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调解(1 / 2)

陌路商途 夜深 3930 字 1个月前

曹斌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个老板实在不靠谱,房地产公司现在因为眼前的这三桩官司是焦头烂额,周利文作为老板不管不顾也就算了,还在这种时候找来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家伙向他了解什么情况。

起初,曹斌还以为周利文是托了关系,找到市里大领导的门路呢。可到了地方一瞧,这位所谓的文先生住在宾馆里,身上半点官气也无,笑眯眯地开着一口京腔只是和拉家常一般问了问他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打电话给他的人的号码、姓名、年龄等这些。

姓名年龄,这些曹斌自己都一概不知,对方从一开始就没自报过家门,至于电话号码,他倒是有的,因为这是直接打到他手机上有显示记录。而这位文先生问完这些后,连后面的两家公司起诉三分厂,还有区国资委向区法院把房地产公司告了的关键问题提也不提,就让曹斌回去了。

满怀希望来的曹斌很是失望而归,在他看来周利文找来的这个文先生比他还不靠谱,这件事估计搞不定了,接下来弄不好就是长期地扯皮和反复开庭。这种情况越拖下去,对于房地产公司就损失越大,甚至还很有可能像他最初所预料的那样最终把公司给拖垮。

无奈之下,曹斌也只能死马当着活马医,回到公司后就找法律顾问商议准备应诉。不管怎么样,该走的程序还是必须得走,就算最终败诉怎么着也得挣扎一下吧?第二天曹斌就带着律师去了区法院,区法院按照程序先为双方约定时间做调解,调解时间确定在明天上午十点,从法院出来后,曹斌把情况向周利文汇报了一下,周利文也不多说什么,只让他明天到时直接去法院就行,不过调解必须等他到场后再开始。

调解当日,曹斌带着律师,包括他的副总陆子良九点二十左右到达法院,联系了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让他们在一处等候,并告诉曹斌今天的法院调解将在合议庭进行。听到这个说法,曹斌和陆子良等人面面相觑,感觉有些不妙。

果然不出所料,九点四十左右,对方,也就是区国资委的人到了。不过他们可不是自己来的,和他们一起到的还有区法院的一位庭长再加上另两位审判员。国资委来了四个人,再加上法院的三人,七个人浩浩荡荡地从外面进来,边走还边有说有笑的样子。

看到这个情景,曹斌的心就沉了下去,不用说,瞧这架势对方摆明着就是一伙的。今天这个调解只不过是对方借用这方式给他们个颜色瞧瞧,调解的结果除非房地产公司这一方主动接受区国资委所提出的要求,要不然根本就不可能有结果。

作为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律师,看到这情景同样暗暗摇头。这官司一看就没必要再打下去了,调解都是这个样,等到正式开庭更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现在只希望对方到时候的开价不要太高,或者说房地产公司这边以之前的条件主动放弃这块地皮,至少这样一来仅仅只损失保证金,而不会再有更大的麻烦。

“老曹,怎么办?”陆子良心里没底忍不住问道。

曹斌苦笑着摇摇头:“还能怎么办,走一步算一步吧。再说,我们也做不了主,等老板来了看看他怎么说。”

“对了,老板怎么还不来?”提到周利文,陆子良有些心急地看看手表,现在都已经快九点五十了,周利文至今都没露面,他不是说今天会过来的么?

“我给老板打个电话。”曹斌见周利文这时候还不出现,心里更是发虚,连忙摸出电话就要拨。

“被告!请注意!马上要进行调解,请不要使用通讯工具!”还不等曹斌按下号码,一个离他们最近的审判员语言严峻地提醒道。

“这个……今天我们老板说要过来,他第一次来这不熟悉地方,也许一时间没找不到房间。这时间不马上到了么,我是想打个电话问问他人是不是已经到了,万一就在门口也好告诉他一下地方呀。”

“这是你们的事!”审判员如同铁面无私的包公,寒着脸就道:“你以为这是你家呀,这是法庭!你们老板到不到和我们的工作有什么关系?法院昨天就通知了你们具体调解时间,如果到时间到后人不来的话调解依旧要如期进行!”

“可是同志,老板没来,这调解我们也没办法进行呀。”曹斌焦虑地解释道。

“呵呵,简直就是笑话!”审判员油盐不进地冷笑道:“怎么着?你以为法院是你们家开的?这法院开庭、调解工作还得等你们?你当是请客吃饭呢?法院是什么地方!是有规矩的!等会时间一到,无论你们老板还是什么老板娘来不来和我们法院有什么关系?如果你做不了主,到时候按照法律程序今天的调解就以被告方不接受调解记录在案。”

“我……。”曹斌还想解释,身边的律师连忙拽了他一下,其实在法院正式开庭是有这规矩,可一般调解中并不限制通讯工具的使用,可今天情况不同,是在合议庭调解,法院硬要公事公办他们也没办法,这时候在这问题上纠缠到头来吃亏的只是自己。

“现在的人这素质有待提高呀!”就在这时候,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响了起来,曹斌听到这声音顿时一愣,抬头就往说话的那人望去。

这声音他熟的很,正是之前打电话威胁他的那家伙。等看清楚了这人,对方正坐在原告的位置上,年龄大概五十来岁的样子,穿着西装一副官员的派头,在区国资委今天来的几个人中,似乎他是领头的。

“王庭长,我们社会的法制建设还得深入推广呀,这人不懂法,就容易出事。国家法律的健全,同样少不了个人法制观念的加强。由于是在目前经济建设中的许多工作方面,不懂法是绝对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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