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战士们做一个担架,两个越南俘虏抬着重伤员一起前进,小不点就暂时埋在这里,做好记号,以后让咱们的后续部队来收容。”
文风抬起头看了方志军一眼,给人感觉是答非所问,但他很欣喜地看到现在一排将士们如今的状态,如果说以前的一排都是士兵,那仅仅也是因为穿上军装而已,打过一场恶仗后,才真正算得上是血战沙场的勇士,逐渐有迹象要兑变成一支百战沙场的骁勇之军了。
“排长……”
方志军没有从文风口里得到准确的答复,他也知道部队出发时所说的纪律,但此时看着战友一个个在身边倒下,想起小不点的死,更让他显得非常不甘心,充满血丝的眼神显得异常激动。
“休息十五分钟,三班与一班交换战斗任务,一班看好俘虏,我不希望再发生越南女特工引爆地雷阵的事件,各班清点物资,丢弃所有累赘,轻装以最快的速度前进明白吗?”
文风不等方志军说完,一把将他的话打断,下达了休息十五分钟再继续前插的任务。
“明白!”
方志军还想说什么,可是被庄建国在他手臂上一拉打了个眼色,他似乎明白了点什么,眼里闪过一丝欣喜,和几个班长响亮地回答了文风的话。
会议解散,文风什么也没说,只看了方志军一眼,沉默地走开了,而方志军立即兴奋地转身走向了越军俘虏所在地,带着一班押着他们走向了部队的后列。
五分钟后,文风来到了李飞的身边,他手中拿着一把苏制ak47,还有几条弹链。
“拿着,我给你拿的,知道你喜欢这玩意儿!”
李飞自战斗结束后,一直保持着罕见的沉默和呆板,两只眼不时地看下田壮山,然后又抱着头蹲坐在一棵大树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这种状态让文风很是不放心。
“这是什么?我有枪!”
看着文风扔过来的枪,李飞一眼就看出,这正是他开始打死越南人的原装正品,但他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恨死了越南人,似乎对大波妹也没有那么想念了,看见这枪觉得格个刺眼。
“苏制ak47,原装正品,精度和丛林适战能力跟咱们的山寨还是有区别的,他们的子弹据我所知质量要很好多,特别是在这种潮湿的丛林里,他们的子弹不会生锈和卡壳,没准在关键时候能救你的命!”
根据文风前世对自卫反击战的了解,由于特殊时期的历史原因,那时我国的军工产品非常的不过硬,先不说《高山下花环》中的小北京由于一发臭弹而牺牲,就说那些在战场上死去的战士很多是因为56式冲锋枪打着打着突然卡壳而造成了伤亡数不胜数,这种事情在文风眼里当然是能避免就尽量避免,特别不希望自己的兄弟也倒下得那么冤。
“先不管是谁的东西,只要能杀敌的武器就都是好武器,七种武器里小李飞刀虽然没有排第一,可是战斗力却是第一,那就是因为李寻欢从无失误,向来例不虚发,我想你应该知道怎么选择吧!”
在这个年代里文风知道古龙还没死,可能不知道正躺在那个酒缸里跟那个情妇一起洗鸳鸯浴,也不知道现在小李飞刀出世了没有,若是可以文风倒觉得格外爱看古龙和金庸小说的李飞很有潜质成为一代武侠文豪,起码金大家的那本韦小宝和古大家的李寻欢估计这厮默写出来问题不太大。
“风哥,我……我欠了他……他一条命!”
虽然李飞在大数时间里看来他是一个非常操蛋的人,可是与他相处了快十年的文风知道,这一切其实都是李飞的表像,在这货的根子深处其实还是异常看重感情的,否则也不能与文风一起在未来辛苦打拼数年了,只不过在未来的世界里,大家早已习惯戴着面具生存,李飞当然也不例外,面具戴久了也许自己都迷失了。