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一铭黑着脸道:“朱迪斯你找我就是来取笑我的吗?”
朱迪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道:“当、当然不是,只、只是你跟诺伯特干的事实在是、实在是,不行了,我还得笑会,老干妈社团,上帝啊,这该死的名字你们是怎么想出来的。”
贝一铭:“……”
朱迪斯终于笑够了,她伸手拍拍贝一铭的肩膀道:“走吧,疯狂的哈佛生活正在等着你我的老干妈。”
贝一铭:“……”
贝一铭的教授是个一头银发的老头,他有个很绕口的名字叫做佛朗西斯科,贝一铭差点把他喊成迪斯科,天知道他是怎么想到这几个字的。
跟国内的教授不同,佛朗斯西科见到贝一铭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用一种自豪的语气为其他人介绍道:“这是天才贝,我的上帝啊,他竟然还是老干妈社团的人,贝,你简直、简直,抱歉,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了。”
下边立刻传来阵阵哄笑声,而贝一铭的脸已经则彻底抽筋了,看来他的老师也是个不怎么靠谱的人,并且他清楚经过昨天的事,他在哈佛算是彻底出名了,老干妈社团?这特么的是什么鬼?
很快贝一铭就知道朱迪斯为什么总是说疯狂的哈佛生活了,因为很快贝一铭的书架上就以惊人的速度堆满了教科书、科学文献、讲义、人体图解和习题册,这让贝一铭有一种回到高三的感觉。
大脑真的很奇妙,它迅速地分析情况,然后果断地作出决定,把以前不重要的小记忆中的小细节统统删掉,因为无穷无尽的信息和知识,铺天盖地来势汹汹地砸下来,砸得贝一铭措手不及。
他终于明白了朱迪斯说的那句“不可能完全学会所有东西”时的心情了。
每天都有有着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习题和查不完的资料,能做的,只有长叹一声,认命了。再有胆量,也只能无奈地沮丧地面对现实。就连现在,贝一铭每天回宿舍看到20厘米厚的课堂笔记,还是会不小心被吓到。
五天的生活,终于让贝一铭知道哈佛是怎样的疯狂了,五天后终于迎来了假期,贝一铭也终于可以喘口气,朱迪斯对他这个有着英俊相貌的华夏男孩很有兴趣,放假的当天晚上就打扮得火辣而性感的来到贝一铭的房间,把正准备去市区逛逛的贝一铭拉到了一个派对上。
进去之前她拉住贝一铭警告道:“记住,千万不要说我是哈佛医学院的女生。”
贝一铭诧异道:“为什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