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过罪过,看来还是他道行不够。虽然这玩意是高蛋白,但是他还是没有一颗贝爷的心,更何况它还没去头。
洛书吃完一碗摸了摸肚子,肚子依旧不给面子地继续叫。洛书只好又把期待的目光看向了那只大碗。
人家是嘴里喊着亚美爹,心里喊着康木昂北北辣死狗,到他这里怎么就反过来了呢?早知道再饿上几顿也不装要饿晕了qaq。
洛书:我想到了这饭可能难吃,但是没想到会这么难吃。
幸好大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没有继续给他加饭,而是给他加了一杯水。看着水里游来游去的红色小虫子,洛书觉得自己遇到了生命中的挑战,难度已经超过了“选择便便味的咖喱还是咖喱味的便便”,位列第三。
真是一道送命题。
***
“你!咳咳咳……你再说一遍?!这个人你是从哪里看见的?!”
百骨知看着手里的纸,听着下属的汇报,一口茶水喷了出来。
“楼主,此人是属下在南风馆所见。”座下的情报头子看着这位失踪九年,一朝回来就以雷霆手段肃清听风楼,重振百家雄风的新楼主,内心满是崇拜与尊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分布在五湖四海的“听风者”都收到了一张画像,要他们找到这个孩子就赶快上报,但依旧认真地回答了。
“南风馆?哪个南风馆?”百骨知的声音微微颤抖。
南风馆不就是寻欢作乐之处?还有哪个南风馆?
虽然百影有些奇怪,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是在承阳城的寻欢之处。”停了一下,百影又道:“这名孩童是最新一批的‘顽童’。”
话音刚落,百影就感受到了百骨知身上所散发的、几乎凝成实质的压力。
这个孩子看年龄大约五六岁,楼主如今也不满一年便弱冠,虽说习武之人寿元绵长,但若楼主想要孩子也不算早。百影寒毛乍起,若真如同他猜测的那样……
百影听百骨知说道:“百影,你随我去承阳城看一趟。”
“是。”
此崖名为“落仙崖”,若是站在崖顶向下看,只能看见蒙蒙雾气,侧耳细听,便隐约能听见从崖底传来的尖锐风声。若是掉下崖去,怕是神仙也飞不到崖顶,故此崖得名“落仙”。
可是百骨知知道,从崖底上去的人至少已经有六个,而今天,他就要成为那第七个。
这崖壁乍得一看,倒称得上是“平如刀切”,抬头仰望,只能在云雾缭绕之间看到两颗松树,它们自崖壁伸出,为土色的崖壁填了一丝几不可察的绿色。
再高明的轻功也不可能一气飞上崖顶,若是想从这里出去,便要借助崖壁上浅浅的凹痕。若在攀爬时有余力仔细观看,便会惊恐地发现,这些相隔极远的凹痕竟然是人为刻上去的,而且处处滑不留手,光滑如镜。
在如此坚硬的崖壁上刻上凹痕,还将每一处都磨得如此光滑,这要须怎样雄浑的内力?这要须怎样高明的轻功?
而从这些凹陷处借力,又需得何等功力?
百骨知与江湖尘世一别五年,不知道自己的功力究竟到了何等境界,在江湖上能排到什么位置。但是他知道,自己与五年前那个被黑衣人追杀到奄奄一息、被震断全身经脉扔到崖下的小可怜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他就要出去了。
百骨知感觉眼眶一阵酸涩。
老实说,这五年时间过得实在是苦不堪言,为了练习轻功“乘云”,他从悬崖上不知摔下来多少次,有几次他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死了,但是总会被救回来继续去练习,他的身上全是疤痕,几乎找不到一处完整的肌肤。
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能从苦涩中体会到丝丝甜意,如同吃苦心草时的回甘,在苦涩中的甜意比纯粹的甜更令人难忘。就像在前一天晚上,他收到了一**玉肌膏,这种膏药价值千金,只要抹上去就会将疤痕彻底抹去,最终他却还是留了后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只要触摸到,就会想起在崖底艰苦却难得无忧无虑的日子。
之前出崖的振奋消失不见,离别的愁苦像潮水一样涌来,眼前已经有些模糊。虽然明知道不会有人,但还是满怀希冀地回头,果不其然,只能看见翠柏棵棵,随风轻摇,似是故人挥手相送。
日上中天,他必须要走了,纵使千般不舍,万般留恋。
百骨知回头深深看了一眼,深吸一口气,望着来时的方向喊出了一直想说的一句话——
“师父——您保重——”
“我会带尿布来看你的——”
看你的……
你的……
的……
看你妹的!
原本啪嗒啪嗒掉眼泪的青衣孩童青筋暴起。
回音未歇,带着稚嫩童音的怒喝远远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