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金兰贸易(1 / 2)

血战英雄 兵不血刃 7159 字 17天前

第二百四十九章金兰贸易

当然,如果仅仅是代理了飞利浦和西门子的产品,这些还不足以让张晴佩服得五腑投地。

按照当时世界格局来说,商业全球化的趋势刚开始萌芽,但是由于所谓的意识形态的不同,由于欧美等国一直都与亚洲各国的关系处理得并不好。

作为发达国家的欧美产品在亚洲,特别是中国和东南亚这些发展中国家天生有一种抗拒心理,所以那怕是当时欧美的企业再发达,他们的产品再好,可是也很难销售到中国和东南亚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商业来往。

但是,由于文风的出现,在一九七六年的中美邦交正常的基础上,中美在阿富汗和越南开始进行合作,而且在文风的推动下,两国关系以极高的速度开始升温。

相对于那些老一辈的革命家,也就是现在占据当权者主要人数的一代来说,文风的思维明显要开放很多,而且他也聪明许多。

在国内如果想将大量的欧美的电子产品推销到国内,那遇到的阻力想都不用想是何其的恐怖,但是文风却聪明地走曲线救国的路线。

国内不是阻力很大吗?改革开放都那么麻烦呢。

那我所性就从越南做起,越南总不比国内吧,毕竟在越南文风面对那些当权者还是能说上话的,而且根据他东南亚事务处的官方身份,其实在越南他真要指手划脚,黄文欢他们还真不好反对,更何况文风并没有做出对越南有不利的事情,促进商业交流,提高越南的税赋如此也是搞破坏的话,那么这些越南的当权者真可以买豆腐去撞墙了。

更何况,越南和中国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南越被欧美统治过一段时间,而且也就在一年前的南越政府还和欧美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他们对欧美电器产品的接受程度远高于中国和北越。

也就是在这个时间点上,这个‘恶魔’竟然拿下飞利浦和西门子在大半个东南亚,包括中国的产品代理权,而且更让张晴感觉到无比钦佩的是,这个‘恶魔’还天才地和这两家世界型跨国企业谈成了一个让张晴想想也感觉到无比惊叹的条件。

文风争取到的条件说白了就四个字,也就是后世商品代理权开始风行时各厂商使用为吸引代理商采取的先发货后付款政策,也就是说文风可以免费拿到这两家公司的产品拿到手中,然后直到销售出去后再给他们付款。

这……这个‘恶魔’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

近大半个东南亚地区啊,先别管文风会不会做中国市场,现今的市场容易就已经很恐怖了。

如果将这两品牌在市场止推广开来,每一天得卖出去多少的产品?而这每一个产品将得换回来多少的资金?

先别说金兰湾将会在这个销售过程中得到多少的利润,就算跟这两家大公司约定三个月的付款期限,那金兰湾在这三个月里又能积累多少资金?

只要销售和货物流不断,那是不是意味着金兰湾的第一桶金就这样得手呢?

一个叫做金兰国际贸易的公司就开始在越南出现,然后二十多个像张晴这样的商业人才就一窝蜂地被放了出去。

张晴非常清楚地记得,当时她还着意地看了一下,金兰国际贸易公司的营业执照,这家公司的注册地点竟然是在美国,而且竟然还是一家合资企业,中越美三国竟然都在其中有一定的权益。

你完全可以想像,挂着这三国的头衔的企业在市场上将会得到什么响应的。

而文风采用的代理方式用张晴的眼光来看,这个‘恶魔’的营销手段只能用无耻再卑鄙来形容。

用空手套白狼的手段,然后再在整个越南用地区代理的方式进行业务推广,但这种代理的政策其恶劣程序对张晴这个知道内幕的人来说,无异于‘恶魔’在空手套白狼后,再对整个越南市场进行疯狂的抢劫。

金兰国际贸易完全可想拿到的飞利浦和西门子的独家代理权,那么在这个区域内如果谁想再拿到这个产品的销售权就得找金兰国际贸易公司。

说实话,飞利浦和西门子的并品价格其实并不低,但在这个年代新奇的电子消费品等同于奢侈品,金兰国际贸易本就赚的是高端客户的钱,别看一个门店的销量不大,可是每当销售出去后,无论是代理商和金兰国际贸易收获的利润都是极其惊人的。

越南的商家尝到了甜头,要想代理这些电子产品那就得金兰国际贸易公司。

但这时张晴给出他们的代理政策,却是让张晴看了都会感觉到很不人道的。

不错,金兰国际贸易从开始将产品推向市场的时候,他们就采取了严格科学的代理制度,那就每个市区都会设下独家代理权,也就是说市以下的区域就由这个独家代理来控制了,每个市设一家,充分保证每个市代理商的切身利益,不得不说金兰国际贸易还是很为这些代理商着想的。

但是,这其中有一个很让抓狂的条件的,那就是任何一家代理商要想取得一个市的代理权,那么就要交付一笔可观的代理协议金,这个代理协议金是多少呢?那就是根据每个市的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按当时的美元计算,从五千美元至一万美元不等。

五千美元是什么概念?那就相当于当时的五万人民币,也就是说采取了这种代理政策,金兰国际贸易不用花一分钱的成本,既是免费从西门子和飞利浦那里拿到了产品,然后他再用这些产品又疯狂地从市场上收取那些代理商的协议金,这个协议金没说不退,但是必须要等代理商合同到期,然后等金兰国际贸易找到下一家代理商,由另一家代理商交了协议金后再退回。

张晴这样算了一笔帐,如果他们在东南亚谈了一百家代理商,那么就最少能收上五十万美元的协议金,而且这还是没有任何代价的,既不要像银行一样付出利息,也无须去想还这笔钱,因为还笔钱,因为这钱就算要退,也是下一个代理商所经付的协议金。

想通了这个关节后,算清楚这里面的帐,张晴真有一种吐血的冲动,这真是正宗的吃过了原告还要吃被告,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就算被金兰国际贸易这样两头算计,还得非常感谢金兰国际贸易公司。

原因很简单,欧美企业原本就没想过能在东南亚甚至亚洲做什么生意的,毕竟这些国家对他们都很排斥,他们就算知道这里有市场,也只能眼馋却无法去做这个市场。

但是,金兰国际贸易出现了,而且这家公司的实力根本无须怀疑,有美国商务官员引见,还有中越两个政府的担保,就跟这家公司合作又有何妨呢?反正最多的也是提供一些商品而已,有几国作担保,就算损失了他们也无所谓。

至于东南亚大部分地区的商户呢?

要知道当时中国商品缺乏的情况其实在整个亚洲地区,除了日本台湾香港这些与欧美关系好的地区还一点外,其他的地方几乎都是一穷二白。

除了一些精明的商家看到了其的一些商机,毫不犹豫地签了协议和交了协议金外,很多人还在观看。

可是在这个时候金兰国际贸易又做了两件事,就彻底打开了东南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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