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的大多数啊……
看来还得加把火,要是鼓动不起听众的情绪,就不能算是个好歌手……
他正在考虑怎么去挑逗酒吧这百十个温和的人群,莎莎好死不死的又冒了出来,大声的鄙视道:“这么简单的歌也好意思叫嚣?拿一首不知道什么时候写的,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歌出来,就说会写歌,方晓,你的脸皮真是厚的没边了!”
方晓立刻有了主意,打了个响指,伸出右手,很有范的指着她,说道:“莎莎姐说的太好了,我也觉得这首歌太简单了点,没什么难度,玩的不过瘾,你的脸还不够红润。这样好了,我根据我们四个人的嗓音特点,再写四首歌,还是用晚风做题目,现场就写。”
他语气平淡,连一点重音都没有,但这个海口夸的就太大了,全场为之哗然,响动比刚才更大了一点,刚才像群鸟展翅欲飞,现在像熙熙攘攘的菜市场。
终于有了点人味……
“宝叔。”阿达有点担心,说道:“要不你去打个圆场吧,见好就收,没必要搞的太大。”
“我看用不着,丹丹说他只用几分钟就能写一首歌,看样子是真的。”宝叔坐着没动,啧啧赞叹,说道:“英雄出少年啊,这个小方,不简单!老沈这是要给我们几个老家伙脸上涂满颜色啊。”
李伯是这些老头里年纪最大的一个,他也赞同,说道:“确实不简单。阿宝,你发现了没有,刚才唱歌的时候,虽然每个人的歌词都一样,但方晓根据每个人的嗓音特点,把旋律做了微调,再加上肢体动作,引导她们唱出了不同的味道,很难得,很不简单!这几个女孩子明显都是第一次唱这首歌,能唱的这么好,他功不可没。”
宝叔轻轻点头。
三个女孩子也非常惊讶,临场写一首歌还行,一下写四首,而且根据每个人的嗓音特点写,就太逆天了,于是不约而同的弯腰低头,凑近方晓。
“方晓,你行不行?”这是许可。
“唱什么?”这是蓝小溪。
“方晓,你真厉害!”这是乔雅丹。
方晓笑而不语,表情非常的自信。
他主动挑了“晚风”做题目,其实早就埋了伏笔,进可攻,退可守,因为“风”这种题材的流行歌曲,太多太多了,可以说是不可胜数,《风的季节》《风中有朵雨做的云》《风继续吹》《风再起时》《想和你再去吹吹风》等等等等,甚至歌词中有一个“风”字,都可以拿来用,比如《但愿人长久》,里面有句“我欲乘风归去”,就可以拿来应景……
“都站好,都站好,听我指挥。”
许可不忿被他呼来喝去,哼了一声,然后才站直了身体,蓝小溪很兴奋,一个跨步就回到了刚才的位置,乔雅丹站好之后,侧着头,用比夏日骄阳还要炙热的目光看他。
“各位,在写之前,我要先说清楚两件事。”
“第一件事,我总结一下我这三位同学的嗓音特点。”方晓挨个指了指三个女孩子,说道:“乔雅丹,自然纯粹,蓝小溪,醇厚圆润,许可,飘忽迷离,大家有没有异议?”
客人们发出赞同声,表示没有问题。
方晓再指了指自己,说道:“至于我自己,我觉得我是铁汉柔情类型的,但是我这个纸片一样的身板,似乎算不上铁汉……”
自嘲的言辞惹来满场笑声,很热烈,气氛从三四十度的温吞水升级到五六十度的洗澡水。
“好吧,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我就不总结自己的特点了,下面我再说第二件事,就是写歌的时间。”方晓把目光转向吧台,问道:“阿达哥,我听说鸡尾酒千变万化,风味繁多,请问有和我们这四种嗓音风格类似的酒么?”
阿达呆了呆,然后回答道:“有的。”
方晓用手指从左到右,粗略的庆典了一下,然后说道:“现在酒吧大概有100名客人,阿达哥,调制100杯鸡尾酒,最快需要多少时间?”
“最快的话,30分钟吧。”阿达说完之后,又加了一句:“不过100杯数量有点多,或许要40分钟。”
“ok,我知道了。”方晓又转头面对场地中的客人,说道:“我需要时间写歌,她们需要时间熟悉歌词。”
“这里是酒吧,美酒为先,其次才是音乐。不如这样,我们四个人的声音,大家刚才都听过了,喜欢谁的声音,就去买一杯和谁气质类似的鸡尾酒。以100杯为限,只要阿达哥调制好了100杯酒,我们不管是准备好了,还是没有准备好,都要上台来唱给大家听,各位觉得如何?”
来酒吧本来就是喝酒的,多买一杯鸡尾酒,算不上什么,但30分钟内写4首歌,而且有苛刻的限制条件,这种类似奇迹的事情,错过了就很难再遇到了。
客人们纷纷赞同,无人反对方晓的提议。
莎莎姐又冒出来作死,冷言冷语的说道:“方晓,别当我们是傻瓜,等会你胡乱编点东西,也说是歌,那能是歌么?”
“既然莎莎姐这么说,那等会搞个投票好了,各位要是觉得我写的歌不好听,是胡编乱造出来凑数的,这酒钱,统统算我的。”方晓站起来,带着笑容说道:“要是都觉得好听,那这酒钱,莎莎姐你出,如何?”
ps1:书中的歌是好妹妹乐队与小娟和山谷里的居民合作的《晚风》。
ps2:欢迎大家关注我的网易云音乐,id:愚乐一下,书中每一出现一首歌,我都会加入歌单,方便给大家阅读时参考。
ps3:发现进了梦想杯新锐榜前十了,拜求梦想杯的票票,就在书的简介下面,有个黄色的投票按键,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