教训。去把少爷扶起来,我们走。”

“爸……”万飞现在可谓是万般委屈,好不容易叫来了援军,还是自家父亲亲来,最后却这么不了了之,甚至还要收打伤自己的小子做干儿子,这让平日里作威作福惯了的他如何能受得了。

万太岁看都不看儿子一眼,转身离去,丢下一句话:“把少爷抬走!莫要生事!”

“爸,爸……我不甘心啊……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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