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现在扮演的是一个饿晕的人,就挑剔不得许多。洛书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夹出了一条死不瞑目的虫子。
……
犹豫了一瞬,还是把它丢在了地上。
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在他们挨饿时,少年与两人同桌共饮,在他们蓬头垢面一身狼狈时,少年衣着华美舒适。加之少年也不过是十岁左右的年纪,与他们相差不大,就会难免让人产生从众心理,若是遇上像龙宇那样家境极好的,更是会在两相对比之下产生自惭形秽,甚至是“他可以为什么我不行”的嫉妒心理。
其次,在花晴给龙宇几次塞点心时,都会做出刻意避开少年的样子,让“受偏爱者”心生警惕,下意识地将自己与花晴划为一派,情理上更是会对花晴亲近许多,方便下一步的诱哄与洗脑。
可以说,这个少年时在这一环节里的重要组成部分。
哪怕年纪尚小,做的事情却也隐含着恶意。
但是经过洛书的观察,却又觉得少年身上极为矛盾。
最简单的就是这几天所发生的事情,与少年身上的气质和顾盼之间流露出的、与年龄不符的哀愁悲悯,他的气质极为干净,照常理不应该做出助纣为孽的事,而这也是洛书当初去把他从十八身下救出来的原因。
再者,少年能参与进来,应当是地位不低,但是若真是地位不低,花晴又怎么会让他担任被对比,甚至被嫉恨的对象?尤其是他们三个人,虽说这样说来有些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他们三个人的颜色在南风馆中绝对是一绝,加以调教,日后绝对能成为南风馆的“优势产业”。将他立在他们三个的对立面……到底是为何呢?
洛书内心疑虑重重,面上不显,飙出二百迈的演技应敌。
洛书:老司机无所畏惧╮(╯▽╰)╭
“哥哥?”洛书见少年不说话,眨了眨眼睛叫道。
软软糯糯的嗓音像十里香的桃花糕,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少年回过神来,将手中的物件放到浴桶旁的架子上,洛书一看,原来是一件新衣服,还有一碟绿豆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