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哥在接受了朱常渊的任务之后,便从密支那城邦出去,来到了城南一望无际的田野上。
刚刚经历了一场战争,不过,由于战争的过程极其短暂,又主要是在河流中和河流两岸进行,所以,除了很多南方来的缅军阵亡之外,对当地的庄稼和城池几乎并没有什么影响。
田野显得非常的空旷静谧,一朵朵的白云漂浮在蓝天之上,远处连绵起伏的群山,雨雾缭绕犹如仙境,近处,一块块的水田,田中的稻子也已经快要成熟。
不少农人开始在稻田中忙碌起来,大部分都是为了收割田里的庄稼。
“爹,你看,那边来了个少胳膊的人!”一个皮肤微黑的少女,指着阳光下的张五哥对他的父亲说道。
“闭嘴!”老爹看到张五哥的一刹那,身子像是被电击了一样,赶紧低声对他女儿道:“洪娜,那是大明来的人,是天子之兵,你别乱说话,不然的话咱们整个家族都会有麻烦!”
阔利胡前几天就远远的看到过独臂张五哥在战场上杀人时候的凶狠模样,至今回想起来还令人胆战心惊。
“是的,爹,我知道了!”洪娜将眼神从张五哥身上收回,手持这镰刀割麦子,心神有些恍惚,正在思索那天子之兵是不是听到她声音的时候,“刺”的一声,镰刀划破了她脚踝处的肌肤。
“啊!”看着鲜血从脚踝流出,她惊慌失措,赶紧跑到田埂上,用小溪中的水清洗。
父亲阔利胡也过来帮忙。
张五哥看到以后,大喊一声:“住手!”两步跑到那少女的面前,用熟练的当地语言说道:“住手!”
洪娜和阔利胡一惊,暗道完了完了,今天这双脚是保不住了。
原来,阔利胡和洪娜为了下田方便,将鞋子脱掉放在田埂上,刚刚出来的时候太急切,竟让忘了穿,这可是犯了大罪啊,要砍脚的。
关键是,还被这个天子之兵发现了。
“您要砍就砍我的脚吧,我女儿今年才十四岁,她不懂事!”阔利胡眼泪流出来,磕着头向张五哥求情。
张五哥微微一笑,用仅存的一只手臂将阔利胡拉起来,道:“你不用下跪,王爷那个命令是针对在城里行走的人,你们在田里干活,自然是要脱掉鞋子的!”
“这么说,我们不用砍掉双脚?”阔利胡摸了摸眼泪问道。
“当然不用!”张五哥笑着说道。
洪娜苍白的脸色顿时稍微一阵放松,朝张五哥跪拜说道:“多谢天兵!”
“好了,都起来!”张五哥将二人拉起来,从怀中拿出一瓶药膏,对洪娜说道:“你这里的水不干净,不要用它来清洗伤口,先用布片将伤口周围擦拭干净,回家以后用我这药膏涂抹几次,伤口就好了!”
药膏自然是朱常渊从现代社会弄过来分发给他们的。
要收服人心,没有比这玩意更好的了,当然,朱常渊除了给他们这种消炎用的药物之外,还有很多感冒药。这些玩意在这个社会,可都是利器。
“这。。。”少女不知道面前的这个独臂男子为何对自己这么好,犹豫了一会也不敢接他手中的药膏。
“拿着吧,这是延明王让我送到乡下来,说是见到有谁需要,就送给他使用!”张五哥将药膏塞到少女洪娜的手中,眼神转过来看着阔利胡问道:“老伯,您是哪个族群的?”
阔利胡很恭敬的用刚刚学会的汉人礼仪朝张五哥拱拱手,然后说道:“小人阔利胡,是克钦族的贱民,见过天兵大人。”
张五哥呵呵一笑,说道:“克钦族啊,那可是大族,据说是咱们密支那这边的第一大族群,老伯您生长在一个好地方啊。”
阔利胡听了,机械版的应付。
张五哥说道:“你们两个都别站着,坐下来,我们坐着说话方便!”
“是!”阔利胡拉着自己的女儿坐下来,看着张五哥不知道说什么好,心里显然是非常紧张的。
“老伯,你们家的稻子今年收成应该不错啊?”张五哥问道。
“唉!”阔利胡叹了一口气,道:“收成是不错,可惜不是我们家的了。”指了指面前一块大水田,对张五哥说道:“这一块田地,以前是我们家的,后来我爹在世的时候,就被族里的人买走了,现在属于塔克了。”
塔克,是当地的名人,克钦族大族长阿瓦的弟弟。
当然了,塔克可不是像市场上的价格收购的阔利胡家的水田,他是通过放高利贷引诱阔利胡的父亲上钩,然后强取豪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