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城,这是欢喜佛国的都城。
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脸上尽是虔诚,仿佛每一个人都是得道的高僧。珠光宝气的富人如此;全身铠甲的武者如此;就算是街角乞讨的乞丐,同样如此。
“这就是佛门的力量吗?让每一个人都心态平和的面对人生百味?”刚刚到达欢喜城的陈猛,看着街上的风物人情,心里自问。
其实这里的情况远不如长安城,如今的长安城可以称得上富庶,“朱门酒肉臭”这个可以有,“路有冻死骨”这个绝对没有,从百姓的脸上也可以看出自豪与幸福。
但,长安城毕竟已经发展了四年多,而欢喜城呢?再者说,纵使行人脸上有明显的菜色,也都虔诚向佛,认为佛会带给他们未来,这就更有些意思了。
天空中无数微茫的金色光点,凝聚成万亿到金丝凝聚向欢喜城正中心,那里是钱枫居住的地方,与长安城、永恒圣山一般,钱枫也是有手段吸取信仰念力来提升自己。
陈猛没有多说话,与白衣女帝、天蓬神王、夔牛火御、精灵王夫妇一起找了个酒楼坐下,点了些饭菜,边吃边聊。
佛壳生魔胎的传闻愈演愈烈,大半个玄黄的空气都因这则传闻而紧张了起来。就是在这种氛围之下,钱枫的婚期也逐渐靠近。
佛门欢喜宗,却是不禁婚娶,甚至想要修的最高深的佛法,最好的办法就是夫妻同修,欢喜宗认为这是大道的一种甚至是是最接近于自然的大道。
迎娶佛妃,是每一名佛王修炼路途上最重要的一步。
欢喜城也并没有实行戒严,甚至在进入城池的时候,守城武者绝对不会主动盘查便随意放行。仿佛是,钱枫根本没想到有人会来捣乱。
或者说的更准确一点,是根本不怕有人来捣乱。
精灵王夫妇神态温和,很有绅士与淑女风范,与白衣女帝凑在一起言谈甚欢。精灵王虽然无意与神族结怨,所以没有与陈猛一起攻打圣山,但是对于佛胎生魔壳这种事,也好奇的紧,所以一起过来,顺便见识一下这几十万年后的玄黄风物。
至于天蓬神王这厮,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尽管已经用秘法变换了相貌,变成了一个死皮嫩肉的小白脸。但……贱人的光辉,无法掩盖。
“他奶奶的,听不懂俺的话吗?俺就是想吃带血的生腿骨!你这酒楼还他娘的做不做生意了?俺不想吃熟的不行吗?更别拿这些炒熟的杂草给俺吃!别他娘的给俺聒噪,麻溜的去准备一盘生腿骨给俺,记着,要带血的!”
店小二真是想哭的心思都有了,看这位客人也挺斯文的呀,怎么竟说疯话,还想辩解一句,天蓬神王的脑袋陡然一晃,由细皮嫩又的小白脸变成了青面獠牙的古族凶兽,一对比碗还大的猪眼一瞪,吓得店小二当场尿了裤子,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
“哈哈哈哈,人族小儿,胆小如鼠,笑死俺老猪了。”天蓬神王猖狂大笑,却惹来了两道冰冷的目光。
狂笑瞬间变成了憨笑,天蓬冲陈猛和白衣女帝摆手,“口误口误,人族英雄辈出,尤其是您二位,俺老猪可是佩服的紧呢。嗯!人族永远是俺老猪最好的朋友。”
这夯货,还能更不要脸一点吗?
“诸位,你们说,人死之后,可不可以复活?”陈猛没有搭理天蓬神王这个活宝,而是问出了一个很突兀的问题。
“我的意思是,修为很低甚至连金身种子都没修炼出来的人,死去很久了,道壳也化为了灰烬。这种人,有可能复活吗?”陈猛补充道。
没错,陈猛一直想着是否有办法复活朱汀兰!
不管怎样说,钱枫都是自己的小兄弟,陈猛还做不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境界。
只要顺利的救出火麟儿与宁萱,这两个小姑娘没有受到伤害,那么,在陈猛心里,钱枫依然是自己的兄弟!无论他是佛,或者是魔!
再者说,有没有办法把钱枫体内的慧天镇死!让钱枫重新作为自己?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钱枫,也是身不由己,身处险境!作为他的大哥,陈猛如何能无动于衷?
陈猛的问题让白衣女帝、精灵王夫妇皱了眉,天蓬神王这家伙却第一时间大笑,“当然可以复活!只要有死者的一根头发,一根汗毛,然后用传说中的不死仙药,永生神药,立即就可以复活,当然,这种药都是传说中神仙才能种植的,想要找到一株,难于登天啊。”
“太古年间我净坛皇族藏宝惊天,也没有这样一株仙药啊。”
天蓬神王这家伙又耍宝,陈猛彻底翻了,冷冷的喝了一句:“闭嘴!”
天蓬这家伙脸皮厚,不以为意,自个儿在那端起一个盘子,放在嘴边仰头一倒,一盘子的葱烧排骨全都扔进了嘴里,连着骨头“咔嚓咔嚓”的嚼地带劲。
“很难复活,没有道壳,没有金身种子,也就是说丧失了这个人的全部生命印记,这如何能复活?”白衣女帝想了想,摇了摇头,她知道钱枫与朱汀兰的故事,却无能为力。
“不错,的确很难。”精灵王也是这样说,让陈猛眼神一暗,不过没想到精灵王口风一转,道:“不错世事无绝对,新世界开启,一切的不可能都会变成可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