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大势(1 / 2)

“阿达哥,母带什么时候能做好?”

“你们录的质量高,基本不用修,做完混音就差不多了。”阿达想了想,说道:“周五吧,周五要是做好了,我打电话给你。”

“好的,那就麻烦阿达哥了。”

“小可你跟我客气什么,你们这样有水平又有钱的主顾,我是求之不得。”阿达笑着和对其他人挥了挥手,又和方晓握手,说道:“有空来酒吧坐坐,那些客人对你是翘首以盼,你一来,我也能多赚点外快。”

“最近两天挺忙的,我找个空我就过去。”方晓也和他客套,笑着说道:“上次喝过阿达哥调制的饮料之后,喝别的东西总觉得没味道。”

“丹丹,有空也回去坐坐。”阿达为人很谦和,温和的道歉道:“本来你们来尖沙咀,我应该尽一下地主之谊的,不过不巧得很,杨涵前天来这录了个带子,今天交货,负责的录音师出了点事,宝叔让我帮忙顶班,我还没修好,时间紧张,下次再请大家,好吧?”

性格豪爽的施丽琳居然是个八卦党加追星族,闻言问道:“杨涵就是演电视剧《清宫传奇》的那个吧?”

“是的。”

“她还会唱歌?”

“阿达哥都说了,他还没修好。”方晓咬着重音打断了施丽琳的八卦,说道:“阿达哥,你忙,我们先走了。”

一行人走出录音工作室,在下楼的电梯里,麦洁心问道:“方晓,你为什么要唱粤语歌?”

在前世,因为独特的政治环境,香港文化上和内地隔绝了30多年,经过30多年的演变,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形成了以粤语为主体的文化圈,与此同时。它在八九十年代经济大幅度领先内地,比如1993年,小小的弹丸之地,gdp居然相当于整个内地的四分之一,经济上的强势必然会带来流行文化上的强势,于是粤语电影和粤语音乐在内地风靡一时,即使是偏远山村。很多年轻人都能蹦达几句粤语台词或者歌词。

然而在这个时空里,香港和内地是一体的,从来没有割裂开,无法形成单独的文化圈,又是和内地同时起步改革开放的,经济上只有先发优势。没有绝对的领先优势,因此只在80年代“千军万马闯香江”的时候,带动了一股学粤语风潮,却没有形成粤语歌大行其道的现象,一来很少有人去写粤语歌,二来在举国推行普通话的环境里,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缺乏主动推广粤语歌的动力,因此粤语就和松江话一样,属于地方小众文化,在本地拥有很多拥趸,但外地人却一头雾水。

前世里那些唱片公司先做粤语的,然后再做国语的,同一首曲子,写两首歌词。赚两遍的钱,这么好的买卖,方晓当然也要效仿,要知道南粤经济发达,有钱的主多,刷刷本地人的好感,很有必要……

再说了。脑海里的那些粤语好歌,不用出来岂不是很可惜……

“我觉得粤语很好玩。”方晓信口找理由,说道:“它带有古韵,歌词如果写的好。会很有意境。”

“刚才那首歌写的不错。”许可注视他,说道:“韵脚转换的很流畅……词也很好。”

“自尊已饱经跌堕,重视能治肚饿。”施丽琳这个东北妹子居然也懂粤语,她唱了一句,然后笑着说道:“方晓你真是人才,居然把以前呆呆傻傻,现在吊儿郎当的心理过程写成歌了,啧啧,难怪变化这么大……像突然地高歌,任何地方也像开四面台……我以后再也不嘲笑你了。”

“你嘲笑过我么?”

“我当然……算了。”施丽琳摆了摆手,说道:“我tm哪有资格去嘲笑你,你随手写一首歌,比我用一辈子精力去写的歌都好,以后我得对你恭敬一点,免得你把我写成个丑角,然后唱的举国皆知。”

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麦洁心说道:“方晓,这首歌的歌词,能写出来给我看看么?我听不懂粤语,不过感觉挺好的。”

蓝小溪也说道:“我也要。”

“过两天咱们练练吧,学校里至少有三分之一是南粤人,其余的也大都听得懂粤语,演唱会上可以唱唱。”

等走出电梯后,许可落后两步,对方晓说道:“这是你个人感悟的歌,适合拿出去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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