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约翰一大把岁数确实没活到狗身上去。
一手现象级炼金术不光让艾丽卡狼狈而逃,还让那群魔术师们被迫坐上了输运直升机。
“这些家伙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呢?”
格尼维亚实在弄不明白。
布拉格沼泽的事儿她听说了,不过知道归知道,她并不打算出手相助,再说了,那玩意可不是什么简单的东西,就算把当世一流的炼金术师请来也无济于事。
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有人提出利用交通工具飞过去。
更奇葩的是,还得到了其他人的一致赞同。
格尼维亚很想问他们一句:你们难道忘了头上有只会咬人的‘狗’吗?
如果那片沼泽是后花园的护栏,那么头上的神兽就是负责看门的护卫犬了。
私闯沼泽就已经很鲁莽了,他们倒好,直接当着人家的面翻墙。
不过想到上飞机之前,冰男那张臭脸,格尼维亚的心情顿时又好了。
‘不能飞的荷兰人’。
这是冰男的绰号。
据说他不敢乘坐飞机。
也不知是恐高,还是恐飞机。
以前跟着黑王子阿雷克东奔西走的时候,经常‘迟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没办法,阿雷克坐飞机要比他坐船、坐陆地交通工具要快得多。
“格尼维亚小姐。快中午了,请问要吃点什么?我个人推荐法式西餐,我记得这儿有家很有情调的高档餐厅。味道相当不错。”
一听到这声音,格尼维亚顿时就像吃了苍蝇似的,心情恶劣不说,本来还算明媚的表情唰的一下就拉了下来。
翻脸比翻书还快,这句话就是用来形容她的。
“叔叔,我还不饿。”
格尼维亚扭过头,故作无辜地看着一脸不自然的特拉。
特拉之所以不太自然。完全是因为‘叔叔’这个单词。虽然格尼维亚嘴里喊出叔叔这个称呼,反而衬托出了她的可爱。可是特拉却不想听到这个称呼。
平白无故提高了一截备份,而且还多了个‘神祖’小侄女。
换了其他人绝对会偷着乐。
但他今年不过二十岁,放在韩国刚成年,又长得一表人才。再加上流行的时尚男装,就算是刚学会说话的小鬼也只会奶声奶气的喊哥哥,而不是叔叔。
格尼维亚这明显是故意恶心他。
特拉很快调整好了情绪,这些天粘着格尼维亚,没少被她冷嘲热讽,早就习惯了。
叔叔就叔叔吧,只要能弄上床。
他有自信让格尼维亚叫哥哥。
“这可不行,丹尼斯大人命令我好生照顾您。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而您昨晚不曾用餐。我必须为您的身体着想,希望您配合。”
特拉这人也确实有点脑子,很清楚格尼维亚对自己不感冒。一般情况下的邀请,绝对会毫不留情的拒绝,所以必须得用其他借口堵住格尼维亚的嘴巴。
“你见过饿死的‘神祖’吗?”
“见过。”
“在哪?”
“忘了。”
“.......”
格尼维亚鼓起包子脸,这人实在太厚脸皮了。
赶又赶不走,还时不时骚扰自己。
希望叔叔早点把事情搞定吧。
以人类的历史来说,那是差不多五世纪末的时候。
人类的信仰心还是淳朴的时代。人类与‘不从之神’的关系比起现今时代还要稍微紧密一些。
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在世间随意流浪的‘不从之神’。
以铠甲包裹着全身上下,手持长枪。驱策着白色的神马。有时候是作为非人的白骑士身处地面,有时候化作闪电驱翔于天空。
聪明的人只是看到那个雄姿就知道他的军神身份,对其大大地敬畏。
降临于人前的时候,也会适当地报上‘枪之神’的名称。这样的他之所以会来到不列颠岛的理由,只是因为心血来潮。因为听说了与他相同的‘不从之神’的老朋友在这个地方。因而回想起旧缘,不知不觉地就造访而来了。
“前一段时间,遇到过相当有趣的‘钢’。”
老朋友边微笑着边对他谈道。
“‘钢’,吾之同族么?”
“嗯。是为歼灭弑神的魔王而生的英雄大人。最近出现好些魔王,世间接近终结之时应为救济世界而降临——”
“喔。因而为世间最后显现的战士。”
“在前不久,这个岛上暴动的弑神者也被其漂亮地斩杀了。”
于是,他开始了寻找。
那个女神流浪到这块土地(以后被称为威尔士)是在数十年前。
在那之后,作为散布生命的恩惠以及死亡的威胁的‘不从之神’被人们所畏惧着。大概是应该称为‘白之女神’吧。
也许她会知道些什么吧。
不过见面之后,失望更多。
“那个钢的名字是?”
“不知道。妾身也问过了,不过他也只是闭口不语。”
“嗯,他也是并不想要泄露名字啊。”
“似乎就是那样呢。这块土地的人们将他称为‘勇者’开始将他作为岛的守护神而崇拜。”
线索中断之后,漫长的等待开始了。
自称为‘枪之神’的他。被人们称为‘白之女神’的她。
两者从很早之前就是被欧洲本土的人们所崇拜的神格。
至高无上的两柱神王。‘战斗之王’与‘智慧女王’。勇猛果敢的民族就是如此信奉于他与她的。
但是,过于放纵无道的民族无可避免地会盛衰枯荣。
这些民众也并无例外地失去了国家,就连民族的基本形态都不复见了。他们的血与文化进而被他国所吸收。迟早会失去自古以来的形态。
若文化产生变化,神话也会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